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貴族社會與平民社會(1 / 3)

問:我們談論的雖是文化問題,但同時亦關涉到社會結構。而且還很難說清楚,是文化影響了社會結構,還是社會結構影響了文化。或許這二者是一互滲的關係,互為依存,互為影響。如果我的理解不謬,那是否可以說,中西文化之差異同時亦表明二者的社會結構頗為不同?

答:一個社會的結構如何,的確直接影響其文化類型的形成以及文化和社會的發展路向。譬如我們曾經討論過的“軸心時代”,為何其他民族所創立的大多是普世性的倫理宗教,而中國卻是政治化的倫理宗教?根本的原因便在社會結構之不同。在當時,中國是一個大國,隻能實行君主製的統治。而在一個大國的君主製的統治,首要的問題便是統治者同人民的關係如何處理,如何既做到強不淩弱以德行政,又做到下不犯上惟命是從。又譬如秦漢兩代都有過分封製與郡縣製之爭。郡縣製之所以壓倒了分封製而成為往後中國政治的主流,並非如教科書所說的那樣,分封製是落後的,是奴隸製社會的產物;郡縣製是先進的,代表著新興的地主階級的要求。實際上,在一個專製主義大國,隻能實行郡縣製,分封製隻能是權宜之策,同中國的社會結構不合。在中國這樣專製主義的國家,要想社會穩定而有序,必須強化中央集權。為達此目的,隻有郡縣製是惟一的選擇。而分封製所強調的則是地方分權,而不是中央集權,故從本質上是同專製主義統治相背離的。

問:說到曆史教科書,我忽然想到了人們常說的“資本主義萌芽”的問題。按教科書的說法,我們中國也有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並說如果沒有外國列強的侵略,中國同樣可以自行地發展起資本主義,進入資本主義社會。社會形態意義上的“主義”,如封建主義、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等等,既是社會結構之變動的產物,同時又內含著其相應的社會結構。盡管許多學者對中國古代社會後期的社會結構之變動作了大量的研究,且試圖說明中國資本主義產生的可能性。但我總覺得,學者們的證據不足。因為古代社會後期的中國,社會結構並沒有實質性的變化,仍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這樣的社會結構裏,怎麼可能有資本主義萌發和生長的土壤呢?更為重要的,社會結構與文化形態是緊密相關的。沒有產生資本主義的社會結構,就不會有相應的文化形態。反過來理解也一樣,即沒有產生資本主義的文化形態,就不會有相應的社會結構。

這隻是我的粗淺的理解,不知您對此問題是怎麼看的?

答: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純係中國曆史研究中的神話,亦足可說明許多學者的無知與無奈。言其無知,是因為他們沒有自己的識見,被意識形態左右著;言其無奈,是因為此種學說並非他們的研究心得,而是政治壓給他們的,他們不得不這樣做。

對此種學術觀點,我於十年前就曾作過反駁,具體說就是《東方文明暢想錄》中的有關章節。由於該書的發行不理想,我的觀點並未引起學界的重視。所以去年出版的《中國文明史》,我又把自己的觀點複述了一遍。不過,我對該問題的研究,當時的視域主要在兩個方麵:一是對資本主義的界說,進而說明不能把中國古代社會後期新的經濟現象視為“資本主義萌芽”;二是糾正以往學界對馬克思相關理論的誤解。因為在許多學者那裏,他們之所以有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之一說,很大程度上乃是因為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關於西歐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的理論看作具有世界曆史的普遍意義。實際上,馬克思關於原始積累的理論是僅就西歐的曆史而言的。而且,馬克思本人也是這麼說的。

也就是說,我雖然對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之說法有過較為係統的批駁,但卻沒有從社會結構同文化形態之關係方麵致思。您的思考很有啟發性,而且我相信,也隻有從這一方麵致思,思考才可能是深刻的。

問:就社會結構而言,您認為中西兩方的最大區別是什麼?

答:社會結構是曆史性的,動態發展的,各個曆史時期大不相同,很難作籠統的比較。

問:那就先從中國說起吧。

答:按照我的理解,一部中國曆史就其社會結構之變化,大致可分為三個大的曆史時期。從傳說時代到殷周之際,中國同其他民族一樣,處於英雄時代。此時,國家雖已產生,但社會結構仍是部落社會性質的,或者說是部落社會與階級社會並存。西周至秦為貴族社會,社會結構為嚴格的等級製。漢以後為平民社會,皇帝至高無上,所有的臣民都是他的奴仆。

問:您將周代以後的中國曆史分為貴族社會和平民社會,頗為新穎。在前工業社會,似乎其他民族大多都是等級製社會,為何中國會有這麼一個過渡,即由貴族社會到平民社會的過渡呢?

答:這是很值得研究的一種現象。古代埃及和印度實行嚴格的種姓製;中世紀的西歐為采邑製,同樣為等級森嚴;就連日本亦為如此,其社會結構頗似西歐的中世紀。即是說,一些文明傳統悠久的民族,貴族製乃是一種較為普遍的世界曆史現象。中國亦不例外,同樣有千餘年的貴族社會的曆史。所不同的隻是,早在漢代,貴族社會就被平民社會所取代了。

至於在中國,為何會有這樣的過渡?這裏麵原因很多,很複雜。如果概而言之,大體上有如下幾點:

(1)中國從很早的時候起,就是大國的規模,版圖遼闊,人口眾多。而對一個大國的治理,在古代世界又必須是中央集權的統治。貴族社會雖是等級製,最高統治者同各級貴族相比,權位亦格外顯赫,但貴族們畢竟占據著地方的控製權。而且其同最高統治者的關係尚為權利與義務大致對等的關係,即他們必須效忠中央政府,但中央政府亦必須給予他們各種特權。很顯然,這樣一種社會結構極不利於中央集權的強化。

(2)周人的“天”崇拜乃至“天下”、“天子”等觀念,形成了大一統的思想。在此思想的支配下,人們以統一天下為價值目標。不管是春秋時期的爭霸,還是戰國時期的滅國戰爭,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即統一全中國。而此“統一”的思想,同等級製是不相容的,前者的實現必以消滅後者為代價。

(3)在一個專製主義的大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為統治者與人民的矛盾。這二者,人民處於弱勢,統治者處於絕對強勢的地位,是為矛盾的主要方麵,且由是而決定了,欲緩和二者的衝突,就必須要求統治者有所節製,不至於過分的貪婪與殘暴。德治思想就是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中提出來的。然而德治思想又是同等級製水火不容的。它強調的是德,而不是貴族社會所看重的血緣種姓。

問:如此說來,周公製禮作樂與他的“敬天”“保民”的思想乃是相互矛盾的。

答:正是這樣的。周公製禮作樂是為了維護嚴格的等級製,同分封製和宗法製是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周代的社會,從大的方麵說有兩個分層,即貴族和平民。周代的分封製實則為殖民統治。殖民者住在城裏,稱作“國人”,土著住在鄉下,稱作“野人”。“國人”又分為幾個等級,即諸侯、卿、大夫、士、庶人。其中庶人是平民,其他幾個等級為貴族。周公製禮作樂,就是對各級貴族在禮樂方麵作出嚴格的規定,不得僭越。我們現在經常說“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實際上所反映的就是這一時期的社會等級狀況,而並不是說古代中國一直是這樣的。漢以後的中國,法製的原則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雖是民間語言,但卻是對漢以後的平民社會的法製原則的高度概括。很顯然,“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與“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是完全不同的。其中的區別也就是平民社會與貴族社會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