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止觀實踐法門(3 / 3)

《摩訶止觀》卷五下說:

一切凡夫,未階聖道,介爾起計,悉皆是見。以有見故,三假苦集,煩惱隨從。……勤用止觀,而摧伏之。……入空之觀,破見及思;束而言之,隻是破有。次觀所破,隻是破無;中觀所破,雙非二邊,正顯中道。

就鈍根凡夫而言,不可能迅入“一心三觀”,所以當務之要是破除“有”的見思。“從假入空破法遍”隻是止觀的“方便道”,從“方便道”入手,“深識見愛無明因緣,介爾心起即知三假”,於是“止觀隨逐,破性破相。雖複貪嗔尚在,而見著已虛”。在此修習的基礎上,進而修“從空入假破法遍”。最後以上述兩者為方便而修“中道第一義諦破法遍”。這意味著,對於一般的止觀修習者來說,不可能一念即入中道第一義諦,而必須借助於方便,“善用悉檀,信、法回轉,巧修止觀”(《摩訶止觀》卷五下。)。可以認為,在“十乘觀法”中,智顗處處貫徹著他的方便善巧、悉檀對治的止觀思想。

從智顗上述有關鈍根者修習方麵的一係列方便設施中,可以再次看到他內心深處的末法觀念。這種觀念不僅使他建立起念佛、懺悔、禪坐等實踐手段,而且還以自身的慈悲化他和克己度人精神感化教團,實踐佛教的理念。

在智顗的全部止觀學說體係中,止觀的原理和止觀的踐行、理論的抽象和方法的具體,存在著內在的統一。這與世俗哲學思想體係相類似,是一種“極高明”與“道中庸”的統一。止觀的原理屬於“極高明”的部分,止觀的實修則屬“道中庸”的部分。“一心三觀”和“一念三千”是關於止觀的高度理論抽象,主要對象當是“利根”者;但對於“末法”時代的“鈍根”者,很難接受這部分玄論,故主要須以四種三昧、十乘觀法、二十五方便等予以“對治”。利根者少而鈍根者多。利根者悟得止觀原理,尚須止觀實踐修證;鈍根者以方便修習為根本,證得中道實相,也即領悟實相原理。故灌頂曾讚揚“十乘觀法”道:

此十重觀法,橫豎收束,微妙精巧。初則簡境真偽,中則正助相添,後則安忍無著。意圓法巧,該括周備;規矩初心,將送行者,到彼薩雲。非暗證禪師、誦文法師所能知也。蓋由如來積劫之所勤求,道場之所妙悟,身子之所三請,法譬之所三說,正在茲乎!(《摩訶止觀》卷五上。)

正因為十乘觀法“意圓法巧,該括周備”,故而無論修習者根性如何,都可循此而達到覺悟。

三、二十五方便

“二十五方便”是指在“十乘觀法”之前需要修習的基本法門,是更為淺顯易行的實修法門。按《次第禪門》所說,此二十五方便相當於“外方便”,而十乘觀法相當於“內方便”。或可視為實修十乘觀法的準備。

《法華經》之《方便品》曾說,過去、未來、現在諸佛都善“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智顗發揮經義,廣開方便法門,在《法華文句》卷三上“釋方便品”中論“方便”的意義,說:

方便者,門也。門名能通,通於所通。方便權略,皆是弄引,為真實作門。真實得顯,功由方便。能從顯得名,故以門釋方便。如開方便門,示真實相。

以方便為能通之門,引導眾生通於真實;方便是權宜,顯示實相是目的。《摩訶止觀》卷四上也說:“方便名善巧。善巧修行,以微少善根,能令無量行成解發,入菩薩位。”同時又以二十五方便為“遠方便”,而以十種境界為“近方便”。為何在近方便外,另立遠方便?智顗說:“世間淺事,非緣不合,何況出世之道?若無弄引,何易可階?故曆二十五法,約事為觀,調粗入細,檢散令靜。故為止觀遠方便也。”(《摩訶止觀》卷四上。)二十五方便的主要功能是“約事為觀,調粗入細,檢散令靜”,為進而修習十乘觀法和十種境界作準備。

所謂“二十五方便”,是以五科各分五類而成。它們是:具五緣、嗬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五科的相互關係具有遞進意義:“道不孤運,弘之在人。人弘勝法,假緣進道,所以須具五緣。緣力既具,當割諸嗜欲。嗜欲外屏,當內淨其心。其心若寂,當調試五事。五事調已,行於五法,必至所在。”(《摩訶止觀》卷四上。)此二十五方便,乃是“初心行人”修止觀之急要、登正道之階梯、入泥洹之等級。(見《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所謂“初心行人”,指“始學之流輩”,他們隻能循序漸進修習止觀。

第一“具五緣”。它們是: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此五緣是修持者受法的基礎。其中持戒清淨可生起禪定及滅苦智慧,它包含“不作諸惡”和“作已能悔”兩方麵的實際內容。不作諸惡,是指一般信眾所受的三歸、五戒,以及沙彌所受十戒,比丘或比丘尼所受的具足戒;作已能悔,是指雖毀損輕戒而能如法懺悔,或毀犯重戒也能禮拜懺悔者。

在“持戒清淨”方便中,智顗重申了懺悔的重要性。認為通過懺悔,可以“令罪消滅,不障止觀”;“懺法若成,悉名清淨,戒淨障轉,止觀易明”。他又說,“罪從重緣生,還從重心懺悔,可得相治。無殷重心,徒懺無益。障若不滅,止觀不明”(《摩訶止觀》卷四上。)。《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專為犯戒懺悔者開列十法,以“助成其懺”,它們是:明信因果、生重怖畏、深起慚愧、求滅罪方法、發露先罪、斷相續心、起護法心、發大誓願度脫眾生、常念十方諸佛、觀罪性無生。《摩訶止觀》略有不同,如無“求滅罪方法”、“發大誓願度脫眾生”兩法,而有“修功補過”、“發菩提心”兩法。並認為:“若能成就如此十法,莊嚴道場,洗浣清淨,著淨潔衣,燒香散花於三寶前,如法修行一七、三七日,或一月、三月,乃至經年,專心懺悔所犯重罪,取滅方止。”(《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懺悔又是入禪的先決條件;一旦重罪消滅,諸禪三昧自然現前。

“衣食具足”方便,旨在保證修習止觀的基本條件。《摩訶止觀》卷四上說:“衣以蔽形,遮障醜陋;食以支命,填彼饑瘡。身安道隆,道隆則本立。形命及道,賴此衣食。……此雖小緣,能辦大事。裸餒不安,道法焉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中也說:“無此等緣,則心不安隱,於道有妨。”智顗這一觀點在佛教思想史上有一定的價值。他把衣、食等物質條件視為安心入道的前提、基礎,指出衣食與道法之間的重要關係,肯定了基本物質生活條件在佛法修習中的意義。可惜的是,由於受整個止觀學說體係的製約,智顗不可能將這一觀點運用於其他領域。

在“衣食具足”方便中,智顗將“衣”分為三種:或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即是;或如十二頭陀,但蓄糞掃三衣,不多不少;或如多寒國土,於三衣之外另蓄百一等物,其原則是“趣足供事,無得多求”。因為“多求辛苦,守護又苦;妨亂自行,複擾檀越”。(《摩訶止觀》卷四上。)智顗又將“食”分為四種:或如上人大士,深山絕世,以草果隨時資身;或如常行頭陀,受乞食法;或如阿蘭若處,檀越送食;或如僧中潔淨食。他強調說,衣食之法,當“知量知足”,“若過貪求積聚,則心亂妨道”。(《修習止觀坐禪法要》。)這也就是說,衣食既是修習止觀的必要條件,但它必須控製在最低限度內;衣食應以止觀為目的,以道法為根本,它隻是通向解脫的方便。所以,在物質與精神關係的原則問題上,智顗並未擺脫佛教的基本理念。“衣食具足”作為二十五“方便”之一,歸根結底要融入出世主義的精神海洋中。

“閑居靜處”方便,是指修習禪定的適當環境。智顗說,有三處可修禪定,它們是:深山絕人之處、頭陀蘭若之處、清淨伽藍之中。深山遠穀,途路艱險,永絕人跡,無所惱亂,可恣意禪觀,念念在道,毀譽不起,為修習的最勝之處。頭陀蘭若之處,離開聚落,放牧聲絕,無諸憒鬧,為次勝之處。清淨伽藍之中,離世俗住處,獨坐一室,閉門靜坐,正諦思維,也不失為閑居靜處。

“息諸緣務”方便,旨在割斷禪定修習者與世俗生活、社會人事的聯係。包括四個方麵:息治生緣務、息人間緣務、息工巧技術緣務、息學問緣務。治生緣務係有為事業,易導致喪道亂心。人間緣務指“慶吊俯仰、低昂造聘,此往彼來、來往不絕”等人事往來,此類人事對於求道者而言,猶如“倒裳索領,鑽火求冰”,本末倒置。工巧技術緣務,除指一般技能外,還包括醫方、禁咒、卜相、書數、算計等,這類技能有害於修出世之法。學問緣務指“讀誦經論,問答勝負”等,若著意於這些學問,則“領持記憶,心勞誌倦;言論往覆,水濁珠昏”,不可能有餘暇專心修習止觀。智顗以般若思想論述世智顗與佛智顗的區別,說:“般若如虛空,無戲論,無文字。若得般若,如得如意珠。……習學者未得無生忍,而修世智辯聰,種種分別,皆是瓦礫草木,非真寶珠。”(《摩訶止觀》卷四下。)修習止觀者首先得修般若之智顗,世智顗有妨佛智顗的獲得,故必須息諸學問緣務。一旦修得佛智顗,世間學問即了如指掌:“若能停住,水則澄清。下觀琉璃,安徐取寶。能知世間生滅法相,種種行類何物不知?”(《摩訶止觀》卷四下。)

“近善知識”,旨在通過善知識的化導,及早獲取覺悟。善知識可分三種:外護善知識、同行善知識、教授善知識。外護善知識,指那些“經營供養,善能將護行人,不相惱亂”者;他們外護修行者,“如母養兒,如虎銜子,調和得所”。同行善知識,指能“共修一道,互相勸發,不相擾亂”者;他們與三昧修習者“更相策發,不眠不散;日有其新,切磋琢磨;同心齊誌,如乘一船;互相敬重,如視世尊”。(《摩訶止觀》)卷四下。教授善知識,指“能說般若,示道非道”,“通塞妨障,皆能決了”,能以“內外方便禪定法門示教利喜”者;凡作三昧修習而尚未通達者,均應親近教授善知識,以便根據其“善巧說法”而“於諸方便,自能決了”。

第二“嗬五欲”。它們是:嗬色欲、嗬聲欲、嗬香欲、嗬味欲、嗬觸欲。智顗認為,世間色、聲、香、味、觸五欲,常能誑惑一切凡夫,令生愛著;凡坐禪修習止觀者,必須予以嗬責。嗬欲,意為在深知五欲之害的基礎上,不與親近,與之遠離。但是,五根之樂五塵,非“凡夫淺智顗弱誌”者所能降伏,隻有依靠“智慧堅心正念”才能達到,所以嗬五欲顯得很有必要。

五欲實即五塵,五塵本自非欲,但能使人生起欲念,故名五欲。智顗述五欲對於習禪者的危害,說:

色如熱金丸,執之即燒;聲如毒塗鼓,聞之必死;香如憋龍氣,嗅之則病;味如沸蜜,湯舌則爛,如蜜塗刀,舔之則傷;觸如臥師子,近之則齧。此五欲者,得之無厭,惡心轉熾。如火益薪,世世為害,劇於怨賊。累劫以來,常相劫奪,摧折色心。今方禪寂,複相惱亂。(《摩訶止觀》卷四下。)

這是傳統佛教的基本觀念。

五欲之首,當是色欲,其危害最大,它能“令人狂醉”,而“生死根本良由此也”。所謂色欲,指“男女形貌端嚴,修目長眉,朱唇素齒,及世間寶物,青黃赤白紅紫縹綠,種種妙色,能令愚人見則生愛,作諸惡業”(《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因色欲之故,以致頻婆娑羅國王身入敵國,在淫女阿梵波羅房中;優填王截五百仙人手足。

聲欲指“箜篌箏笛絲竹金石音樂之聲,及男女歌詠讚誦等聲,能令凡夫聞即染著,起諸惡業”(《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如五百仙人住於雪山,聞甄陀羅女歌聲,即失禪定,心醉狂亂。

香欲指男女身香、世間飲食馨香及一切薰香等。愚者不辨香的性相,聞而愛著,生起煩惱。

味欲指酒肉珍肴、肥瘦津膩、甘甜酸辣、酥油鮮血等。“種種飲食肴膳美味,能令凡夫心生染著,起不善業。”(《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如一沙彌,染著酪味,命終之後,生在酪中,受其蟲身,是為味欲之過罪。

觸欲指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寒時體溫,熱時體涼等。愚音無智顗,為之沈沒,起障道業。如獨角仙人,因觸欲之故,喪失神通,為淫女騎頸。

以上對於五欲的解釋,係智顗據《大智度論》卷一七所說而作。智顗接著指出,眾生雖常為五欲所惱,但因愚惑無智顗,故猶求之不已,至死不舍。對於修禪者,五欲是“大賊”,必須遠離,故立“嗬五欲”方便。

第三“棄五蓋”。它們是:棄貪欲蓋、棄嗔恚蓋、棄睡眠蓋、棄掉悔蓋、棄疑蓋。“蓋”的意思是蓋覆,蓋覆纏綿,心神昏暗,定慧不發,故名為蓋摩訶止觀》卷四下。)。因五法能蓋覆心性,不生善法,故名五蓋。五蓋與五欲有所區別。五欲係五根對五塵而發為五識,是對外部事物產生的執著,有具體的所緣對象;五蓋則是五識轉入意地,由意根而生起障礙,追緣過去,逆慮未來,屬於思想活動、心理狀態對禪定的遮蔽,故為“心內大障”。

“棄貪欲蓋”,指舍棄對五欲的貪求之心。若貪欲蓋生起,則未免追憶過去所曆色、聲、香、味、觸等五欲,從而思想計較,心生醉惑,忘失正念。“或密作方便,更望得之。若未曾得,亦複推導”。如此,則“心入塵境,無有間念;粗覺蓋禪,禪何由獲”?(《摩訶止觀》卷四下。)五欲的貪求,必覆蓋善心,使人心外向奔馳追逐,紛亂不已。貪欲之人,既不能入禪,更無由覺悟。所以,棄除世間粗劣五欲,將對五欲的渴望轉向追求涅槃之樂,成為棄五蓋之首。

“棄嗔恚蓋”。嗔恚,意為仇恨、憤怒。嗔和貪同樣是佛教一向極力反對的。智顗《修習止觀坐禪法要》論述棄嗔恚蓋的理由,說:

嗔是失佛法之根本,墮惡道之因緣,法樂之冤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是故行者於坐禪時,思維此人現在惱我、及惱我親,讚歎我冤,思維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故生嗔恨。嗔恨故生怨;以怨心生故,便生心惱彼。如是嗔恚覆心,故名為蓋。當急棄之,無令增長。

因三世九惱、怨對結恨,修禪決難成就,正如佛經中常說的:“嗔為心中火,能燒功德林。”對治嗔恚,當修慈忍之法,以令心清淨,方能入禪。

“棄睡眠蓋”。內心昏暗名為睡;五情暗蔽,放恣支節,委臥睡熟名為眠。睡眠蓋,指懶惰貪睡,使心神昏暗不明,未得者不得,已得者退失。智顗認為,“眠之妨禪,其過最重”,即佛經所說,睡眠者“如同毒蛇同室居,亦如臥陣兩刃間”。棄睡眠蓋,當令禪者減損睡眠,警覺無常;有昏睡者,則以禪鎮或禪杖使之警醒。

“棄掉悔蓋”。掉指掉散無定,悔則懊惱不安。掉分三種:一為身掉,即身好遊走,諸雜戲謔,坐不暫安;二為口掉,即喜好吟詠,競諍是非,多作戲論;三為心掉,即心情放逸,雜念叢生,縱意攀緣。《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中說:“掉之為法,破出家人心。如人攝心,猶不能定,何況掉散!掉散之人,如無鉤醉象,穴鼻駱駝,不可禁製。”又說,掉與悔往往聯係在一起,“悔者,悔能成蓋;若掉無悔,則不成蓋。何以故?掉時未在緣中故。後欲入定時,方悔前所作。憂惱覆心,故名為蓋”。“緣中”,指心所係緣的境,即思想集中於某一點。悔有兩種:一為掉後生悔,自責其心,懊惱不已,成為入定障礙;二為心中常懷對往事的悔恨內疚,既悔不應作而已作,又恨應作而未作,故常懷怖畏,妨礙靜修。欲棄掉悔蓋,當如偈所說:“若人罪能悔,悔已莫複憂;如是心安樂,不應常念著。”

“棄疑蓋”中的“疑”,非指見諦障理之疑,而指障礙禪定之疑。按智顗所說,這種疑分作三類:疑自、疑師、疑法。

“疑自”,指懷疑自己根性暗鈍,罪垢深重,非入定得道之器,因而喪失信心,障礙禪定。若要真正修習止觀,則不可自輕,因為眾生的宿世善根畢竟難測。“疑師”,指懷疑其師不具深禪好慧,身口不稱我懷,不堪教我。應以信師如佛加以對治。“疑法”,指懷疑所修之法有問題,故不能即信敬心受行。“疑”與“信”相對,傳統佛教重視“信”,視“疑”為佛法之大敵。智顗在具體修行方法領域,十分注意對傳統的繼承,由此也可以看出。所以他說:“佛法之中,信為能入;若無信者,雖在佛法,終無所獲。如是種種因緣,覺知疑過,當急棄之。”(《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信”是坐禪入道的第一步,這就作為宗教徒的智顗來說,無可指摘。

《摩訶止觀》卷四下,智顗對“棄五蓋”有一簡要概括。認為,若人貪欲蓋重,常用不淨觀以棄除。因為“向謂五欲為淨,愛著纏綿;今觀不淨,膿囊涕唾,無一可欣”,故可以不淨觀為治貪之藥。若人嗔恚蓋重,當念慈心以滅除恚火,便於安心入禪。若人睡眠蓋重,當勤精進,策勵身心;加以防擬,思維法相;分別選擇,善惡之法。心既明淨,睡蓋自除。若人掉散,則以數息法對治。若人疑蓋重,則應按佛經所說,念“我身即是大富盲兒,具足無上法身財寶;煩惱所翳,道眼未開,要當修治,終不放舍”。五蓋若能得棄,禪定可望得發。

第四“調五事”。它們是:調食、調眠、調身、調息、調心。“調”,意為調和,如陶匠造器,先須調和泥土,使不強不懦;又如琴師操琴,先應調和琴弦,令寬急得所。智顗認為,修習止觀者也當通過調和五事,使三昧易生,善根易發。

“調食”,主要指修心者應注意飲食之節量,以不饑不飽為度。食若過飽,則氣急心滿,百脈不通,令心閉塞,坐念不安;若食過少,則身羸心懸,意慮不固。又應忌食穢濁不淨及不宜之物,以免增病增眠增煩惱。

“調眠”,即調節睡眠。主要指不貪睡,省減睡眠時間,使神氣清和,心念明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說:“眠是無明惑覆,不可縱之。若其眠寐過多,非唯廢修聖法,亦複喪失功夫,而能令心暗昧,善根沈沒。當覺悟無常,調伏睡眠,令神氣清白,念心明淨,如是乃可棲心聖境,三昧現前。”這一“調眠”與“棄睡眠蓋”有一致之處,都有限製睡眠時間,保證止觀修習的意義。但“調眠”又有“眠是眼食,不可苦節”的又一層意思,所謂“不節不恣,是眠調相”,含有適度、恰當之意。

調食和調眠,在智顗止觀體係中,首先是宗教修養的意義。但不可否認,它本身則具有顯而易見的醫學科學價值。

“調身”、“調息”、“調心”,指調和禪定時的姿勢、呼吸以及心理狀態。原則上說,三者相依,不能相離,故須合調。《摩訶止觀》卷四下說:“初入定時,調身令不寬不急,調息令不澀不滑,調心令不沈不浮,調初入細,住禪中。隨不調處,覺當檢校,調使安隱。”但因所調對象以及方法不同,故可分而述之。

“調身”,主要指禪定的姿勢。禪定可以行、立、坐、臥等各種姿勢修習,但佛教徒的禪修多以坐姿為主,禪修因此常被稱為“坐禪”。智顗說:“行住坐臥,常應係念。但臥多則沈昏,立多則疲極,行多則紛動,難可一心。坐無此過,所以多用。”(《禪門口訣》,見《大正藏》卷四六。)意為坐姿最宜去除沈、蔽二障,為禪修的最佳姿勢。《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對“初欲入禪”者的調身法有具體說明,成為坐禪修習止觀者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如先安坐處,使令安穩;次當做跏趺坐,或半跏,或全跏,都有一定規式。然後寬衣帶周正,並安穩兩手。在完成上述坐式的基礎上,挺動其身,放鬆肢體關節;其後令手、足、頭、肩、頸等一一端正。此時當調和吐納,口吐濁氣三次,想身中壅滯不通之處,隨吐氣而通暢;再閉口,鼻納清氣三次,舌抵上齶,閉目或雙目“垂簾”。調身之要,智顗概括為“不寬不急”四字。

“調息”指調和呼吸,它是調心的基礎。若“坐時有風、喘、氣三相,是名不調,而用心者複為心患,心亦難定”(《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以氣粗故,則心亂難錄。兼複坐時煩憒,心不恬怡”(《釋禪波羅蜜多次第法門》卷二。)。調息方法有三:一者下著安心,意守下丹田;二者放鬆全身;三者想氣息遍全身毛孔出入無礙。息調之相,當是“不聲、不結、不粗,出入綿綿,若存若亡,資神安隱,情抱悅豫”(《修習止觀坐禪法要》。)。“聲”指風相,氣息出入有聲;“結”指喘相,氣息出入結滯不暢;“粗”指氣相,氣息出入不夠細勻和緩。調息則克服上述三相,並以“不澀不滑”為要。息調則眾患不生,其心易定。

“調心”貫徹禪修的始終,是修習止觀的主要法則。《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將調心總結為“不沈不浮”四字訣要。認為,初入定時調心包含兩方麵意思。一是收心止念,放下所有雜念,不令奔逸;二是坐禪時應根據心的沈浮之相,及時省察調整,令心係緣禪觀之境,既不昏沈暗昧,又不散亂飄動。

智顗有關調身、調息、調心的論述,成為後世初習止觀者的入門指導。其思想原理和具體方法,對印度傳統禪法已有所變通,帶有天台一家的特色。因為說理明白,步驟清晰,所以很受一般禪者的歡迎。

第五“行五法”。它們是:行欲、行精進、行念、行巧慧、行一心。

此處的“欲”,指樂欲,意為“誌願好樂一切諸深法門”,故又名“誌”、“願”、“好”、“樂”。《修習止觀坐禪法要》說:“欲,欲離世間一切妄想顛倒,欲得一切諸禪智慧法門。”即由生死而入涅槃。《摩訶止觀》卷四下說:“欲者,欲從欲界到初禪。”行欲,意思是說應首先確立通過止觀修習而獲得解脫的願望和誌向。

“精進”,指不懈進取。意為堅持禁戒,棄於“五蓋”,初夜後夜,專精不廢,無一刻懈怠。若不精進,難以出離欲界;禪定能生智慧,不舍精進,可得智慧。

“念”指專念禪定,不念其他;但念涅槃寂滅,不念餘事。世間一切欺誑顛倒,可輕可賤,故常念禪定智慧可重可貴。若得禪定智慧,可成等正覺,廣度眾生。

“巧慧”,指能夠分別世間樂與禪定智慧樂的智慧。《修習止觀坐禪法要》說:“籌量世間樂、禪定智慧樂得失輕重。所以者何?世間之樂樂少苦多,虛誑不實,是失是輕;禪定智慧之樂無漏無為,寂然閑曠,永離生死,與苦長別,是得是重。”世間生死過患為賢聖所嗬,出世間涅槃安樂為聖者所讚。

“一心”即一心分明、念慧分明。一方麵,明見世間可患可惡;另一方麵,又善識定慧功德可尊可貴。從而下定決心,一心修習止觀。此處“一心”,非指入定一心,而是指決定一心,具有信心、意誌、決心等含義。

“行五法”主要是通過方便修行,解決止觀修習的思想認識問題,增強修行者脫離現實世間諸苦、永取涅槃寂靜之樂的信心和決心。

綜上所述,智顗二十五方便說,作為十乘觀法、四種三昧修習的“外方便”或“遠方便”,雖在他整個止觀體係中並非核心部分,但它確是智顗宗教實踐係統的有機組成部分。尤其對於“初心行人”即初修禪定、有意於天台止觀的禪者來說,二十五方便是入門的必備知識和必修內容。智顗認為,修行者各有自己的特點,所需不同,二十五方便所起的是對治方便功能,可以適用於任何人,一切人都可以通過二十五方便而入於深一層次的止觀修行,最終獲得覺悟。它之所以為爾後禪修者廣泛采用,原因就在這裏。智顗聲稱:

此二十五法通為一切禪慧方便。諸觀不同,故方便亦轉。譬如曲弄既別,調弦亦別。若細分別,則有無量方便。文繁不載,可以意得。今用此二十五法為定外方便,亦名遠方便。因是調心,豁然見理。見理之時,誰論內外?豈有遠近?《大品》雲:非內觀得是智慧,非外觀、非內外觀,不離外觀、不離內觀及內外觀,亦不以無觀得是智慧。今且約此,明外方便也。然不可定執而生是非。若解此意,沈浮得所,內外俱成方便;若不得意,俱非方便也。(《摩訶止觀》卷四下。)

意思是說,所謂“內方便”、“外方便”,“近方便”、“遠方便”,也隻是方便之說;所有方便,都為了“見理”,而一旦見理,即無外內、遠近之別。這意味著,在智顗那裏,二十五方便與十乘觀法等具有同樣重要的地位;見理、解脫,必須依賴所有方便。事實上,這一思想貫穿於他的全部學說體係,表明他有意識地將高明玄虛的宗教哲學與中庸平實的修行實踐加以結合,引導人們借方便而入門、而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