正文 第五章 上帝崇拜與祖先崇拜(1 / 3)

問:中國雖然也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如佛教和道教,但是佛道二教從未成為全民信仰。而西方人不一樣,他們對上帝的信仰卻是全民性的,每個人生下來後都要接受洗禮,都要進教堂。記得史學家錢穆曾這樣認為:西方人必須有教堂,因為隻有教堂才是訓練人心與他人之心相溝通的地方;中國人不必有教堂,替代教堂的是家庭,因為中國人以家庭培養良心。可以說:“中國人的家庭,實即中國人的教堂”。問題是,家庭怎麼可以取代教堂呢?如果可以取代,為何西方人還要建教堂?

答:應該說,錢穆的看法是相當精到的。中國人有佛寺和道觀,但佛寺和道觀並不是全民的教化場所。在這裏,和尚和道士雖然也說經,但其功能同西方人的教堂是有本質區別的。比如說,普遍的中國人去佛寺道觀,目的不外乎求神或還願,很少是為了解決心理上的疙瘩,更不是為了去懺悔。在中國,一個人做錯了事,並不是求得神的原諒,而大多是向死去的祖先懺悔,即所謂“愧對列祖列宗”。

問:我由此想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即在中國,幾乎每一個家族都有祖先的神位,一般設在正堂。此正堂同時也是該家族的議事廳,或紅白喜事舉辦的地方。結婚儀式很能說明這一點。西方人的婚禮都要在教堂舉行,而中國人的婚事禮儀卻是在正堂中完成的。

答:西方的貴族之家,祖先過世之後亦常常將其肖像集中在一起,一般情況下有一間專門的房子作此用途,但不是廳堂。而且,他們亦不作祖先的牌位,隻是將祖先的肖像懸掛於牆上,更無香火供品之類的現象。其同中國人的根本區別是,西方人保留祖先的肖像,目的為二,一是便於後人追思,二是為了炫耀家族的曆史,一代接一代的祖先肖像,體現的是家族的發展史。而中國人的祖先牌位,區別隻是寫在上麵的名號,形狀卻是沒有區別的,都是一塊長方形的木板。也可以說,在中國人這裏,牌位隻是祖先一個抽象的符號。於是,從牌位上構不成祖先事跡的追想,也體現不出其生前的事跡。而且對中國人來說,他們為祖先立牌位,目的亦不在於寄托哀思或體現家族的曆史。在這裏,隻有國之史,帝王將相的曆史,而沒有家史。家史是20世紀後半期為了“憶苦思甜”的需要才有的。

問:祖先的牌位在上古中國稱為“方明”。《儀禮·覲禮》就說:“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劉歆《三統世》引《逸周書》說:“伊尹祀於先王,誕資有牧方明。”申其誼亦雲:成湯太丁外丙之服,“祀先王於方明”。中國曆代的“方明”不一定都是“方四尺”,更非都要“設六色”,但形狀大體上又是一致的,都是用一長方形的木板製作而成。這不能不給我們提出一個這樣的問題,即祖先的牌位為什麼一定要是長方形的呢?

答:這一問題我們當然可以從一般事理來回答。牌位都為木製,在於選材和製作的方便;形狀為長方形,一是便於安放,二是便於上麵的文字的書寫,而且還可以節省空間。也就是說,從這些方麵考慮,長方形顯然比正方形、三角形、梯形、圓形好得多。但是,牌位取長方形,真正的文化之根源尚不在這些方麵,而在於先民生殖崇拜之傳統。從形式上看,牌位頗似一個“且”字。而“且”字也就是“祖”字,是男性生殖器官的象形字。郭沫若曾在此方麵作過突出貢獻,其《釋祖妣》一文指出,“且”者即男根。照此說法,祖先的牌位所體現的乃是一種古老的自然宗教之傳統。

問:陳夢家似乎也有類似的看法,而且說得非常的明確。在《殷虛卜辭綜述》中,陳夢家根據甲骨卜辭和考古遺址,對商代的祖先崇拜之現象作過這樣的描述:“立於宗廟的先王的神主,稱之為‘示’。示有大小之別:‘大示’是直係先王,‘小示’是包括旁係先王的。大示以上甲開始,稱為‘元宗’……小示也稱若幹示。大示常用牛牲,小示常用羊牲。卜辭中的‘上示’‘下示’大約也有大小之分。‘示’所在之處,後世稱為宗廟,卜辭有不同的名稱,如宗、升、家、室、亞等等……凡大示所集合的地方名‘大宗’,小示所集合之處名‘小宗’。大宗從上甲起,小宗從大乙起。大小宗以外,還有‘中宗’……宗廟建築有許多名目,如東室、南室、大室、小室等是祭祀之所,宗、家、室、亞是藏主之所。”從陳夢家的文字中,我們可知,“示”和“且”大體上是同義的,都是祖先的牌位。而且我們還可發現,在中國文字裏,凡是同“示”相組合的字,皆同宗教有關。請問,這裏麵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呢?

答:“示”和“且”的原義皆為男性生殖器官,這在學界已有共識。至於何以要用這兩個字來指稱,據我的理解,緣由大致是:“且”為象形字,“示”則是在象形基礎上的抽象,並由象形而轉為會意。“示”在甲骨文中為“T”。照道理,“且”之抽象化應為“上”,而不是“T”。但由於“⊥”這符號在先民那裏已是女陰的象征,故將其倒形作為男根的象征。而且,男根在絕大部分狀態下也是呈“T”形的。

至於在中國的語言文字中,凡是同“示”相組合的字皆同宗教有關之現象,的確很值得重視,亦說明您看到了問題的實質。宗教的“宗”,“祭祀”二字,“禱告”的“禱”字,凡此等等,都帶有一個“示”字。這說明什麼問題呢?說明我們漢民族的宗教起源於生殖崇拜且以之為核心。非但如此,它還深刻地影響了我們的人生觀、價值觀乃至本體論意義上的世界觀。比方說,我們的一切宗教活動乃至日常生活,都在求吉避凶,而“吉”“凶”二字皆同男女二性有關。具體說即是,男女結合為“吉”,不能結合為“凶”。又如“福”“禍”二字。“福”字右邊的“瘮”,在甲骨文裏為一活脫脫的男根象形字,而且其原義就是“福”;“禍”字右邊的“咼”則指的是女陰。也就是說,崇拜男根即有福,崇拜女陰便是禍。

問:生殖崇拜本是人類早期較為普遍的文化現象,如果說中國的祖先崇拜由生殖崇拜過渡而來,那麼此種過渡為何在別的民族不怎麼明顯呢?

答:我們已經談論過,人類的精神史大體上經過了兩大時期,即自然宗教時期和倫理宗教時期。然而在自然宗教時期,仍是可以再分階段的。按照我在《神論》中的看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即動物神崇拜、植物神崇拜、祖先神崇拜三個時期。具體而言,人類在有了萬物有靈之觀念之後,最早崇拜的是動物神,隻是農業發明之後,植物神崇拜才得以產生。植物神不僅僅限於土地與穀物(即“社稷”),更主要的是日月和風雨雷電等自然現象。而祖先神的崇拜則是對偶婚產生之後的事情。至於對偶婚的產生和農業的出現孰先孰後,我曾有一種不同於學界以往觀點的看法(反映在《中國文明史》中),但我還是認為植物神崇拜在先,祖先崇拜在後。

問:照此看來,生殖崇拜與祖先崇拜就不是一回事。

答:確切說,祖先崇拜產生之後,二者的區別是不大的。但在祖先崇拜產生之前,生殖崇拜就已經有了的,而且其含義亦與祖先崇拜不同。祖先崇拜雖然崇拜男女根器(主要是男根),但其實質則是對其家族的曆史和祖先的事跡之崇拜,而生殖崇拜所崇拜的則是通過男女兩性所體現的自然界的生殖力。

問:如果按照這樣的思路來理解,是否可以說,世界各民族都曾有過祖先崇拜的文化現象,不同的隻是,其他民族被新的倫理宗教所替代,而在中國卻沒有這樣的替代。

答:完全可以這樣理解。讓我們先說第一個問題,即在遠古社會,祖先崇拜是否具有世界曆史的普遍性。以埃及人為例。據說古代埃及祭司可以準確地說出三百多代祖先的名字,而且都刻有雕像。我們前文還說過,世界各民族幾乎都有自己的史詩。所謂史詩,即記載先輩事跡的詩篇(盡管帶有神話的色彩)。這些所體現的都是祖先崇拜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