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換了!比原來的大好幾圈!比原來的內容也多了可多!”3月底,姐姐打電話說,“村裏到處都是。咱們這一排,每家門口都是兩張!左一張,右一張,像兩個門神!”
我在電話這邊無聲地笑。現在,姐姐動輒就和我“咱們”起來了。
“開始說了嗎?”
“還沒有。開始了還能不對你說?”
“應該快了。”
“都等著呢。趕快開始吧。早開始早了。最好麥頭都弄利落。”
麥頭,豫北方言,意為收麥之前。陽曆6月初是麥熟季節。兩個月,能了嗎?
4月5日清明節,我回老家上墳,祭掃結束之後,跟姐姐回村。果然,到處都是新貼的告示。不是一般的新,是嶄嶄新,用老家的俗話,是可以割耳朵的新。貼了這麼多天,怎麼還會這麼新呢?我仔細研究,在牆上看到一些斑駁的紙痕,紙質和新告示一模一樣。
“被撕毀的。”姐姐說,“他們貼一茬,這邊撕一茬。他們就再貼。”看我小心地揭著告示的邊兒,她驚異起來:“你幹啥呢?”
“拿回家研究。”我笑道,“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燈光下——因為院子都成了房子,原來的主屋白天就變得很暗,一進屋就得開燈——白底黑字的告示顯得分外奪目:
山陽新區管委會
關於進一步整治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通告
為了加強新區土地、規劃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城鄉建設,徹底遏製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山陽新區建設總體方案》,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決定進一步開展對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轄區範圍內的土地、規劃和建設工作,必須服從《山陽新區建設總體方案》,實行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二、轄區內各行政村不得擅自與任何單位或個人協商征用、出讓、租用土地。
三、未經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土地或改變土地用途進行建設,否則視為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將依法予以拆除,在區城鄉建設拆遷中一律不予賠償。
四、轄區內農村村民新建、翻建、擴建房屋,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凡不符合規定的條件,不按規定的程序,未經審批同意而擅自進行建設的,均為違法建設,在城市建設過程中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否則,將依法予以強製拆除。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違法者自行承擔。
五、對非法占用基本農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破壞的,將依法追究違法單位和個人的刑事責任。
六、違犯上述規定進行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依法予以查處。在整治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執法過程中,凡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各級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應帶頭維護法律尊嚴,自覺執行本通告精神,凡有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必須帶頭自行拆除;對不聽勸阻,拒不執行本通告要求的,除依法強製拆除外,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八、為便於廣大人民群眾實施監督,管委會設舉報電話,號碼為×××××××。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