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不管是中國的儒家,還是西方的基督教都是廣義的倫理宗教,因而所謂“離教”與“圓教”,實則都是從道德領域而立論的。按照您剛才所說的,中國的儒家之所以名為“圓教”而實為“離教”,乃是因為它沒有處理好道德領域中的關係,尤其是缺乏“內聖”的人性根據。“內聖”雖是中國哲學的概念,但其含義即人有自我完善之能力,卻又不是中國哲學所獨有的,基督教同樣強調人的自我完善。這樣就存在一個問題,即基督教的人的自我完善又是如何可能的呢?為什麼中國哲學做不到的事情,基督教卻可以做到?
答:這一問題在我們談論儒之“內聖”缺乏人性根據時實際上已經談論過了。儒之“內聖”之所以缺乏根據,缺乏道德的動力,就在於它沒有在生死問題上做文章,沒有在人最焦慮的地方致思。而基督教(包括其他宗教)不一樣。它的主題就是生死問題。愛由此生,義由此生。人生是短暫的,匆匆如過客,然而人又向往著永恒,希望克服時間上的有限性。宗教正好滿足了人的此種欲望。人有此種欲望,乃是出於自愛和自利。但要想使欲望得以實現,他又必須在今生盡可能地克服自己的自愛和自利之心,盡可能地做善事。因為天國之門隻向善人敞開,惡人是沒法進去的。今生作惡,死後隻能下地獄,受盡煎熬。這是惡人的宿命,也是上帝的意誌。最值得重視的是,在宗教學說裏,人死之後,隻有兩種歸宿,要麼進天堂,要麼下地獄,沒有第三條路可走。這樣就迫使人們在有生之年不得不趨善避惡,從而從根本上解決了道德的動力問題,亦為人的自我完善找到了人性根據,即人性本惡的根據。
問:解決了道德的動力問題,隻是使人的自我完善成為可能,但仍是不能說其同外王事功的關係得以處理好。如果按照現代新儒家的思路,外王事功主要體現於民主和科學兩個方麵,那麼請問,基督教又是如何在這兩個方麵體現為“圓教”呢?
答:這就是理論與實踐之關係意義上的“圓”。先說基督教與民主的關係。
我們知道,基督教有一個基本的觀點,即“上帝麵前人人平等”。這一觀點初看起來似乎沒有什麼了不得的,佛教中也有“眾生平等”的說法,但是如果認真分析起來,則又是一個了不得的觀點。那麼問題是,為何佛教提倡“眾生平等”沒有帶來民主政治,而基督教的“上帝麵前人人平等”卻有助於民主和自由呢?原因在於:(1)佛教的“眾生平等”是從不殺生這一意義上而言的,而且包括對待動物的態度,並不蘊含社會學和政治學的要求,不是針對社會的等級狀況而言的。(2)“眾生平等”同時又含有人人都可成佛的意思。佛教中的“佛”,不是造物主,不是一“他在”,而是一種至善的道德境界,有如儒家所頌奉的“聖人”。所謂“見性成佛”,意思是說人人都有可能成佛,同樣沒有社會學和政治學的“平等”之意味。而基督教的“平等”則主要是社會學和政治學含義上的。它意味著在人世間,誰也不應該享有特權,誰也不應該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而侵害他人的利益。
更為重要的是,“上帝麵前人人平等”又是同原罪說和末日審判說聯係在一起的,同時亦體現了基督教對人性的基本看法。基督教的人性觀是消極的,悲觀的,采取的是對人性不信任的態度。這可從兩個方麵來理解:(1)人性為惡,且為罪性;(2)人的知性是有限的,不可能知曉世界的奧妙。這樣一種人性論同“上帝麵前人人平等”之觀念相結合,必然產生如下兩種認識:第一,人人都是性惡者,並且都帶原罪,在道德領域,誰也不比別人高尚,因而都必須在法律和製度的規約之下,誰也不能在此方麵享有特權。第二,人人都是知識的有限者,誰也不比別人聰明和高明,因而誰也不能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別人,更不應該要求別人惟命是聽,做精神上的奴隸。又由於人人都是上帝的造物,他們的平等與自由的權利是上帝給的,所以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這樣一些觀念深深地影響了近代西方人,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的“天賦人權”、“自然法”、“自由平等博愛”諸口號,都是來源於基督教,特別是它的人與上帝之關係的理論。
為了充分說明這一點,我們不妨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人是萬物之靈,這是人類的共識,中西方亦然。然而在此前提下,中西方的認識又是大有區別的。中國人秉著一種積極的看法,過分誇大人的自我完善之能力,曆來就有“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說法。堯舜是道德人格的極致,也是最有智慧的人。人人都可以像堯舜一樣,意味著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上帝存在的必要,人類自身就是上帝。所以中國人才有“頂天立地”、“與天地參”、“天大,地大,人亦大”等說法,還有“為天地立心”的抱負。什麼叫做“頂天立地”?人怎麼可以同天比高低?怎麼可以做到“為天地立心”?說穿了就是,中國人把自己擺在上帝的位置,自以為有上帝的本事。然而西方人對人卻是一種消極的評價,從來不相信人可以同上帝比肩,同上帝為伍。在他們的觀念裏,上帝就是上帝,人就是人。上帝是全智全能的,而人既愚蠢又肮髒。所以他們沒有聖人崇拜,不相信會有人通過自己的力量而成為聖人。這樣的觀念便是自由、平等和民主的保障,也是法治社會之所以可能的前提。
問:據我所知,西方人也是有人試圖同上帝比高低的。比如笛卡爾就說過:“給我物質和力,我也可以創造一個世界。”此種思想在培根、聖西門等人的學說裏都有體現。聖西門甚至還預言,他在死後的二千五百年會複活。此種說法實質上是把自己視同上帝。受難的耶穌會複活,他聖西門也會複活。
答:我說西方人“從來不相信人可以同上帝比肩”,隻是從其文化主流而言的,而且是從基督教的信仰方麵說的,並不是指他們中沒有人例外。但有一點必須明確,即西方人試圖取代上帝的位置,僅僅隻是在知性領域,在德性領域,他們卻沒有類似的樂觀。至於在知性領域,他們試著做上帝究竟給人類文明帶來了什麼,就是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問題,即“天人相分”同科學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從總體上說,“天人相分”之思維模式有助於科學的發展。因為科學的一個基本前提是將世界客體化,對象化。而這一前提又隻有在“天人相分”之思維模式裏才有可能。這一點,應該是很好理解的。
問:基督教是典型的“天人相分”,但同時它對科學又是予以壓製的,甚至迫害科學家。對此,您怎麼解釋呢?答:基督教壓製科學,這是事實。其所以這樣,乃是科學的成果,在教會看來,有悖於基督教的教義,對信仰是一威脅。而且事實亦確是如此。近代的天文學和生物學對基督教的打擊最大。20世紀西方人的信仰淡薄,越來越多的人陷入虛無主義,很大程度上便是科學迅猛發展的結果。
然而,基督教與科學之關係是很複雜的,人們以往隻是看到基督教壓抑科學的一麵,卻沒有看到另一麵,即基督教促進了科學的發展。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基督教,人類是不可能擁有今日這樣的科學成就的。關於這一點,我們可從下麵幾個方麵來理解:
第一,基督教同科學的目標一致,都是為了尋求世界的終極原因。科學旨在揭示自然的奧秘,揭示來揭示去,總要歸到一個最後的原因和最高的原則。這是一切科學解釋的起點,也是其終點。比如牛頓的“第一推力”。沒有這個“第一推力”,牛頓的科學體係是不可能建立起來的。至於宗教,亦在追尋世界的終極原因,隻不過在基督教神學裏,這一終極原因是給定的,無須懷疑和追問。
第二,基督教和科學都把世界看作是有序的,有嚴格的規律可循。在基督教看來,世界的有序等同於上帝的神聖計劃,上帝在創世的那幾天,就已經安排好了宇宙的一切運動和秩序。對於科學來說,世界的有序是探討自然的前提。換言之,隻有把世界看作是有序的,科學研究才成其為可能。再者,基督教信仰萬能的造物主,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大千世界盡管複雜紛亂,但最終是有答案的。這樣的觀念,既由上帝信仰而來,同時其本身又是一種信仰,即相信世界是可知的。這樣一種信仰無疑為科學家探尋自然的奧秘堅定了信心。
第三,在西方曆史上,人們研究自然,重視科學,本身就同信仰聯在一起。在人們的心目中,上帝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一本是自然。因而接近上帝的途徑亦有兩條,一條是通過牧師的宣傳和自我的懺悔,另一條是研究自然。自然是極其美妙的,有著內在的和諧,探索其規律,即意味著上帝萬能神性的展示。這對西方的科學家來說,無疑是一強大的動力。可以說,他們對科學的獻身,實際上是一種信仰的行為。
第四,基督教的理論弱點導致了人們對科學的熱衷。基督教不同於東方的佛教。佛教沒有客體化的信仰對象,因而無須證明其存在,亦不為因主客二分導致的邏輯難題所困擾。而西方的基督教,上帝是一實體,是統攝人且外在於人的客體和對象,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人們的理智追問。而且,基督教關於上帝的故事太清晰,太曆史化。然而越是清晰和曆史化的東西,人們越想問個究竟。比如,世界是上帝創造的,那麼在創世之前,世界是何模樣?又如,上帝六天之內就創造了世界,那麼創世之前,他在幹什麼?或者說創世完事之後,又在幹什麼?凡此種種,我們還可列舉許多。正因為理論上的漏洞太多,所以中世紀的神學家們才會窮盡心力去求證上帝。然而基督教的悲劇亦在於:求證上帝不但沒能堅定人們的信仰,反而導出了科學。
第五,由於上帝有兩本書,研究自然是接近上帝的途徑,所以教會在中世紀後期開始重視教育,提倡科學。我們知道,西歐許多名牌大學,如英國的牛津、劍橋,德國的海德堡大學,法國的奧爾良大學,都是在這一時期由教會創辦的。盡管教會辦大學是為了培養神職人員,為上帝服務,但近代早期的科學家們幾乎都是得自於這一機緣。當然這一後果是當時的教會所不曾想到的,但客觀上卻又的確培養了自己的掘墓人。
問:最後,我還想請教一個問題。不管是現代新儒家,還是近年國內一些學者,都認為中國的“天人合一”有助於環境保護,有助於緩解當今人類由於科學的膨脹而造成的同自然的緊張關係。不知您對此是怎麼看的?
答:關於“天人合一”思想有利於生態平衡保護環境的說法,的確是這幾十年來文化保守主義者手裏的一張“王牌”,也深得民眾的認同。實際上,這隻是學者們的誤識,對儒家的“天人合一”作了片麵的理解。儒家不重天人之別,不把“天”當作一客體來研究,來處理,來征服,這是事實。正因為這樣,中國古代的文人才沒有把心思主要放在科學上麵。但這並不是說,“天人合一”就是對自然的尊重,有助於生態平衡。中國文化中的“天人合一”之“天”雖有自然的含義,但主要的是義理之“天”和命運之“天”,其順乎自然的思想,也主要是力圖超脫美醜、善惡、是非的種種對立,辟除功利的意欲,脫卻胸中的塵俗,從而達到大化流行、物我一體的人生境界。在這裏,外部環境是沒有多少意義的,亦難引起人們的重視。因為環境的惡劣與否同人的德性修為是沒有關係的。可以說,中國人曆來所想的是如何使自己去適應環境,卻不曾想過如何在認識自然的基礎上去創造一個理想的自然環境。這樣一種對自然的態度,實則是對自然的不尊重,也最容易導致對自然的傷害。也正因為這樣,中國人曆來缺乏環境的保護意識。而在這方麵,信奉上帝的西方人卻比我們做得好。在他們看來,自然萬物同樣是上帝的造物,上帝的全能決定著包括人在內的整個自然界有著內在的和諧,認識和保護這種和諧都是對上帝的信仰。我有時候想,如果現代工業文明不是興起於西方而是首先興起於中國的話,中國人能否像西方人那樣提出“生態平衡”這樣的科學概念,恐怕還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