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接著說:“朕曾與李衝談過此事,李衝說:‘四方之人,言語不同,故不知應該以誰的為是;做皇帝的人說的,就是標準。’李衝此話,其罪行應當處死。”孝文帝又指責出巡時留守洛陽的官員們:“昨天,朕望見婦女們還穿著夾領小袖衣服,你們為什麼不遵行朕的詔令呢?”這些官員們都磕頭謝罪不已。孝文帝繼續說道:“如果朕說得不對,你們可以當廷爭辯,為什麼上朝則順從朕旨,退朝後就不聽從呢?”
第二年正月,北魏孝文帝發布詔令,認為:“北方人稱‘土’為‘拓’,稱‘後’為‘跋’。魏朝的祖先是黃帝的後代,以土德而稱帝,所以姓拓跋。土,乃黃中之色,萬物之元,所以應該改姓為‘元’。諸位功臣舊族中凡從代京遷來的,其姓氏有的重複,要一律改變。”於是,開始改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丘穆陵氏為穆氏、步六孤氏為陸氏、賀賴氏為賀氏、獨孤氏為劉氏、賀樓氏為樓氏、勿忸於氏為於氏、尉遲氏為尉氏,其餘所改姓氏,不可勝數。此後不久,北魏又改變舊有的度量衡製度,改用長尺、大鬥,實行《漢書·律曆誌》的規格製度。8月,北魏在首都洛陽設立國子學、太學和四門小學。12月,拓跋宏在光極堂召見文武百官,賞賜漢人的冠帽、衣服,要他們不要再穿鮮卑服裝。在此以前,北魏人民從未用過錢幣,這年,拓跋宏才下令鑄“太和五鐵”錢。待冶煉設備初步完成以後,拓跋宏下詔:無論是朝廷還是民間,以後的商品交換,一律用錢幣作為流通媒介。
孝文帝拓跋宏的一係列改革,推動了北魏王朝政治和經濟的發展,促進了鮮卑族同漢族的融合,使得鮮卑族進一步漢化。魏孝文帝不囿於民族偏見,敢於承認自己的落後,衝破阻力,接受先進的文化,學習先進的政策製度和統治經驗,改造少數民族中落後的地方,促進了當時以鮮卑為中心的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和以漢族為主體的民族大融合,對我國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積極有益的貢獻。因此,孝文帝不僅是一個目光遠大、氣度恢宏的改革者,也是民族融合的曆史長河中的積極推進者。
庾亮專權反蘇峻
庾亮是東晉外戚,司馬睿為鎮東大將軍時任西曹掾,頗受器重。後以庾亮妹妹為皇太子(晉明帝)妃,庾亮侍講東宮,與太子交好。明帝即位,任中書監,為王敦所忌,托病去官。公元325年,明帝卒,庾亮為中書令,與王導共輔六歲太子司馬衍(晉成帝)繼位,庾太後臨朝,政事決斷於庾亮。
東晉庾亮輔佐朝政時,刑罰嚴酷,頗失人心。曆陽內史蘇峻對國家有功,威望日益顯赫,擁有精兵萬人,軍械精良,朝廷把長江以外地區交付給他治理。但蘇峻頗有驕縱之心,輕視朝廷,招納亡命之徒,人數日漸增多,都靠國家供給生活物資,陸運、水運絡繹不絕,稍有不如意,就肆無忌憚地斥罵。南頓王司馬宗因為被人彈劾謀反,庾亮派人拘捕,司馬宗拒捕被殺。司馬宗的黨羽卞闡逃走,投奔了蘇峻。庾亮發下朝廷符令讓蘇峻把卞闡送回來,蘇峻卻把他藏了起來。司馬宗被殺,晉成帝司馬衍並不知道。很久之後,司馬衍問庾亮說:“以前那個白頭發老公公在什麼地方?”庾亮回答說,因為謀反已經被誅殺。司馬衍哭著說:“舅舅說人是反賊,就把他殺了。如果別人說舅舅是反賊,該怎麼辦?”庾亮害怕,臉色都變了。
庾亮認為蘇峻在曆陽,遲早會釀成禍亂,便想下詔征召他入京,於是詢問司徒王導的意見。王導說:“蘇峻猜疑陰險,必定不會奉詔前來,不如暫且容忍他。”庾亮在朝中說:“蘇峻狼子野心,最終必會作亂。今天征召他,縱然他不聽從上命,造成的禍亂也還不大。如果再過些年,就無法再製服他,這就如同漢時的七國對朝廷一樣。”朝臣無人敢詰難,隻有光祿大夫卞壺爭辯說:“蘇峻擁有強大的軍力,又靠近京城,路途用不了一個早上便可到達,一旦發生變亂,容易出差錯,應當深思熟慮。”庾亮不聽。卞壺知道庾亮必會失敗,寫信給溫嶠說:“庾亮征召蘇峻的主意已定,這是國家的大事。蘇峻已表現出驕狂的樣子,如果征召他,這是加速禍亂的到來,他必定會挺起毒刺麵對朝廷。朝廷的威力雖然強盛,但不知道能擒獲他否,王導也同有此意。我與庾亮爭辯十分懇切,但不能拿他怎麼樣。我本來想讓足下在外任官作為外援,現在反而恨足下在外,不能與你一同諫止他,我或許會追從你的。”溫嶠也多次寫信勸阻庾亮。滿朝大臣都認為此事不可,庾亮全然不聽。
蘇峻聽說此事,派人對庾亮說:“征討賊寇,在外任職,無論遠近我都惟命是從。至於在朝內輔政,實在不是我能勝任的。”庾亮拒而不受。蘇峻上表說:“昔日明皇帝拉著下臣之手,讓我北伐胡寇。如今中原尚未平定,我怎敢貪圖安逸!乞求給我青州界內的一個荒遠州郡,讓我得以施展朝廷鷹犬的作用。”又被拒絕。蘇峻整裝準備赴召,但又猶豫不決。參軍任讓對蘇峻說:“將軍您請求處居荒郡都未獲允許,事情已發展到這樣,恐怕已無生路,不如領兵自守。”阜陵令匡術也勸蘇峻造反,蘇峻便不應從詔令,舉兵反叛。次年正月,蘇峻的叛軍攻入京城,挾持天子。庾亮乘坐小船逃走,與溫嶠一起起兵討伐蘇峻,蘇峻戰敗被殺,殘部於次年2月被全部剿殺。
唐太宗勵精圖治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為帝,改年號為貞觀。太宗居安思危,勵精圖治,任用賢良,從諫如流,實行輕徭薄賦、疏緩刑罰的政策,終於促成了國家富強、社會安定、百姓安居樂業的盛世升平景象,史稱“貞觀之治”。
唐太宗與群臣討論消滅強盜的問題。有人主張製訂嚴刑峻法,太宗不以為然,認為百姓之所以做強盜,是因為賦役太重,官吏貪暴,以至於饑寒交迫,才鋌而走險,所以應該減輕賦稅和徭役,整頓吏治。隨後,太宗依此采取了相應的改革措施。如此過了幾年,果然天下太平,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客商行旅可以在野外露宿。太宗曾對身邊的大臣說:“君主依靠國家,國家依靠百姓。剝削百姓侍奉君主,就像割下身上的肉來充饑,吃飽了人也死了,君主雖然富足而國家就將滅亡。所以君主的憂慮,不是來自於外界,往往在於自身。欲望多則花費大,花費大則賦稅繁重,賦稅繁重則百姓憂愁,百姓憂愁則國家危殆,國家危殆則君主不保。朕經常考慮這些,所以不敢放縱欲望。”
公元631年,河內人李好德得了心病,胡亂說話,妖言惑眾,太宗下詔審理此事。大理丞張蘊古上奏說:“李好德生病有證據,依法不應治罪。”治書侍禦史權萬紀彈劾說:“張蘊古籍貫在相州,李好德的哥哥李厚為相州刺史,張蘊古為了討好李好德,所以弄虛作假。”太宗大怒,下令將張蘊古斬首,事後很快又後悔了,於是下詔說:“從今以後凡是死罪,即使下令立即處決,也要三次複奏後才能執行。”當年12月,太宗因為自己雖然下令死刑犯被處決前要經過三次複奏,但有關部門往往流於形式,在片刻之間完成三次複奏,於是頒下製書,增加複奏次數。結果很多被冤枉或是判刑過重的人,因此而免於死罪。第二年年底,太宗親自審核監獄囚犯,見到應該處死的人,心生憐憫,就放他們回家,但是要求到秋天就回來受死。並且下令,把全國的死刑犯都放回家,讓他們到期趕往京師。過了一年,當初放回家去的死刑犯,全國共有三百九十人,在沒有人監督的情況下,都自己按期來朝堂上報到,沒有一個人逃亡。太宗把他們全都赦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