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產權理論是指什麼?
超產權理論是基於對產權理論的有效性的懷疑而提出來的。超產權理論不滿意產權理論提出的通過產權改變,完善企業治理機製,引入利潤激勵機製,從而不斷提高企業的效益,超產權理論認為企業效益主要與市場結構有關,即與市場競爭程度有關。在競爭比較充分的市場上,企業私有化後的平均效益有顯著提高;在壟斷市場上,企業私有化後的平均效益改善不明顯。它的主線是市場競爭是放大器,企業麵臨“生”與“死”的關口,是一種生存激勵,驅動企業改善機製,提高競爭力,由此得出利潤激勵與經營者努力投入必是正向關係。企業持久成功取決於治理機製能否不斷改善來適應市場競爭。超產權理論並沒有具體的治理設計方案,而且主張隨競爭環境的變化而調整治理機製。
“超產權理論”在接受了“產權論”對產權作用的分析的同時,更加強調“外部環境”的競爭對企業績效的作用。
什麼是交易費用理論?
交易費用理論是整個現代產權理論大廈的基礎。1937年,著名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費用理論,該理論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以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機製,由於存在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不確定性與小數目條件使得市場交易費用高昂,為節約交易費用,企業作為代替市場的新型交易形式應運而生。交易費用決定了企業的存在,企業采取不同的組織方式最終目的也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
他指出:市場和企業都是兩種不同的組織勞動分工的方式(即兩種不同的“交易”方式),企業產生的原因是企業組織勞動分工的交易費用低於市場組織勞動分工的費用。一方麵,企業作為一種交易形式,可以把若幹個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和產品的所有者組成一個單位參加市場交易,從而減少了交易者的數目和交易中摩擦,因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麵,在企業之內,市場交易被取消,伴隨著市場交易的複雜結構被企業家所替代,企業家指揮生產,因此,企業替代了市場。由此可見,無論是企業內部交易,還是市場交易,都存在著不同的交易費用;而企業替代市場,是因為通過企業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費用比通過市場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費用低。
所謂交易費用是指企業用於尋找交易對象、訂立合同、執行交易、洽談交易、監督交易等方麵的費用與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談判成本、簽約成本與監督成本構成。企業運用收購、兼並、重組等資本運營方式,可以將市場內部化,消除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從而降低交易費用。
科斯的這一思想為產權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科斯的思想在很長時間內一直被理論界所忽視,直到60年代才引起經濟學家的廣泛重視。
交易費用經濟學有哪些基本觀點?
交易費用經濟學認為: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不確定性、小數目條件使得市場交易費用高昂,為了節省這種交易費用,代替市場的新的交易形式應運而生,這就是企業,而企業的不同組織結構也是為了交易費用節省的必然結果。
交易費用經濟學包含以下幾點基本結論:
1.市場和企業雖可相互替代,卻是不相同的交易機製。因而企業可以取代市場實現交易。
2.企業取代市場實現交易有可能減少交易的費用。
3.市場交易費用的存在決定了企業的存在。
4.企業“內化”市場交易的同時產生額外的管理費用。當管理費用的增加與市場交易費用節省的數量相當時,企業的邊界趨於平衡(不再增長擴大)。
交易費用理論仔細區分了市場交易和企業內部交易。市場交易雙方利益並不一致,但交易雙方地位平等。企業內部交易一般是通過長期合約規定(如企業主和雇員),交易雙方利益比較一致,但地位並不平等。市場交易導致機會主義,但在企業內部,機會主義對誰都沒有好處。
什麼是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哈裏·科斯(Ronald H. Coase)命名。他於1937年和1960年分別發表了《廠商的性質》和《社會成本問題》兩篇論文,這兩篇文章中的論點後來被人們命名為著名的 “科斯定理”,是產權經濟學研究的基礎,其核心內容是關於交易費用的論斷。
科斯定理較為通俗的解釋是:“在交易費用為零和對產權充分界定並加以實施的條件下,外部性因素不會引起資源的不當配置。因為在此場合,當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將受一種市場裏的驅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進行談判,也就是說,是外部性因素內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