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諾克的解釋可謂麵麵俱到。但是正因為麵麵俱到,我又覺得此種解釋過於寬泛,給人的印象是,似乎與人相關的並且具有正麵意義的東西都可看作人文主義。特別是將宗教和科學,甚至將達爾文主義也歸在人文主義的名下,尤為不可。然而,盡管我可以看出各種說法的不妥,但對於“人文主義”究竟是什麼,我自己也說不清楚。
答:我以為,“人文”二字,其意義之強調,既在“文”,又在“人”。二者相比較,後者更為重要。
先說“文”。在中國文字裏,“文”是相對於“野”而言的。所謂“野”,就是未經文明之風吹拂的原始狀態。此種狀態,可以理解為沒文化,也可理解為野蠻、粗魯、衝動、無理性等行為和心理。“文”在中國文字裏,本義為“紋”,即紋路、紋理、花紋等,意指對自然狀態的一種加工和處理,所以“文化”二字連用。“化”即“花”或“華”,作動謂用,即“美化”的意思。引申到社會領域,則是“教化”之義。《易傳》雲:“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就是這個意思。
也可以說,“文”的本義就是我們現在所稱的“文化”。人是文化的動物。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就在於人擁有文化。卡西爾說人是符號的動物,所謂“符號”,也是文化的意思。但是,“文化”在人類漫長的發展史上,表現形式是大不一樣的。在原始時代,人類文化極其簡單,如工具、語言、圖畫或其他圖騰式的標誌和儀式等。但到了文明社會,文化的內涵大大地豐富起來。除工具、語言文字、圖畫標誌外,還建立了國家,製定了法律,有了哲學、宗教、倫理、曆史、藝術等精神世界。相對於原始時代,這是一種新的文化世界,也是我們所稱的“人文”之中的“文”。其中,既有人們常將其歸類於人文世界的哲學、藝術、語言文學和曆史,亦有宗教和科學。
更需指出的是,“人文”之“文”,重在規範、理性、秩序等義,而反麵則是原始衝動和率性而為。這在原始時代和文明時代並無多少差別,不同的是表現形式。原始人同樣需要遵守社會行為規範,需要對感性生命的某種抑製。文明時代,對人的感性生命之抑製,措施和手段更為繁蕪,既有硬性的規章製度,又有觀念上的意識形態。
再說“人”。“人”是什麼?是一個很不好回答的問題。兩千多年來,思想家們為“人”給出多種定義,如“人是理性的動物”、“人是政治的動物”、“人是曆史的動物”、“人是符號的動物”、“人是能夠製造工具的動物”、“人是能思想的動物”、“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等等。平實而論,這些所謂的定義都隻是部分正確。人的定義隻有到其生存狀態中去尋找。或者說,我們隻能說“人不是什麼”,而很難說“人是什麼”。從“人不是什麼”這一設問理解人,所劃的界限不是人同動物的區別,而是人同非人的區別。所謂“非人”,並非指不是生物學上的人,而是指其生存失去了人所應有應享的狀況。或可說,“人不是什麼”這一設問所強調的是作為主體的人同自然或他所創造的客體世界之關係,或簡稱為主客關係。對於文明人來說,他所麵對的客體世界,一是未經人化的自然界,二是由他所創造的文化世界。這一文化世界,包括國家、社會關係、道德規範、宗教信仰、哲學思想、科學技術、知識庫藏等等。二者相比較,文化世界比自然世界的意義更為重要。因之,欲解答“人不是什麼”這一設問,重要的也就是從文化世界的層麵看是否對人構成傷害,或曰人在這個文化世界中的地位如何,主體性如何,處境如何。
因而我以為,評斷什麼是“人文主義”,主要是看“人”與“文”二者是否統一。隻有“文”而無“人”,不能算作人文主義;隻有“人”而無“文”,同樣不能算作人文主義。
問:按照您對“人文主義”的理解,西方的人文主義亦確是有問題的,其宗教與科學均對人文世界構成了傷害。
答:關於這一點,我們可分別從宗教和科學兩個方麵來理解。
第一,中世紀的宗教神學雖然表現為“人文”之“文”,且是一套極其精致的文製文化,但由於對神權的過分強調,“人”的地位和主體性被消失在神權的光芒中。雖然這套學說同樣是理性化的,同樣有價值,但畢竟與以人為主體的人文主義相去甚遠。或者說,上帝信仰的落腳點在人而不在神,但其學說所標顯的則是神而不是人。再者,由於禁欲主義對人性的過分抑製,人的應有應享亦很難得到實現。
第二,近代以來的科學主義雖然也表現為“人文”之“文”,但由於其膨脹所產生的極權主義卻是對人的生命意義和生存處境帶來了極大的威脅,以至於今日的人類無所適從,亦無立錐之地。
由上述兩點可見,把中世紀的宗教神學和近世的科學主義歸之於人文主義,是很不恰當的。盡管二者在某種程度上或某一曆史階段曾有過人文主義傾向,但其實質則不是“人文”的。更需指出的是,宗教與科學對“人文”的侵害,性質有別,程度亦不同。宗教雖在形式上否定人,但落到實處則是對人的肯定;而科學在形式上肯定人,但實質上卻是對人的否定,使人不成其為人。指出這一區別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它不僅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二者之關係,更重要的是使今天的人類明曉未來該朝著什麼樣的文化之路發展才是明智的。
問:您既看重人文主義,又強調宗教的價值,那麼這二者之關係究竟該如何處理呢?
答:人文主義是作為褒義詞寫在人類思想史上的。特別對於現今的人文知識分子來說,“人文”二字更有著誘人的魅力,似乎隻要人類看重人文主義,一切文化病和社會病都可得到醫治。但是,如果將“人文”二字再引入到人類的生存境況中去思考,恐怕其價值就大不一樣了。相對於原始神權、自然的威脅乃至今日的科學主義,人文主義固然是很美好的價值取向;但是,作為宗教信仰之反麵的人文主義之價值,就不可這樣簡單地看待了。對於宗教禁欲主義,對於教會借上帝之名而對社會實行黑暗統治,人文主義固然是進步的和可稱頌的;但如果對於信仰意義上的宗教神權,人文主義的意義可能要做重新估價。道理是:人畢竟是一有限的生物,他的地位和主體性隻有在宗教信仰中方能充分體現。他不能信仰自己,不能過分看重自己的力量,而必須在認識到自己的有限性這一前提下營造未來和對待現實生活。如果認為自己與上帝一樣高大,具有與上帝同樣的智慧和力量,其結果必然是自掘墳墓。近世科學主義的擴張所給人類帶來的災難就是教訓。
問:您認為中西兩方的人文主義之根本差異是什麼?
答:如果簡單地說,二者的差別是:中國的人文主義側重於民本主義,西方的人文主義主要是人本主義。
問:“民”也是“人”,“民本”與“人本”有何差別呢?
答:二者的差別,不在“民”是不是“人”這樣一個生物學問題上,而是在於“民本”和“人本”所體現的人的地位和主體性不一樣。強調“人本”,人成其為人;強調“民本”,人則很容易淪為非人的狀況。再者,二者的對應物亦不一樣。“人本”對應的是神權或技術極權主義,“民本”對應的則是專製王權及其官僚係統。
問:您作這樣的區分很有些意思,能否談得詳細些?
答:剛才我們說過,西方的人文主義三起三落,所概括的既是人文主義的曆史演變,亦是人本主義的發展曲線。曆史就是這樣的吊詭:一切文化都是人創造的,但文化又無不成為人的異己力量。因之人又總是試圖從他所創造的文化的禁錮下解放出來,但是其謀求解放的手段又隻能還是文化。由是而造成了人的艱難和災難,形成了人與文化之間一種極其複雜的關係。也可以說,人創造文化,原本是想壯大自己。可是文化一旦發展起來,他又在某種意義上失去了自己。又由於人有自我意識,能夠意識到自我的失去,所以每當失去自我的時候,他又能夠通過文化而找回自我。至少他的主觀願望是這樣。這可謂人類思想史上的主旋律,西方思想史尤為如此。
我這裏講的雖然玄乎,但對於我們理解西方的人文主義或人本主義卻是有意義的。
問:既然西方人文主義的三起三落,亦可看作其人本主義的發展曲線,那麼也就意味著二者同義。如果這樣,那是否又意味著我們沒有必要再對西方的人本主義作一番考察?
答:西方的人文主義主要是人本主義,而且二者的發展曲線亦大體一致,但這並不意味著二者完全等同。具體說即是,人文主義不帶有政治內涵,而人本主義則帶有政治色彩。雖然我們說在西方的曆史上,“人本”的對應物是封建神權和技術極權主義,但其同樣有反專製極權的目的。這是很有意思的現象。在中國,“民本”所對應的是君本位和官本位,但卻起不到反專製極權的作用;而在西方,“人本”所對應的主要的並不在政治領域,但卻可以起到反專製極權的作用。
問:在古代希臘,最早提出以人為本的思想是智者學派。普羅塔哥拉斯提出“人是萬物的尺度”的命題,標誌著希臘人最終確立了人的主體性地位。此外,蘇格拉底將哲學由自然哲學轉向人類學,更是全方位的對人的主體性的重視。這是人的第一次覺醒,也是對神權的第一次反抗。但問題是,為何西方人在擺脫原始神權之後的幾百年裏又重新淪為基督教神權的束縛之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