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合眾國的金融業務停止了。此刻,我們再來反思我們的銀行係統出現此次失敗的原因已經顯得多餘了。政府已經被迫介入到保護儲戶和國家商業的事務之中。
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所有具備資質的銀行重新開業。這是隨後采取立法措施打擊儲戶資金的投機行為以及其他損害信托地位的行為所必須的前提。
為了實現第一個目標——銀行重新開始營業,我要求國會立即采取立法行動,賦予政府的行政部門控製銀行、保護儲戶利益的權力,授權其允許那些已經被確認狀況良好的銀行以及其他銀行盡快開始營業;授權其對發現需要重組,以將其置於良好基礎之上的銀行進行重組並重新開業。
我要求修正聯邦儲備法,規定增加貨幣量,並具有足夠的安全保障,以滿足對於貨幣的各種需要,同時也為了在實現該目標時不會增加合眾國政府的不良債務。
我向國會就立即采取行動之必要性問題發出了最強烈的呼籲。銀行業務停滯不前的狀況持續下去是不可想象的。上述法律的通過將結束這種狀況,並且,我堅信使商業活動將得以複蘇。
同時,我也認為,此項立法不僅會立即引起那些經營狀況完好的銀行的懷疑與猜測,同時也將成為我國人民同銀行間確立新型關係的起點。
新一屆國會的議員們也會意識到我自己和他們所肩負的重大責任。我對此充滿信心。
在短短的五天時間裏,我們不可能製定出完善的措施以防止過去的夢魘重演。但是,這不會,也不應該成為拖延采取初步行動的理由。
早些時候,為將要求國會通過另外兩項我認為十分迫切的措施。通過采取這些舉措,我們就可以接著思考一項使得國家恢複過來的圓滿計劃。
遍查國會參眾兩院通過並由我在同一天簽署的這項法律所有細枝末節是多此一舉。表明它批準此前所采取的一切行動、賦予政府行政部門在銀行和貨幣問題上具有更大的權力、如果至少部分地檢驗銀行的運行機製,此法律則可使整個銀行係統盡可能迅速地恢複過來,這些就足夠了。
上周日,當做出關閉銀行的決定時,我們所有人都很清楚,就如同我們要盡快獲得每家銀行的合乎情理的償付能力擔保一樣,我們要通過適當的程序允許銀行盡快開張營業。我想,財政部長和我都意識到,獲得必要的信息至少需要一周時間。但是,第一項關閉銀行的公告隻要求銀行關閉四天。十分坦率地講,我們認為將第一次關閉銀行的時間限製在四天內,並通過後續的公告來開展關閉時間,這種處理方式要比第一次就要求無限期關閉銀行要好些。其結果就是我於3月9日發布的第二份公告,進一步延長了銀行的假期,並聽候後續公告的安排。我經過審慎的考慮後認為,國會於1933年3月9日,也就是禮拜四所采取動作迅捷且充滿活力的行動在使我國人民確信,他們危機麵前,他們有一個值得信賴的、正在通力合作的政府。
在頭五天時間裏,副總統、內閣全體成員、預算局長和我一直都在思考另外一項對於信心的回複至關重要、必不可少的因素。三年來,聯邦財政赤字逐年增加。泛泛地說,稅收已經減少了,而聯邦政府的日常開支雖然也有所減少,但很有限,而在許多方麵根本就沒有減少開支。人們感到,如果我們不製定出具體的計劃來平衡正常預算或者規定在正常預算外製定明確的補救措施,那麼我們將麵臨破產。
建立健全的金融體係之必要性以及合理地使用公共資金要求我們以基本事實為基礎來製定經濟方麵的法律。通過我與公眾和國會議員的接觸,為感覺到,他們很清楚地理解這些必要性。因此,在3月10日,禮拜五那天,我要求獲得授權以大量削減政府開支。此項法令的實施,即授權削減各項支出,通過此法令平衡於1933年6月30日截止的這個財年的預算,並適用於已經由上屆國會批準的下一個財年的撥款法案,同時給我們國家這樣的訊息:他們的政府將終結走向破產之境地。接下來的有關立法將為人們商業信心的恢複創造必要的推力。
我們的國家對於國會於昨天對采取非常行動以恢複並改善我們銀行係統所做出的迅速反應表示誠摯的謝意。政府自身的金融問題同樣也需要采取同等的積極的、坦率的和迅捷的行動。
在三年的漫長時間裏,聯邦政府一直朝著破產的道路邁進。
1931年這個財年赤字為4.62億美元。
1932財年該數字則為24.72億美元。
1933財年該數字很可能超過12億美元。
對於1934財年來說,根據由上屆國會通過的撥款法案和估算收入來看,如果不采取果斷措施,赤字可能會超過10億美元。
這樣的話,我們的赤字會累加到50億美元。
我最嚴正地向國會指出了這個事實對於我國經濟所具有的深遠影響。這已經對我們國家金融結構的崩塌發揮了作用。這已經加速了我國人民經濟生活出停滯局麵的出現。這還是失業人口增加了。我們政府的大廈處於混亂狀態,並且處於多種原因,一直尚未采取有效措施以恢複其秩序。合眾國政府未受損的信譽建立在存儲的安全性、保險政策的可靠性、我們的農產品價值以及就業機會的多寡等諸多方麵。合眾國的信譽毫無疑問會對基本的人類價值產生影響。因此,使基礎變得穩固起來是我們所麵臨的首要任務。國家的複興也有賴於此。
用一種自由放任的方法來解決此問題太遲了。我們一定不要徒勞地等待數月才開始行動。今年夏天我們要迎接更加嚴峻的資本再運作的挑戰,這使得這種迫性增加了。
我們現在必須懷著直接而毫不含糊的目標行進。國會議員和我要保證對當前的經濟負責。
因此,我認為你們和我在采取行動的緊迫性上意見完全一致,而我所肩負的憲法責任就是此刻要就如何實現大量削減經費問題向各位提供建議。
我是和大家泛泛而談的。我有著明確的想法。
上屆國會實施了有關重組和縮減行政機構的立法,但是從下一財年巨額赤字的角度看,這些法案的經濟學意義是微不足道的。它們不能滿足我們的信用形勢的迫切要求。製定進一步的節儉措施是必要的。因此,我今天要求國會製定新的法案,就養老金以及其他退役軍人福利的發放製定出廣泛的原則,並賦予政府行政部門製定具體推行細節之權力。我們一致認為,政府承擔著照顧好那些在戰爭中受到傷害的人及其遺孀和孤兒的責任。但是,這項廣義原則所適用的巨大人群錯綜複雜,其數目非常大,以至於在製定法律時幾乎不可能顯示出足夠的靈活性,以便使處於不同的情形人們都受到公正的對待。擬議中的法律表明了原則,並受到這些原則的規約,允許行政部門劃定區分的界限,以實現必要的公正。
與實現實質性的公正這個目的相一致,我同樣要求實施與政府的雇員和軍事人員工資相關的法律。這將廢止現行的休假計劃,代之以一項普遍性原則,並授權行政部門實施該原則。適當的法律職能就是要確定支出數額,也就是確定支出的途徑以及根據這項普遍原則來敲定支出量。特別是從當前重大危機的角度看,支出的細節能夠通過行政部門得以更加明智而均衡地確定下來。我所提議的措施的靈活性問題不僅是切合實際的,而且也是和憲政道路的目標相吻合的。
可以肯定的是,上述經濟學如果得以建立,將對我們的某些公民產生影響,但是,一旦失敗,其影響將波及我國的全體公民。我國政府自身的穩定性必須加以考慮,而一旦考慮到這點,那麼某些人的利益就必須服從全體公民的利益。
當重大威脅危及到我們的基本安全時,我有責任就保障我們基本安全的途徑向國會提出建議。這樣做時,我必須做到對少數人公平,更要保證對大多數人公平。正是本著這樣的理念,我向大家發出呼籲。如果國會決定賦予我這種責任,那麼這種責任將本著對所有人都公平的原則來實踐,不僅要同情那些有難處的人們,也要使合眾國的基本事務不折不扣地維持下去。
我要求立即將該法付諸實施,甚至等到下一個財年到來。我向你們保證,如果這樣做的話,我們可以充滿信心地期望政府的年收入將足以應對其支出。
從一開始人們就相信,發行某種形式的臨時通貨或者緊急貨幣在銀行放假期間應對正常的業務是必要的;但是本周後,事情已經變得很明朗:沒必要發行這類貨幣。而且,由於有了聯邦儲備體係和州銀行部門的竭誠合作,財政部決定我們將允許銀行通過一套許可證製度在,3月13日,禮拜一重新開業。3月10日的行政命令對此做了規定,同時禁止以任何形式支付黃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