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有很多的規則也是隻適合於規則的製定者,而不適合與管理的對象,就像人們所說的“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種情況與理發師悖論有些雷同。同樣的職場中還有很多的人就像集合悖論一樣,理不清哪些是職場中必須的要素,比如“工作”“情緒”“任務”“工資”“人際交往”這些是不是“職場”中的必然要素,有些說顯然是,這些要素都是職場中必然有關的,但是“情緒”不僅僅體現在職場中,同樣“人際交往”除了職場,可能存在很多其他的集合中,還有“職場”本身是否包含於其中呢?
著名的哲學家羅素對數理邏輯理論也做出了重要貢獻。在研究集合論的時候,羅素發現了一個重要的悖論,即所謂的“理發師”悖論,該理論對於現代數學的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羅素認為所謂“集合”,就是一組既有區別又有一些共性的事物,可以是一群人或一類現象或一些觀念,其中每一個體都是元素。有些集合可以構成它自身元素,如“所有不是西瓜的東西”,這個集合當然不是西瓜,因此它也屬於“所有不是西瓜的東西”,把自己作為自己的元素;有些集合則無法構成自身的元素,如“所有的工作”,這個集合當然不是工作,它不屬於“所有的工作”,也就無法把自己作為自己的元素。更無法將“所有的工作”具體包含的內容辨別出來。
現實世界存在著許多“不把自身作為元素的集合”,比如“所有的文件”“所有的交往對象”、“所有的任務”、“所有的工資”等,這些集合放在一起構成了一個更大的集合,即職場的集合,於是悖論就產生了——這個更大的集合,所有“不把自身作為元素的集合”所組成的集合是不是應該把自身作為元素呢?也就是文件、交往對象、任務和工資是不是應該是職場這個更大集合的元素呢?顯然事實上不是所有的文件、交往對象、任務和工資都是職場的元素。
如果這個更大的集合不把自身作為元素,那麼它就屬於“不把自身作為元素的集合”,也就是說它就屬於它自己,因而它當然應該把自身作為元素。也就是說,職場屬於“不把自身作為元素的集合”,也就是說文件、工資、任務等不屬於職場,因而,職場應該把自身作為元素;反過來看,如果這個更大的集合——職場,把自身作為元素,那麼職場就不屬於“不把自身作為元素的集合”,也就是說職場就不屬於它自己,因而無法成為它自身的元素。
用一個通俗的故事表述了這個奇特的悖論:有一位理發師給自己立了個嚴格的規定:“給自己刮胡子的人,我就不給他刮胡子;不給自己刮胡子的人,我就給他刮胡子。”這個規定從表麵上看沒有什麼問題,但是終於有一天,這位理發師自己的胡子長的很長了,這時候他就會感到很困惑:他應該不應該給自己刮胡子呢?
很明顯,當這個規定涉及到理發師自己的時候,不論他怎樣做,都與原先的規定相矛盾。如果理發師給自己刮胡子,他就屬於“給自己刮臉的人”,按照規定的前一半,理發師就應該不給自己刮臉;但是如果理發師不給自己刮胡子,他就屬於“不給自己刮臉的人”,按照規定的後一半,理發師就應該給自己刮臉。他究竟應該怎樣做呢?
類似的悖論還有許多,比如,有位算命先生,隻給那些不為自己算命的人算命,那麼這位先生是否給他自己算命呢?有個醫生,隻給那些不會給自己看病的人看病,那麼他給自己看病嗎?一位經理不做自己交待的任務,那麼他在監控該項任務以及檢查任務完成情況的時候,是不是在做自己交待的任務?
羅素的理發師悖論在思想史上引起了很大的風波。20世紀初,德國邏輯學家戈特洛布·弗雷格剛寫完一本巨著,書中建立了一個嚴密的集合論體係,而且允許那種“不把自身作為元素的集合”所組成的集合。但是就在巨著付印時,弗雷格收到了羅素的信,得知書中存在的悖論,於是隻好在書末加了一個簡短的附言:“作為一個科學家最不願意遇到的事情就是,當自己的工作即將結束時卻發現其基礎已經崩潰了。我把羅素的來信附在下麵……”這個附言成為科學史上經常提到的一件逸事。
羅素曾提出“類型理論”試圖解決這種停論。他認為,集合論悖論來源於自我關聯的惡性循環,用包含著整體規定性的個體反過來去規定整體。本來,整體與個體的關係是有不同層次的,也就是說,某A對於某B來說是整體,但是對於萊c來說可能是個體。羅累把作為整體的集合分成不同層次的類型,如“0級類型”、“1級類型”、“2級類型”、“3級類型”等,每一類型的謂詞隻能用來表述較低層次的對象,而不能用來表述同一層次和較高層次的對象,否則就會產生停論和無意義的表述。
具體地說,理發師定的規則隻能運用於其他人,而不能運用於理發師本人;適用於理發師的規則是另外的更高層次的規則。
理清理發師悖論在職場中的含義,有助於幫助人們了解哪些規則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了解哪些是自己職場中的必然要素,這樣才能在職場中不會將問題複雜化,才能有助於你剃掉不必要的煩惱,理去那些與本質工作無關的繁冗。
理掉繁冗,簡單贏得工作效率
如果是麵對客戶或是不太熟識的其他部門同事,就應該采取比較間接委婉的方法。
他們的職場:
鄭準發是個人心的人,在單位隻要別人有事請他幫忙,他總是先放下自己手頭的事情,將別人的事情辦的妥妥當當。所以從進單位至今他的人際關係相當不錯。
但是隨著大家的認可度的提高,找他幫忙的人越來越多,同事周宇常常請他幫忙打印文件,隔壁辦公室的李伯也不時的請他幫忙維修電腦,客服部的於經理也時常打電話叫他幫忙整理報告……剛開始鄭準發來者不拒。但是時間一久,他漸漸發現,幫助別人的時間遠遠多於做自己工作的時間,自己的工作經常需要加班都不能完成,一到月底就會堆積很多的事情,為此上司經常批評他。
鄭準發意識到,再這樣下去自己遲早要丟飯碗,於是暗下決心一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工作,別的請求能推就推。可是,每天一旦辦公室,各種需要幫忙的請求絡繹不絕,鄭準發既無法安心好好工作,也不知道該如何拒絕這些同事、上司的請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