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在西方世界取得領導地位之後,於人們的政治生活影響更大,更是對專製主義的家天下模式的批判和否定。關於這一點,我們留待以後再談。
問:從您以上所談論的看,我們是否可以得出一個這樣的結論:在軸心時代,其他文明民族大多都能完成由自然宗教到倫理宗教的轉換,在一定程度上告別祖先崇拜這一古老的傳統,而中國卻沒能做到這一點。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區別,乃是因為政治上的原因,確切說是因為祖先崇拜更有助於專製主義政治秩序的維係。
答:軸心時代由自然宗教轉為倫理宗教,既是人類精神史的大變革,同時也是人類思維的一大飛躍,所體現的是人類智力的一大革命。而中國人卻沒能很好地完成這一革命。這是不是說明我們中國人格外愚鈍些呢?我不這樣看。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國人絕對是一個優秀的民族,智力也是健全的。就拿我們現在所談論的這個話題來說吧。中國人的邏輯思辯和抽象思維的能力一點也不比別的民族差。我們可以舉三個例子來說明。
第一個例子是商代的“帝”或“上帝”。我們現在所說的“上帝”,是基督教的所謂造物主,英文叫做“God”,之所以在漢語中譯為“上帝”,就在於在我們的語言裏,同樣有一個“上帝”。這就是商代人所崇拜的“帝”或“上帝”。誠然,在商代那個時候,“帝”或“上帝”同基督教的“上帝”不是沒有區別,最明顯的一點便是它的抽象的程度不及基督教的“God”,能量也沒“God”大。但是,商代的“帝”或“上帝”同樣是抽象化了的,不再是具體的自然神。後來周代所崇拜的“天”,大體上也是這樣的。這說明什麼?說明我們的漢民族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也是可以像西方人或猶太人那樣,擁有一個抽象化的而且全知全能的上帝,同時也說明在商周之際,我們漢民族的邏輯思維能力並不比其他民族差。
第二個例子是中國的邏輯學同樣是發達的。先秦時期諸子百家,其中就有名家。何謂“名家”?其實就是邏輯學家。我們現在稱之為詭辯家,詭辯什麼?詭辯就是打概念官司,在諸如“合同異”、“離堅白”、“白馬非馬”這樣一些問題上作文章。最可重視的是,希臘哲學家芝諾提出“飛矢不動”的命題,被後世學者譽為多麼了不起的理論貢獻。殊不知,在同一時期的中國學者同樣提出了相同或類似的命題。《莊子·天下》篇所言辯者“二十一事”,其中的第十五和第十六便是“飛鳥之景(影)未嚐動也”和“鏃矢之疾也有不行不止之時”兩個命題。
第三個例子是佛教傳人之後,其學理在中國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如果我們拿世界上幾大宗教作比較,不難發現佛教的義理最為深奧,思辯色彩最為強烈。佛教雖興起於印度,但其在中世紀發揚光大則是在中國。南北朝和隋唐時期,中國的宗派佛學十分興盛,將佛教的義理闡發得至精至微。最值得一提的是法相宗(也叫唯識宗)的創立者玄奘。他西行取經,就學於當時印度最高學府那爛陀寺。印度的戒日王深為玄奘的學問所折服,為他在曲女城召開宗教大會,命全印度的佛教、婆羅門教以及其他宗教派別的學者與會。與會者六千多人,盛況空前。大會以玄奘的《會宗論》和《製惡見論》為論題,任與會者任意破駁。會期十八天,竟無一人能夠提出可以改動一個字,不能不說是世界思想文化史上的奇跡。
這三個例子說明,中國人的邏輯思維能力同樣是很高的,其所以從自然宗教沒有轉到普世意義的倫理宗教,並非我們先民的能力不夠,而是由政治原因所造成的。或者說,當時中國特殊的政治背景,需要的不是普世的倫理宗教,而是政治化的倫理宗教。而祖先崇拜這一古老的信仰,又恰好有助於政治倫理的強調和落實。
問:祖先崇拜這一古老信仰有利於中國的政治倫理,有助於專製主義統治,究竟體現在哪些方麵呢?
答:這個問題很大,我試著從幾個方麵來回答。
第一,祖先崇拜強化了中國古代的宗法製社會結構。崇祖總是同一套製度化的設置相聯係。祖先眾多,怎麼個崇拜法?這就需要一套製度。所謂的宗法製,所謂的禮製,都是為這一目的而服務的。宗法也好,禮也好,其本義都是宗教意義上的,是關於死人的事情。也就是說,已故的祖先在宗廟裏的位置,享受什麼樣的祭祀待遇,都得有所規定。而這些規定便是本原意義上的宗法製和禮製(當然,禮製除適應祖先崇拜以外,也適合於其他神祗的祭儀)。但是,安排死人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借此而安排活人的社會等級和秩序,為了強化王權的至高無上,從而給專製主義統治一種製度性的保證。雖然西周時代的宗法製在後世不再盛行,但宗法製下麵的等級模式和政治模式卻沒有多少改變。特別是君權與族權的結合,更使中國社會帶有宗法的色彩。
第二,在中國,祖先崇拜很容易轉化為國家主義崇拜。每個人都有“根”的意識,且對之有一種割舍不去的感情。而人之“根”不外乎兩種,一是祖先,二是民族,而且這二者在人們的觀念中又常常是混同的。正因為這樣,我們才會自稱為“炎黃子孫”。黃帝和炎帝本是傳說人物,很難說是整個中華民族的共祖。人們之所以予以認同,就在於他們很容易將兩種“根”作一體看待。這樣一種社會心理,於專製主義的鞏固是極其有利的。原因有二:一、人皆父母所生,對自己的祖先自然有一種強烈的親情;二、曆來的統治者都善於將臣民此種血緣親情利用起來,以之作為民族主義情感的心理基礎。而在一個專製主義社會,民族主義實則等同於國家主義,江山社稷等同於最高統治者的私產。正惟如此,大凡專製主義政權都十分重視家族倫理,重視民族主義或愛國主義之宣傳。而且,由於人們對國家之關係(或曰祖先崇拜與王權崇拜之關係)缺乏理性的認識,看不到統治者之用心,又很容易將自己的血緣親情擴大到對民族或國家的感情,因而也就助長了專製主義統治的橫行。
第三,在中國幾千年的曆史中,祖先崇拜不僅僅體現於祭祀,更重要的是觀念上的崇拜祖先的人格模式,遵行祖先的立法製度和執行祖先的遺訓,以祖先的是非為是非。用孔子的話說,叫做“祖述堯舜,憲章文武”。這是一種倒退的曆史觀,似乎在祖先那裏,什麼都是好的,後人隻有仿效就行了,用不著變革和創新。而且,如有違背祖先之法的,還會為全社會所不容,被認為是數典忘祖,大逆不道。此種是非觀和價值觀非但極大地禁錮著人們的思想,使活人變為死人的奴隸,而且極有利於專製主義統治。因為任何專製獨裁者,雖然他自己很可能一意孤行,全然不考慮祖宗之法,但卻樂於和善於利用祖宗之法作為維護其統治的工具。
第四,祖先崇拜見於人們的生活實踐,主要是孝道。儒家是最講孝道的,也最主張家國同構,忠孝合一。孔子認為“孝悌者也,其為仁之本歟”;孟子認為“堯舜之道,孝弟(悌)而已矣”。那麼儒家何以格外看重孝道呢?孔子的一段話,最能體現其中的奧妙:“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也就是說,儒家雖然視孝道為天下之大經,為仁之根本,但其歸結點並不在孝,而在一個“忠”字上。孝隻是忠的前提和手段,忠才是真正的目的。因為按照“尊尊”、“親親”和“尊祖”、“敬宗”的原則,人們隻要盡到了孝道,也就盡到了忠心。如此看來,孔子的“君君、臣臣”和“父父、子子”並不等值,“父父、子子”是為“君君、臣臣”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