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跟著女兒葉昭華生活的稻葉正三的妻子李君懷揣信件,乘火車匆匆趕到懷安縣柴溝堡找姐姐李菊。李菊,這位和女兒葉春華一起生活的稻葉正三的妻子早已悲痛欲絕,妹妹李君的到來,老姊妹相見,抱頭痛哭……
堅強的葉春華,從不輕易掉淚,此時此刻,她隻感怒火中燒。
想到兩位母親三十幾年來的等待,想到自己13年來尋父的艱難,如今,卻落得如此結局。痛苦、憤慨咬噬著她堅強的心……
“媽媽,你們別哭了。我們決不能忍受這種屈辱,一定要搞個水落石出……”葉春華勸著兩位母親。
究竟從日本國寄來的信件中寫了些什麼呢?現在,筆者將譯文抄出:
留言(遺言之意)
春華是李菊與某中國人之間生下來的孩子,但聽李君的強烈要求,我把她作為自己的孩子。昭華是否我的孩子,也不一定。因此,我感到不愉快。
1982年6月6日
稻葉正三(章)
隨“留言”同時寄來的還有兩封信。給葉春華的信中寫道——
春華:
出生的秘密,不是屬於你的責任,這是應該屬於你母親和李君的責任。因為孩子出生之前,自己是不能選擇父母的。
那時候,你們對那位中國人沒有追究責任,而把責任推給了外國人(說你的父親是日本人,是稻葉正三)。那樣很不對頭,常識之外的(很不道德)。小石頭扔到小湖引起的波紋(浪)給很多人帶來痛苦。我們從稻葉的親戚那裏巳受到過批評。這樣,我們不能圓滿地過家庭生活。稻葉他本身(作為父親)在精神上帶來了很大的負擔。李君、李菊,您兩位應該檢討自己,當然,我和稻葉也有責任的。
稻葉菊枝 59歲5個月
稻葉正三 70歲
1984年8月30日
第二封信是寫給李菊、李君的。信中寫道——
李君、李菊:
你們好。我給你們的信可能是在兩年以前,後來,5月份收到過你們的回信,謝謝。那一年的7月5日早晨,稻葉正三突然又發病(腦溢血),完全處於意識不明的昏睡狀態,一直住院起不來,也失去了記憶力,過去的事情一切都想不起來了,而且也不認得我是誰。為了提醒他的記憶力,我把他年輕時候去過的偽滿(滿洲帝國)有關的曆史書給他念一念,就好些,稍微恢複了他的記憶力,但已成了半身不遂(殘廢的人)。他的病是嚴重的,萬一不能活時,應該給家屬留下遺言。他考慮很長時間,親自寫了一張“留言”(遺言之意)。請你們看一下他親自寫下的東西(留言)吧。這是我後來在他稍好轉的時候打開看的。從這裏可以看到他三十多年來的精神負擔,他是多麼痛苦。所以,以前我們問他,S先生來信時提到的李君、李菊兩位的名字和有關孩子的事情時,他是很不高興的。這次找到了它的主要原因了。
在日本,和中國婦女同住是日本男子可恥的行為,是不應該的。那時候,日本的一些青年平時到李家來看看生活情況和出入的人(尤其是稻葉離開北京的期間),回來後,聽到他們的報告,也聽到不愉快的事情。想起來,那時對他來講是做噩夢的時代……他親自寫下來的東西寄給你們和有關幾位朋友(過去一起在中國生活的人)及S先生等人,表明稻葉正三是無罪的,應該恢複他的名譽。
日本人雖然過去與外國人同住(美國人也是),但沒有向政府做結婚登記就生下來的孩子是不能作為自己子女的,是“私生兒”,尤其是過了三十多年,已經失效了。
至於稻葉正三……他本身的公司倒閉,沒有財產,也沒有工作,一直沒有經濟來源,全依靠我養母留下的財產生活的。這次治病的一大堆費用也是從我這裏出。以前給你們彙寄的錢(隻彙過一次,合人民幣380元——筆者注)也是按照S先生的要求考慮的。但他手裏沒有錢,所以從我這裏拿出來給他的。我和他結婚巳經36年了,我養母也巳去世,剩下的財產也不多,維持我們的生活,又花在他治病的費用上。他的病不知什麼時候能治好,但做妻子的,繼續伺候他下去。
李君、李菊,希望你們兩位了解此種情況,忘記稻葉正三吧!……歲月會救活人,請你們多加保重吧。
中村菊枝
1984.8.30
“可恥的偽證,一個典型的日本陳世美!”葉春華憤憤地說。
“誣陷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難道日本國法律就能容忍這種卑劣?”李壁憤憤地說。
“……這絕不是你父親能幹得出來的事情,他不是這樣壞的人,我們知道他。他沒有這樣壞的心,這裏麵一定有詐呀……”李菊、李君悲憤地說。她們永遠也不會忘卻那逝去了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