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上帝崇拜與祖先崇拜(2 / 3)

下麵再說第二個問題,即為何其他民族的祖先崇拜大體上都被新的倫理宗教所取代,而惟獨中國至今仍奉行祖先崇拜?我想這裏的答案仍在軸心時代。祖先崇拜雖然不同於動物神和植物神崇拜,但它畢竟還是屬於自然宗教的範疇,所體現的是英雄時代的人類抽象能力的有限,同時也是這一時期人類特有的思維方式的體現。然而在軸心時代,人類的思維能力發生了質的飛躍,由具象思維發展到抽象思維,有了高度概括的能力。在此之前,他們崇拜自然物,崇拜自然的力量。而現在,他們將所有的自然力量以及他們不能理解的神秘力量高度抽象化,且歸之一種力量。至上神的觀念就是這樣產生了。於是,人們不再把祖先神秘化,不再視之為神。因為神隻有一個,那就是上帝。而在神的麵前,人人都是人,包括死去的祖先,都不應該作為崇拜的對象。

而在中國,由於特殊的政治倫理之需要,卻沒有經過這樣一種思維方式的大變革,人們依然是按照自然宗教的思維方式來思考天人關係的。不僅抽象的至上神的觀念難以產生,而且還保留著大量的自然宗教的要素。祖先崇拜就是在這樣的思想背景下被保留下來的。

問:您將祖先崇拜視為自然宗教,看法頗為新穎。但問題是,為何到了軸心時代之後,祖先崇拜會格外受到中國人的重視呢?西方人也有自己的祖先,也是父母所生,為何他們的祖先崇拜的觀念卻是十分的淡薄?

答:對祖先的崇拜,實則關涉著人生的兩大問題:一是個體之身從何而來?二是人類所依存的曆史和文化從何而來?也可以說,對這兩個問題的不同回答,產生了對祖先崇拜不同的態度。基督教產生之後,西方人認為他們雖是父母所生,但卻是上帝的造物。如果沒有上帝,不僅沒有他們自己,而且也沒有他們的父母。所以在造物主麵前,他們的祖先同樣是卑微的,渺小的。另一方麵,西方人又認為,不僅人類是上帝創造的,而且整個世界都是上帝的造物。正是因為有了上帝,這世界上才有所謂的曆史與文化。況且,人類的一切曆史與文化活動都在上帝的神聖計劃之中。因之,人類對於自己所創造的曆史與文化,不應該貪天之功為己有,更不應該居此自傲。而在中國人這裏,由於沒有上帝崇拜,沒有至上神的觀念,所以他們一方麵將自己純粹看作父母所生,視家族為自己的身份歸屬,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而連接自己同生命之源的關係。因而也就很自然地把祖先奉為神明,當做崇拜對象。另一方麵,在同曆史與文化的關係上,中國人認為文明成就都是先輩創造的,而且還是極其的艱難。是祖先給了他們曆史與文化的遺產,同時也使他們的生存和發展成為可能。因之,他們對祖先崇拜也就是情理中的事情。

問:除這兩方麵的原因之外,或許還有另外一層更深刻的原因,即西方人都相信他們是有罪的,需要救贖。他們的祖先同樣是亞當的子孫,同樣有罪,同樣需要救贖,故而從人的本質方麵看,同樣沒有什麼值得崇拜的地方。而中國人不同。他們相信的是人性善論,相信人的道德自我完善能力,而且還相信可以成為聖人,頂天立地。在這樣的思想背景裏,一些人很容易被美化為道德楷模或全智全能者,而且人們亦樂於這樣做。因為對祖先的美化,同時也就意味著對自己及其家族的美化。

答:你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不過,中國人的祖先崇拜,除了我們上麵講到的一些形而上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形而下的原因,即在專製主義統治下,祖先崇拜有利於政治的穩定和皇權的鞏固。

問:這是不是人們常說的家國同構?

答:家國同構本是人類早期社會非常普遍的現象。最早的國王都是由父家長演變過來的,或者說君權乃是父權的放大。在這方麵,中國古代文獻給我們提供了非常有說服力的材料。《說文》釋“父”:“矩也,家長率教者,從又,舉杖。”此種解釋與甲骨文中的“父”字的字形亦相合。在古文字裏,“父”與官尹的“尹”,字形相似。而“君”字又是從“尹”字發展而來的。《說文》釋“君”:“尊也,從尹,發號,故從口。”即是說,“君”既由父權發展而來,又遠遠地大於父權,且為眾官尹之上的最尊者。

最有意思的是,在中國文字裏,“帝王”二字皆同生殖崇拜有關。老子的《道德經》第四章有這樣一段話:“道衝而用之有弗盈也……吾不知其誰之子也,象帝之先。”所謂“象帝”,顧名思義,即有一種像“帝”一樣的東西。那麼這“帝”又是什麼呢?老子的“道”為眾妙之門、玄牝之門和穀神。“牝”為“匕”,也就是女性生殖器。至於“穀神”和玄牝之“玄”,宋人蘇轍《老子解》釋為:“謂之穀神,言其德也;謂之玄牝,言其功也。牝生萬物,而謂之玄焉,言見其生而不見其所以生也。”近人劉堯漢先生說得更為直接:“‘牝’是生殖。‘玄牝’是幽深的生殖之門。”

對此,我們還可從甲骨文中找到根據。在甲骨文裏,“帝”字的下部似為三根木棒構成的三角架,其上一個置放東西的平台,上部為一倒立的三角形。雖然近人王國維、郭沫若、聞一多、劉半農、馬敘倫諸先生都認為“帝”為花蒂,“帝”是“蒂”之初文,但都不否定“帝”同生殖崇拜有關。

如果說“帝”與女性生殖崇拜有關,與我們這裏所說的“父權”隻是一種間接的關係,那麼一個“王”就更能說明問題了。董仲舒曾說:“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與人也。”很顯然,此種理解純係儒家的教義,並不符合“王”之初義。在甲骨文裏,“王”字並不是“一貫三”,而是一貫二,很像個“土”字。與“土”不同的是,“王”字的一豎,起筆為重寫,呈大黑點狀,頗像個大頭針,而“土”字則沒有大頭,一豎直貫下來。又可以說,“王”字頗像具有大頭的“上”字。而我們前麵談過:“上”乃男根之象,與“T”形異而義同,也就是一個“示”字。郭沫若的《釋祖妣》就是這樣看的。

問:從後來的曆史看,似乎別的民族大多都擺脫了家國同構的模式,即便仍保留有的,其結構亦不如中國的堅固。

答:西方的曆史最能說明這一點。在克裏特和邁錫尼兩個文明時期,希臘世界同樣普遍地存在著王國的形式。但是到了古樸時代,特別是到了古典時代,希臘人(也包括後來的羅馬人)卻建立起了共和製度,雅典和羅馬還建立了高度民主的政治製度。這樣一種變革同時亦說明這樣一個道理,即家國同構的社會乃是同祖先崇拜相適應的。或者說,在一個祖先崇拜的社會,其政治形態必定是專製主義,君王必以父家長的身份而統治全國。意大利哲學家維科在談到羅馬元老院的起源時,曾說過一段話,很有啟發性。“父主們在自己的氏族裏既然就是些擁有主權的王,諸父主們的地位既然平等且巨人們生性又凶猛,誰也不肯讓誰,於是由許多家族王組成的執行統治的元老院就自動地產生了。”而且在維科看來,西方的這些父主們之所以會認為他們是相互平等的,除了他們都是父主而且都很凶猛之外,還有一個更為深刻的觀念上的原因,即認為他們都是天神之子,也隻有天神才可以做眾人之王,人間的任何人都沒有這種資格和權利。用維科自己的話說即是:“因為英雄們都認為自己是約夫的兒子,都是在約夫的主持下行過隆重婚禮才誕生出來的,婚禮女神就是天後朱諾,所以英雄們都沿用了諸天神的名字,他們的母親就是大地,也就是權勢女神,也就是這位約夫的妻子。這位約夫也叫做‘眾人之王’,所謂‘眾人’,就是氏族體製下的家人們和英雄城市體製下的平民們。”從維科的論述中,我們不難發現,古代西方人之所以可以建立共和製度,就在於他們是把天神當祖先,而不是把祖先當天神。這一區別是非常重要的。將天神當祖先,崇拜的是天神而不是祖先;而將祖先當天神,崇拜的是祖先而不是天神。前者是對家天下的否定,後者則是對家天下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