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他也是所謂‘汙點證人’?
聽眾席一片嘩然。
就是從民事到刑事案件辯護律師做起,一直做到大律師,再從大律師一步步轉為法官,再晉升至主審大法官的範伊率也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他在法官席上皺了皺眉頭,與身旁的兩個助審法官交頭接耳地議論了一會,便說道:
“美國的法律原則是必須給予原告或者檢控方傳喚詢問證人的權利,但是,證人的身份也必須得到明確的證明,同時,證人要保證當庭不得做偽證,請檢控方說明你方所傳喚的證人的身份。”
“對於這個重要問題,請允許我再傳喚一名我們事先已提交給本案法官與大陪審團甚至被告的證人名單中的一位證人,他的證言,將比起我們作為檢控方的律師來,給出的答案更加明確。”
“請傳喚你所說的證人。”
這次走上證人席上的人,正是美國司法部刑事局“有組織犯罪和敲詐勒索處(OCRS)”的馮索塔處長。
馮索塔在證人席上出奇地平靜,他沒有開口說話,而是先出示了一張“證件”給大家看。這是一張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工作證。他當庭傳示了一遍才開口說道:
“這是一張我的一位同在司法部所屬的部門工作的警官同事的警員證,也就是工作證,他就是今天將要出庭做證的加爾森!”他見下麵都瞪大著眼睛伸著脖子仔細看這張又小又薄但卻有些神秘的證件,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
“加爾森本人的身份證件為何在我們手裏?是因為他不是一名普通的警員或者探員,他是聯邦調查局的一名探員,準確地說,他是一名‘臥底’探員,也就是說,他是長期打入‘我們的榮譽’李吉特與李蒂安家族內部的警官!為了他能夠安全地完成‘臥底’的任務,不出紕漏,不暴露身份,就將他的證件保存在聯邦調查局,而不是他本人的身上。”馮索塔將證件小心翼翼地收起,又接著說道:
“所以,他不是什麼‘汙點證人’,而就是我們的一名能夠提供有力證據的證人。”
“為什麼由我來介紹這些,是因為美國司法部為了有效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為了協調同屬於美國司法部的聯邦調查局(FBI)與我本人所在的司法部刑事局‘有組織犯罪和敲詐勒索處(OCRS)’的統一行動,這兩個局聯合成立了專門打擊有組織犯罪,針對‘我們的榮譽’這一地下組織的進行偵查的‘鼴鼠行動小組’,同時,還曾經設立了由聯邦工作組的檢察官和包括聯邦調查局在內的調查人員組成的‘雷霆戰警’。加爾森,就是‘鼴鼠行動小組’的成員。”馮索塔最後說到:
“我對加爾森是本案的一名重要證人的做證完畢。在以後涉及的對具體案件與被告方的犯罪事實的指控,如果需要,我仍可做證!”
“我所需要的我的這位證人的提供給法庭的證言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關於證人加爾森的合法性與合格性問題,我已沒有什麼問題了,請法官裁定。”
“同意。請證人加爾森出庭!”大法官範伊率簡單明確地說道。
加爾森走上證人席,將手按在一本厚厚的《聖經》上宣誓作證:
“我將按照憲法賦予我的權利為本案做證。我保證不做偽證,我所做的證言都是我本人的意願並發自我本人的內心,是我的真實意思的表示,我宣誓對我的證言負責!”
“我還有問題!”還沒等加爾森就具體案情有爭議之處或者需要向法庭明確指出的關鍵事實與細節做證,被告方的律師迪安·胡又說道:
“請法官允許我直接向對方證人提問。”
“請問。”
“加爾森,你自認為你是一名合格的證人嗎,真的不是‘汙點證人’?”
“當然。”加爾森回答。
“但是,你卻是一名‘文物珠寶大盜’!”
法庭中又是一陣嘩然。
“這是你的同事和朋友都知道的事,也並非是空穴來風,不是別人強加給你的,當然也不是所謂的‘綽號’,而是不止一次地對你的朋友們親口講的,你就是以這樣的‘身份’結交你的朋友並取得他們的信任的,難道不是嗎?”
“請允許我代替加爾森來回答。”詹姆斯·雷利搶著說道。
“不行,我是在問加爾森本人!”迪安·胡斬釘截鐵。
“那是出於能夠成功進入到‘我們的榮譽’當中,成為其中一名‘臥底’的需要。警方不僅允許他的探員在‘臥底’時使用假的身份,而且還幫助本人編造能夠騙過對方的個人履曆,特別是容易取得對方的信任與需要的‘案底’,以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為了防止暴露身份,臥底者必須有詳盡的‘過去’,必須做到滴水不露,天衣無縫。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背景改造’。關於這一問題,還是請詹姆斯·雷利作一佐證。”
“我想請詹姆斯·雷利作簡要證明。”薩馬·哈蒂斯律師對大法官範伊率請求道。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