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有了翻譯機。但至今的實驗證明,翻譯機“可以譯出文字,不可以譯出文化”(美國翻譯理論家賴達語);可以譯出語法,不可以譯出語感;可以譯出文思,不可譯出文氣;可以譯出作者的思想品格,不可以譯出作者的情感品格——終究不能給文學界幫上多少忙。
情感、直覺、潛意識,也是人生一大內容,更是文藝的主要職能所係。遺憾的是,我們至今對它們仍無精密把握,於是對語言形式的研究也基本上局限於語法。語感究竟是怎麼回事,仍隻有一些隻鱗片爪的揣度。可以苛刻地說,語言學家都隻是半個語言學家。倒不是他們無能,本是無可奈何的事。
當然,語法和語感在具體語言那裏是互相滲透的,不可截然二分。這些都是另一篇文章的題目,我們暫時不往深裏糾纏。我們隻是需要知道翻譯的局限,尤其是拿一些美文來譯,免不了都要七折八扣、短斤少兩、傷筋動骨、削足適履一番。翻擇過程甲襄犬的信息損耗在於語言,尤在於語感,在於語言風格。魯迅先生的雜文翻譯出去,有時就無異於普通的批判文章,漢語特有的某些幽默、辛辣、含蓄都大大失血。楊憲益夫婦合譯的《紅樓夢》是不錯的,然而國內一個英語係學生可以讀懂英譯本《紅樓夢》,卻不一定能讀通中文版《紅樓夢》,可見英譯本還是把原作大大簡化了。聞一多先生說廣渾然天成的名句,它的好處太玄妙了,太精微了,是經不起翻譯的。你要翻譯它,隻有把它毀了完事;“美是碰不得的,一粘手它就毀了”。林語堂先生說作者之思想與作者之文字在最好作品中若有天然之融合,故一離其同有文字則不啻失其精神軀殼,此一點之文字遂岌岌不能自存,凡藝術文大都如此。意大利哲學家克羅齊甚至早就宣布“凡真正的藝術作品都是不可譯的”,翻譯不過是一種創造,not reproduction,but production(不是再造品,而是創造品)。一切對語言特別下力的作家,努力往作品中浸染更多本土文化色彩和注入更多審美個性的作家,總是麵臨著“美不可譯”的鬼門關。碰不上好的譯家,他們就隻能認命。
據此也可知,一切外來文學譯作的語言風格,很可能不過是譯者的風格,讀者不必過分信賴。據此還可知,圖謀把自己的譯作拿出去與洋人的原作一決雌雄,章個什麼世界金獎,以為那就是“中國文學走向世界”,其實無異於接受不平等競技條約,先遭幾下暗算再上角鬥場。
我們對這種事無須太熱心。中國文學走向世界,要義恐怕還在於胸懷世界,捧一泓心血與人類最優秀的心靈默默對話,而不在於文學出口的績效是赤字還是黑字。當然,正是因為明白了這一點,我們不妨以平常心對待翻譯,不妨把文學進出口事業看作一項有缺失卻十分有益的工作。文學中的人物美、情節美、結構美等等,大體上是可譯的。捷克作家昆德拉還想出一個辦法。他說捷文詞語模棱靈活,比較適於文學描寫,但也比較容易誤譯。因此他寫作時盡量選用那些準確明晰的字眼,為譯家提供方便。他認為文學應該是全人類的文學,隻能為本民族所了解的文學,說到底也對不起同胞,它隻能使同胞的眼光狹隘。昆德拉是個流亡作家,遠離母土遙遙,他很清楚他是個為翻譯而寫作的作家,他的話當然不無理據。但上綱上線到“全人類文學”雲雲,則顯得有些誇大其詞。人類並不抽象,不是歐美那些金發碧眼者的專用別稱。比方說:十億中國人不也是“人”的大大一“類”嗎?
198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