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劉基在其《鬱離子》一書中講述了一個關於“公共資源”的故事:官員瓠裏子因為公務從吳地到粵地,可以乘坐官船,他來到吳地的岸邊發現有一千多條船,不知哪一條是官船。送行的人說:“這個容易,沿著岸邊走,那些船篷舊的,船櫓斷的,布帆破的,就是官船了。”瓠裏子照此話去找,果然不錯。他不由感歎地說:“世風日下,公家的東西竟遭到如此的破壞。”
現代社會不也如此,公共資源遭到破壞與日俱增,大到政府官員用公車辦私事,小到垃圾占道等等不都是把公共資源不當回事?這些所講的就是“公共資源的悲劇”。這一悖論最初由哈定提出。1968年,在《科學》雜誌上哈定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這裏麵“the commons”譯成“公共資源”似乎更確切些。哈定描述的“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我們可稱為哈定悲劇。
在這篇文章中哈定舉了這樣一個具體事例:當固定的一片草原向該區域牧民完全開放時,每一個牧民都想多養一頭牛。多養一頭牛增加的收入大於其供養成本,但是很明顯這是有利可圖的。因為對於單個牧民來說,增加一頭牛會增加其家庭收入,但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想到增加一頭牛來增加收入,那麼草原將被過度放牧,植被將會遭到破壞,從而不能滿足所有牛的需要,導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餓死。這就是公共資源的悲劇。
哈定悲劇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非常普遍。譬如,為了個人利益,亂砍亂伐。如果一篇林地屬於個人,就會很小心的使用,不到必要的時候沒有人會將自己家的林地全部砍伐。可是林木往往是在好幾家村共有的土地上,當木材的價格日益攀升的時候,大家就會像比賽一樣砍伐。因為你砍得少得慢,意味著爭得錢比別人少,我砍得多就會掙的比你多。當各方都試圖以最快的速度砍伐時,共用的林地就會成為光禿禿的一片。
再如,假如某地存在著工業汙染,政府又沒有管製措施,企業為了節省成本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寧願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也絕不會主動增加環保設備的投資。為了控製成本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所有企業都會采取不顧環境的策略。這時候如果有一個企業投資治理汙染,而其他企業仍然不顧環境汙染,那麼生產同樣的產品,這個企業的生產成本就會增加,利潤就會降低,沒有哪個企業會傻到這樣做的。
關於哈定悲劇產生的原因,哈定指出:“在共享公有物的社會中,每個人,也就是所有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這就是悲劇的所在。每個人都被鎖定在一個迫使他在有限範圍內無節製地增加牲畜的製度中。毀滅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會當中,每個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
由此看來,哈定悲劇給人們最大的啟示在於:在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之間存在著一個衝突悖論,每個人都是自私的,當我們每個人按照自己的利益原則來行動的時候,整個集體所表現出來的就是一種無序的狀態。無論你個人怎麼努力,集體的無序狀態也會破壞你的勞動成果,因為每個人的利益偏好是不一樣的。如果存在群體行動的話,那麼群體性行動在沒有指導的情況下注定是一場悲劇。
防止公共資源悲劇發生的辦法有兩種:一是製度規範,即建立中心化的權力機構,無論這種權力機構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私人對公共地的擁有及處置便是在使用權力;第二種便是道德約束,道德約束與非中心化的獎懲聯係在一起。
在社會生活中也是可以避免這種悲劇的。當悲劇未發生時,如果建立起一套價值觀或者一個中心化的權力機構,就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所以社群出現的地方,一般而言,都有一個管理機構,用於協調、管理群體,以防止悲劇的發生。
職場中這樣的現象也普遍存在,單位的電話可以用來打私人長途,手機盡量在單位充電,需要打印的時候也是在單位解決,甚至將單位的紙拿回家使用。辦公區的衛生間的紙,不到兩天就用光,打印機卡紙,用腳踢,用拳砸。公用的汽車壞的特別快,盡管有著各種各樣的製度,這些現象還是難以避免。公共資源被損壞的悲劇還是每天都在上演著。
愛護“公共資源”,才能共贏
很多人在職場裏麵,總是自覺不自覺地會拿單位的和一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東西,比如一支筆、幾張打印紙或者是記事本等等。他們自認為這些東西不止很多錢,公司那麼大不會在乎。還有的人認為自己為公司付出那麼到,那這點東西不算什麼,就當是補償自己。殊不知這樣的想法是占小便宜吃大虧,蠅頭小利同樣也會絆倒人。
他們的職場:
企業的“公共資源”需要每一個人去愛護,如果每一個人都抱有上述想法,今年你拿走一些微不足道的小東西,明天他拿走一些不起眼的東西,久而久之單位不就被掏空了。為什麼那麼多的集體性質的企業,資產都被掏空,企業老總紛紛將資產轉移到國外去?就是認為反正是公家的東西,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幹嘛不拿。
這些人不知道損害了“公共資源”就是損害自己的利益。小到擬於自己的單位休戚與共,單位發展良好,自己才能獲利,單位的利益被損害,自己的利益也不會長久;大到國家的利益,身處這個國家中的每個人都與自己的國家榮辱與共,你為了一己之力損害了國家的利益,就算跑到國外,相信國外也不會容下一個掏空自己國家利益的人。
在職場中公私分明本來是每一個員工都應遵守的職業紀律和必備的職業道德。可總是會有人違反規則,他們動則就“一不小心”地將“公共資源”私有化了,其實,正是這些看起來是微不足道的小節卻恰恰能反映出一個人的職業道德的高低。職場中的你要想脫穎而出,就應該在愛護“公共資源”上下工夫。不要貪那些小利,因為時刻都會有人注視你。
肖欽秦是一家企業的采購部職員。一天,他看到企業定製的簽字筆、複印紙異常精美,便不時地拿些回去,給他上學的兒子使用,這些東西被兒子的老師看見了,而該老師的丈夫恰好正是與這家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高級主管。該高級主管聽了人講述了這件事後,說道;“這家公司的風氣太壞了,員工隻想著自己而不是公司!這樣的公司怎麼能有誠意做好生意呢?”於是,他中止了與該企業的合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