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首拆(3 / 3)

將近四點半,換班的人一直沒來。我和姐姐回家。我再次睡去。醒來已經是正午,姐姐正在做午飯,她告訴我,方才一群人又去了王強家,又是指責、施壓,王強又是解釋、表態……

“其實,有啥用呢?逼著人家許的話,能信?敢信?”姐姐說。

我沉默。是不能信,不敢信——壓根兒也就真不該信。這個世界,無數雙海誓山盟如膠似漆的男女領了證結了婚生了孩子都會勞燕分飛,何況護房幫的這種關係呢?對於王強的承諾,當初就不該抱有什麼期望。也許,現在隻能期望其他人不要散得太快——嗬,我真可笑。對於王強不該抱什麼期望,對於其他人就該抱什麼期望了嗎?

吃過午飯,我無精打采地回到鄭州,來到單位,處理了一些必須處理的雜事,就再也幹不了別的了,滿腦子都是姐姐家的房子。其實,按照老公的說法,真的也不過是9萬塊錢。9萬塊錢,對於姐姐家來說雖然是一筆巨款,但對於我家來說,不過就是我和老公不足一年的工資,不過就是一輛我們看不上眼的中下等車,不過就是把房子裝修一遍的起碼金額,也就是如此而已。算不上什麼傷筋動骨。如果姐姐家的房子真的拿不到一分賠款,那最多也不過就是打水漂了。窩囊自然是有一些窩囊的,但是也不應該是一個過不去的坎兒。要是真去放下,應該也能放下。——但是,我就是不想這麼放下,我就是不想認這個窩囊。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這口莫名其妙的濁氣。

我想了想,終還是撥通了記者閨密的手機。——真沒想到會這麼快就麻煩到她。第一次她沒接。十分鍾之後,我再撥,接是接通了,但信號不太好,斷斷續續的,聽不清楚。我便給她發短信,問她在哪裏,忙什麼。她許久才回複:“在省人民醫院,老爸剛查出淋巴癌,晚期。”

我全身寒涼,當即打車過去看望——在鄭州,很多地方很多時刻是不適合開私家車的,還不如打車。打車費常常比停車費還要便宜。她一臉憔悴,看起來累到了極點。在安全通道的拐角處,我抱著她,任她淚如雨下。這個當口,我怎麼還能提姐姐家的事兒呢,說了就是無恥。

情緒低落地回到家裏,躺在床上胡思亂想。不行啊,還得找記者。我一邊翻閱著手機裏的號碼本,一邊哀歎自己的可憐:雖說在省城混了這麼多年,但是在記者圈裏,最沒有遮攔的鐵杆朋友,也就閨密一個。像姐姐家的這種事,也隻能讓她一覽無餘地知道,不需要任何藏著掖著。可以說,我的任何見不得人的事在她那裏都可以見得,她對我,也是一樣。女人和女人好起來,那種情義,比女人和男人之間所謂的那種愛情要可靠得多,從她這裏,我開始這麼認為。當然這麼高質量的情義肯定是如鳳毛麟角。對於其他人,我就絕不能這樣。雖然姐姐家的這種事有點兒胡攪蠻纏,可也不是一點兒理都沒有,因此也完全可以對人言。但是不管怎麼說,站在我的立場,找一個省城的媒體去找老家的茬兒,這總讓我有些胳膊肘向外拐的羞澀,不大容易說出口。再說了,由我去說出口,公事也就成了私事,自然也得承擔分量不輕的人情。更何況沒有不透風的牆,再叮囑他們保密,將來也會被家鄉的那些父母官知道,以後肯定是後患無窮……因此,選擇誰去爆這個料,用什麼方式去爆這個料,這都需要要好好掂量。

我在床上翻著烙餅,思了又思,想了又想,終於意識到了自己的傻:苗苗,多麼現成的人兒啊。我立馬給她打了個電話,把她約到家裏,如此這般地向她授意了一番。

第二天中午,苗苗向我短信彙報:“都妥了。”

剛回完苗苗的短信,姐姐的電話打過來,告訴我,王永回來了。瘦了一圈。

“有啥說法?”

“沒啥說法。說正說著呢,還沒說好。讓靜待消息。”

那就靜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