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文學的根(2 / 3)

他們都在尋“根”,都開始找到了自己的文化根基和文化依托。這大概不是出於一種廉價的戀舊情緒和地方觀念,不是對方言歇後語之類淺薄地愛好;而是一種對民族的重新認識,一種審美意識中潛在曆史因素的蘇醒,一種追求和把握人世無限感和永恒感的對象化表現。丹納在《藝術哲學》中認為:人的特征是有很多層次的,浮在表麵上的是持續三四年的一些生活習慣與思想感情,比如一些時行的名稱和時行的領帶,不消幾年就全部換新。下麵一層略為堅固些的特征,可以持續二十年、三十年或四十年,像大仲馬《安東尼》等作品中的當今人物,鬱悶而多幻想,熱情洶湧,喜歡參加政治,喜歡反抗,又是人道主義者,又是改革家,很容易得肺病,神氣老是痛苦不堪,穿著顏色刺激的背心等等……要等那一代過去以後,這些思想感情才會消失。往下第三層的特征,可以存在於一個完全的曆史時期,雖經劇烈的摩擦與破壞還是巋然不動,比如說古典時代的法國人的習俗:禮貌周到,殷勤體貼,應付人的手段很高明,說話很漂亮,多少以凡爾賽的侍臣為榜樣,談吐和舉動都守著君主時代的規矩。這個特征附帶或引申出一大堆主義和思想感情,宗教、政治、哲學、愛情、家庭,都留著主要特征的痕跡。但這無論如何頑固,也仍然是要消滅的。比這些觀念和習俗更難被時間鏟除的,是民族的某些本能和才具,如他們身上的某些哲學與社會傾向,某些對道德的看法,對自然的了解,表達思想的某種方式。要改變這個層次的特征,有時得靠異族的侵入,徹底的征服,種族的雜交,至少也得改變地理環境,遷移他鄉,受新的水土慢慢的感染,總之要使精神氣質與肉體結構一齊改變才行。

在這裏,丹納幾乎是個“地理環境決定論”者,其見解不需要我們完全讚成,但他對不同文化層次的分析不無見地。中國作家們寫過住房問題和冤案問題,寫過很多牢騷和激動,目光開始投向更深層次,希望在立足現實的同時又對現實進行超越,去揭示一些決定民族發展和人類生存的謎。在這一過程中,他們很容易注意到鄉土。因為鄉土是城市的過去,是民族曆史的博物館。哪怕是農舍的一梁一棟,一簷一桷,都可能有漢魏或唐宋的投影。而城市呢,上海除了一角城隍廟,北京除了一片宮牆,那些林立的高樓、寬闊的瀝青路、五彩的霓虹燈,南北一樣,多少有點缺乏個14;而且曆史短暫,太容易變換。於是,一些長於表現城市生活的作家如王安憶、陳建功等,想寫出更多的中國“味”,便常常讓筆觸深人胡同、裏弄、四合院,深人所謂“城市裏的鄉村”。我們不必說這是最好的辦法,但我們至少可以說這是凝集曆史和現實、是擴展文化縱深的手段之一。

更重要的是,鄉土中所凝結的傳統文化,更多屬於不規範之列。俚語、野史、傳說、笑料、民歌、神怪故事、奇風異俗等等,其中大部分鮮見於經典,不入正統。它們有時可被納入規範,像浙江南戲所經曆的過程那樣。反過來,所謂“禮失求諸野”,有些規範文化也可能由於某種原因從經典上消逝,流入鄉野,默默潛藏,如楚辭風采至今還閃爍於湘西的窮鄉僻壤。這一切,像巨大無比曖昧不明熾熱翻騰的大地深層,承托著我們規範文化的地殼。在一定的時候,規範的上層文化絕處逢生,總是依靠對民間不規範文化進行吸收,來獲得營養和能量,獲得更新再生的契機。宋詞,元曲,明清小說,都是前鑒。從這個意義上說,不是地殼而是地下的岩漿,更值得作家們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