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1 / 3)

管人也好,管理也罷,都要有一定的策略和方法。管人要以人為本,要有智慧,管理者一方麵要運用權力維護製度、規章和領導者的威嚴,另一方麵又要摸清下屬的普遍心理,學會對症下藥,以靈活的方法追求管人績效的最大化,從而采取一套實用高效、能夠切實解決問題的管人方法。好的管人方法是把方圓之道運用得恰到好處,是能屈能伸、能軟能硬的平衡之術,是統領天下、掌握全局的至高手段。

掌握管理中的平衡術在管理活動中,下屬常常分為不同的派別,每一個派別都有自己的力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還沒有實力將他們一一掌控,平衡各方力量以達到對全局的管理和控製就成了首要之選了。

要有好方法東晉時期的政治家王導是個集大成的人物。東晉是一個沒有秩序的社會。當時,北方早就天下大亂,叛亂、夷侵、裂地為王者不計其數。南方的東晉朝廷也處於各種力量的衝突之中,如中原來的貴族力量、江南望族、皇親國戚等等。他們彼此之間的利害關係各不相同。王導意識到,國家根本就沒有一個共同的奮鬥目標,此時,穩定才是最為重要的。這樣,王導就明確了自己的使命:平衡各方關係極其務實地消除社會矛盾。總之,麵對大風大浪和急流險灘,小舟不沉就是勝利。

為了團結南方望族,王導不顧北方人的蔑視,平時與人交往多用南方語氣,還向南方的陸氏家族提親。陸家是吳國名將陸遜之後,聲望極高,他謝絕了王導的提親,但是王導並不在意。平時處理政事時,出身南方望族的下屬有冒犯之處,王導也多於體諒,不當回事。如果對方言之有理,還予以采納。所以,傲氣的南方望族感到與王導還合得來,與東晉王朝的關係也融洽多了。

南遷的中原貴族也是一支舉足輕重的力量。王導本人是北方士族出身,自然有控製力。一次,這些北方名流在建康郊外歡宴,席間忽然有人歎息道:“此地雖然風景美麗,但終非故國景色,洛陽真是令人懷念啊!”在座諸人無不相顧揮淚。這時,王導嚴厲嗬斥道:“正因為故國異色,我們更得團結一致,振興晉室,哭有什麼用呢?”眾人於是紛紛拭淚,並發誓複國。

但是王導明白,在當時的情況下,複興晉室隻是內聚北方士人的公關手段,在他的內心,若能安定東晉已是極為不易的了。所以,主戰派多次提出“北戰收複失地”的主張,均未得到王導的支持。對於北伐名將祖逖等人,東晉王朝的態度也是消極的,因為從穩定的角度考慮,以北伐為國策並不符合南方望族的意願,而且,一旦大肆北伐,新形成的北方勢力也可能危及東晉王朝。既團結北方士族又協調朝廷的關係,就此而論,王導的策略是成功的。

有一次,叛軍攻打建康,將軍溫嶠擅自將皇帝巡幸必往的朱雀橋燒掉了。皇上知道後暴跳如雷,但是溫嶠並不在意,連道歉的意思也沒有。王導知道此事可能會造成的後果(或者它本來就是一種信號),於是匆忙趕來為溫嶠說情:“皇威之下,溫嶠不敢說話,請皇上麵察。”這既保住了皇上的麵子,也給溫嶠一個台階下,溫嶠也就勢道歉,化解了一場可能產生的內亂。

平時,對於各地的叛亂,王導盡可能大而化小。如此做法自然令人不滿,但是王導也有其苦衷。對於一個虛弱的王朝來說,不顧一切硬拚可能遠不如忍耐一時、等待變化更為明智。當然,王導對軍隊力量也並不是毫無節製的。譬如,他極力強化貴族的威勢。有時候,叛軍甚至已經占領了都城,並想當皇帝,至少來個挾天子以令諸侯。但是,一掂量,感到軍隊的威勢還遠遠不夠,結果,還是得將王導抬出來,這不能不說是個奇跡。

對於東晉朝廷,王導的策略是極力推崇它的皇威,以此號召天下。同時限製皇族勢力的發展,使政局不致失衡。在公開的場合,王導是誠惶誠恐,禮數周到;當他獨自麵對君王時,又敢於犯顏直諫,甚至直言無忌。

一次,晉明帝問溫嶠,自己的司馬氏祖先是如何統治天下的,溫嶠一時語塞,不知如何回答,王導道:“溫將軍時值壯年,不熟這段曆史,就由微臣代他回答吧!”於是,王導從司馬懿如何清除異己開始,一直到司馬昭是如何殺害魏王曹髦,諸般險事一一道來,毫無隱瞞。明帝聽了不禁為之歎服,說:“如此看來,朝廷的命運也是在天之數了。”

當然,王導之所以能這樣做,除了高超的平衡策略,還在於王氏家族有著巨大的力量,當時諺語日:“王與馬,共天下。”但是王導也知道,對王姓家族的勢力若不加以限製,也會破壞脆弱的平衡關係。

東晉的建立,王導與其堂兄王敦出力最大。後王導任宰相,而王敦任大將軍,領重兵在外。如此局麵,又使得皇帝有傀儡之感,便有意削弱二王之權。王導不動聲色,頗令士大夫同情,王敦則木然,他本來就有野心,幹脆借口除奸而率兵殺向建康。

以當時的客觀力量而言,朝廷遠不及王敦,而且宮中也有議論,認為王敦造反有理。但是王導心裏絲毫不願與王敦合謀,他認為惟有司馬氏才是安定的象征,王氏家族在安定的情況下,不必因此而失衡,否則王氏家族同樣遭到迫害,何況以王敦的個性,一旦大權在握必定釀成大禍。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有趣的一幕:一麵是王敦的造反;一麵,王導卻率領以四個族弟為首的20餘位族人,每日清晨去中書省自請裁定。當時,朝廷雖然也有人上書要滅王門九族,王導也清楚,晉元帝不敢那麼做。但是他仍通過各種渠道疏通關係,終於重新獲得了元帝的信任,元帝賜其“大義滅親,一代忠臣”的詔書,將國家大事重新委托給了王導。趁著王敦的叛亂,王導在朝廷中的地位反而變得更加穩固。兩年以後,王導發兵滅了王敦,消除了危及平衡的大障礙。本來,王敦叛亂,王氏家族理應受罰,但是皇帝卻做了非常處理:“王導大義滅親,應恕其罪至百代之後。王氏家族從而得以延續。

公元339年,64歲的王導去世。他先後擔任三任宰相,自身沒有任何積蓄,然而卻以其獨特的平衡策略,團結了各種社會力量,在風雨飄搖之中維持了東晉王朝的存在和社會的安定。而這,又不能不說是戰亂之世的一大奇跡。

我們現代的管理者,在企業處於內憂外患時,如何保證企業的穩定並求得發展,王導的平衡各方勢力的做法就很值得我們學習借鑒。

善用“以下製下”之法當對自己的下屬有所懷疑之時,下屬的下屬倒可以成為一個能夠利用的力量。所以有時要善用“以下製下”之法。

帝王對於權臣,除用分、隔手段削弱其權勢外,還扶植新的權力中心,以削減、抵消原有權力的中心。這是“以臣馭臣”的辦法。從中國曆代宰相權限的逐步縮小和權力中心的不斷轉移可以更好地理解這一辦法的使用。

封建時代,宰相是帝王的副手,“相”字本身含義即有幫助、輔佐之意。君相合力,共治天下,宰相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高位,為帝王處理大量政務,君、相之間難免齟齬。善相處者,從大局出發,相互讓步;不善處者,君、相馭事,不免釀成衝突。賢明宰相要約製殘暴、昏庸之君;英武君主,容不得能力太強的相臣,加之曆代相臣篡位者時有發生,帝王總是設法削弱宰相權力,王權與相權之間鬥爭幾乎貫穿全部封建政治史。用牽製手段,以抑損相權,是帝王與宰相鬥爭的主要武器。

秦漢時期,丞相權力很大,用一語概括:丞相輔佐天子,助理萬機上至天時,下至人事,幾無所不包,無所不管;丞相不但為國家最高官吏,還是輔佐皇帝補其缺失惟一人臣。秦漢時期,君主高高在上。君主若有差失,隻有丞相能夠諫阻,良相應當以此為己任。丞相對皇帝詔令如有不同意見,可以麵折廷爭,甚至拒絕執行。對此,皇帝很不放心。因此自西漢武帝以後,首先用尚書一職以分丞相拆讀奏章的權力,繼而提高太尉、禦史大夫的地位,使之與丞相平級,並將此三職先後更名為大司徒(丞相)、大司馬(太尉)與大司空,號稱“三公”,從而改變丞相無所不統的局麵,將一相變成三相。至東漢,原先由丞相執掌的政務,全歸屬尚書台,三公徒擁虛名。

唐代承上啟下,在前朝官製基礎上,正式設立“三省製”。即由中書省掌製令決策,起草詔令;門下省掌封駁審議,對中書省所製定詔令如有不同意見,有權批改複奏,然後下達尚書省;尚書省負責執行,其下分設六部(吏、禮、戶、兵、刑、工)分管各部政務。三省長官都可參與國計,均為事實上的宰相。同時,皇帝還可以讓級別較低的官員,帶上“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頭銜,參與三省長官聯合辦公,這些官員亦可視為宰相。這樣,秦漢時一個丞相所承擔的政務,已由三個機關與十數名官員分別擔任,以期達到相互製約的目的。

三省分權,可以相互檢查,起到製衡作用,有利於君權對相權的控製,這是皇帝建立三省製的真實意圖。但施行起來,頗多不便,互相牽製,不易推行政事,其弊端連皇帝本人也很難看出。所以,貞觀元年,唐太宗任王珪為侍中時,有鑒於此對王珪道:“國本置中書,門下以相檢查。

中書詔敕或有差失,則門下當行駁正。人心所見互不相同,苟托難往來,務求正當,舍己從人,亦複何傷?比來或護己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心,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國之政也。卿曹各當循公忘私毋雷同也。”太宗此語,確實道出了三省分工的弊端。太宗用意,固在教育當官者,遇事“循公忘私”,既不苟公,又不固執,則國家政治可望清明。但皇帝此種教誨,還須從製度上予以落實,才能收到長久之效,因而有政事堂的設置。政事堂初置門下省,後遷中書省,為三省長官辦公機關。

宋代將宰相所掌民政、軍政、財政之權進一步分割開來,改由三個機構分別執掌,使之互相牽製:中央最高行政機構為中書門下,其長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參加政事,一般被稱為正、副宰相,但實際所理政務隻限民政;總理軍務最高機構為樞密院,類似後世國防部,其長官樞密使又有“樞相”之稱;中央最高財政機構為三司,總攬各地貢賦,其長官三司使又稱“計相”。三個機構彼此獨立,互不相知。真宗鹹平時期,田錫上書曾言:“樞密公事,宰相不得預聞;中書政事,樞密不得預議;以致兵謀未精,國計未善。”三機構嚴格分職,是宋天子集權於一身,其餘政事,遂產生流弊。例如景德四年,中書命秘書丞楊土元通判鳳翔府,而樞密院也在此時命之掌內香藥庫,兩府不通氣,宣敕各下,互相抵觸。楊土元之任命發生矛盾以後,詔令從此時起,中書所行事關軍機及內職者,報樞密院;樞密院所行事關民政及在京朝官者,報中書。於是二府行事,相互有個招呼。但是,以後這種分職界限,漸被打破。

明仿元製,中央設有中書省,由左右丞相總理六部;地方設有行中書省,統管地方軍事。這一製度就中央而言,大部分權力掌握在丞相手中,地方上行中書省權力也很大,這對皇帝朱元璋來說,很快感到威脅,不能容忍。於是,他首先從地方開刀,將行中書省一分為二,互相牽製,以承宣布政司掌握民政與財政,以提刑按察司掌管刑法,以都指揮使司掌管軍事,互不統屬,直屬中央。凡遇重大政事,須都、布、按三司會議,上報中央有關機構。並對於中書省采取措施,即下令中書省、大都督府、禦史台“同議軍政要事”,以此牽製中書省。中書省內部,設有左、右丞相,互相製約。不久,朱元璋借處理丞相胡惟庸謀叛案件之名,廢除中書省與丞相製,將其權力歸屬六部,提高六部職權與地位,由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至此,皇帝權力之大,幾乎類似秦始皇,君主專製已發展至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