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廣播電視製播機構改革(3 / 3)

三、市(地)、縣(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職能轉變

廣播電視製播機構改革還包括市(地)、縣(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職能轉變。2001年12月,廣電總局根據中辦發17號文件精神,部署並組織實施市(地)、縣(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職能轉變工作。廣電總局印發的《關於市(地)、縣(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職能轉變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規定,這次職能轉變主要任務有三項:一是調整市(地)電視台自辦節目數量,調整縣(市)廣播電視台自辦頻道向播出時段的轉變,完成省級和部分市級電視台公共頻道的設立;二是完成省、市、縣三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絡的垂直貫通,統一經營、統一管理;三是逐步實行對縣(市)及鄉鎮廣播電視的集中管理和建立“以條為主”的垂直管理模式。

這次市(地)、縣(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職能轉變的實施,有一個大的背景因素。1999年10月29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考察工作聽取彙報後的講話中,在肯定“村村通”廣播電視這件事的同時,嚴肅地指出:“我很明確地講,除了省級電視台以外,其他的地市縣都不要搞自己的電視台。搞了幹什麼?你就轉播中央電視台、自治區電視台的節目,不就夠了嗎?你能搞的節目,我估計就兩樣:第一,為那些縣長、市長樹碑立傳,一天到晚報道他們今天到這兒視察、明天到那裏剪彩。第二,就播一些香港地區、外國那些又是打又是鬧的東西,就轉播那些電影,你辦這個電視台幹什麼呢?勞民傷財,特別是對青少年一代起不到什麼好的作用。”《朱鎔基講話實錄》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第343~344頁。這個講話傳達到廣電係統以後,引起了強烈反響,大多數同誌難以理解,在廣電總局黨組會議討論如何貫徹朱鎔基總理講話精神時,也有同誌表示了不同意見。廣電總局主要負責人為貫徹朱鎔基總理指示,並想借此推動廣電管理體製改革,在2000年2月22日召開的全國廣播影視廳局長會議的講話中,明確提出廣播影視體製改革的四項目標,其中第一、二項目標是:“除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外,地(市)及以下各電台、電視台、有線廣播電視台逐步轉為主要轉播中央和省台的節目”、“今後廣播影視係統實行中央和省(區、市)兩級管理體製,地(市)、縣以下實行省(區、市)垂直管理。”這種想法和思路,無疑具有其合理性,但卻低估了“四級辦”現實的難以撼動及市(地)、縣黨委、政府的意願。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借助貫徹落實中辦發17號文件精神的契機,綜合吸收各方的意見,最終出台了《關於市(地)、縣(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職能轉變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這個帶有兼容性和較為現實的實施方案。

經過一年的實施,此項改革達到了部分目標,對於規範地市縣廣電播出機構的管理、促進其改善條件、提高水平、治理播出內容上的低俗問題等方麵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據廣電總局社管司2002年統計,經廣電總局審核批準,在此次職能轉變中,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壓縮市(地)、縣(市)電視頻道達1389個,保留自辦頻道為291個;16個市(地)教育電視台與所在行政區電視台合並;按要求設立的26個省級電視公共頻道全部開播,部分市(地)也開播了電視公共頻道,均為縣(市)電視節目插播預留了時段。到2010年年底,全國共有縣級廣播電視台1985座,經批準,有18個可以獨立開辦電視頻道,有145個有自辦節目,有1819個在省級公共頻道插播節目。這是合法審批的數據。實際上,相當一部分縣級廣播電視台都辦有一套綜合性頻道節目。各省開辦的電視公共頻道,由於定位不準、缺乏特色等原因,形不成品牌效應和吸引力,大多處於艱難的維持狀態。

2002年和2004年,廣電總局會同教育部,先後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市(地)、縣(市)教育電視播出機構職能轉變工作的意見》(教社政[2002]13號)和《印發〈關於市(地)、縣(市)教育電視台播出機構職能轉變工作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廣發社字[2004]388號)兩個文件,就市(地)、縣(市)兩級教育電視台的調整和職能轉變工作作出部署。這兩個文件明確規定:市(地)級教育電視台必須具備規定的七項條件,凡達不到規定條件的可與當地同級電視台合並,在同級電視台開辦教育頻道;縣(市)級教育電視台應取消呼號和自辦節目頻道,經整合組建縣“教育信息中心”或“遠程教育中心”。此項改革曆經數年,終在2006年基本完成。調整的結果,全國共有32家市(地)級教育電視台並入當地同級電視台,有兩百餘家縣(市)級教育電視台予以撤銷。至此,基本理順了教育電視的體製,使教育電視納入規範管理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