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莊家為什麼會贏
所謂“機會型”賭博,就是說勝敗完全靠碰運氣,它最容易引誘青少年上當。因為表麵上看來機會均等,甚至有利於參加者,事實上,幾乎所有的“機會型”賭博,機會都不是均等的,總是有利於莊家的。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我們來看一種在國外頗為盛行的賭博——“碰運氣遊戲”。它的規則如下:每個參加者每次先付賭金1元,然後將三個骰子一起擲出。他可以賭某一個點數,譬如賭“1”點。如果三枚骰子中出現一個“1”點,莊家除把賭金1元發還外,再獎1元;如果出現兩個“1”點,發還賭金外,再獎2元;如果全是“1”點,那麼發還賭金,再獎3元。
看起來,一枚骰子賭“1”點,取勝的可能性是1/6;那麼兩枚骰子就有1/3的可能性,三枚也就有1/2的可能性。即使是1元對1元的獎勵,機會也是均等的,何況還可能有2倍、3倍獎勵的可能性,自然是對參加者有利。其實,這隻是一個假象。
我們來計算一下,三枚骰子一起擲,會出現怎樣的情況?第一枚有6種可能,而對於它的每一種結果,第二枚又有6種可能,第三枚也是如此,所以一共有6×6×6=216種可能結果。在這216種可能結果中,三枚點數各不相同的可能就是6×5×4=120種。三枚點數完全相同的可能隻有6種,即都是“1”、“2”……“6”。餘下的216-120-6=90種可能,就是三枚中有兩枚點數相同的情況。
一個參加者,假設他總是賭“1”點,如果賭了216次,那麼他能有幾次獲獎呢?先來看隻有一枚出現“1”點的情況:出現“1”點的骰子可能是第一枚,也可能是第二或第三枚,共有三種可能,而其餘兩枚不出現“1”點的可能性有5×5=25種,所以共有3×25=75種可能。這75種可能出現時,他可獲2元,那麼總共可獲75×2=150元。再來看出現兩枚“1”點的可能性:可以出現在第一和第二枚,也可以是第一和第三枚,還可以是第二和第三枚,也是三種可能;而另一枚骰子不出現“1”點隻有5種可能,所以共有15種可能。這時,每次他可獲3元,共45元。最後,三枚都出現“1”點的隻有一種可能,這時,他可獲4元。
這樣,216次,他共獲150+45+4=199元。但每次先付1元,他共付了216元。所以,一般來說,他會輸216-199=17元。
我們再來看看莊家的情況。假設有6人參加賭博,每人分別賭“1”、“2”……“6”點,並且假定進行了216次。莊家每次收進了6元賭金,216次共收了6×216=1296元。那麼他會付出多少呢?
從前麵的分析中我們已經知道,在216次中有120次結果是三枚骰子點數各不相同的。譬如,出現了“1”、“2”、“3”,於是賭“4”、“5”、“6”點的三位參加者就輸了。莊家要付給贏的三家每人2元,共6元,120次,共計6×120=720元。另外有90次是有兩枚骰子點數相同的,譬如“1”、“1”、“2”,那麼,賭“3”、“4”、“5”、“6”點的就輸了,賭“2”點的可得2元,賭“1”點的可得3元,莊家每次付出5元,90次共計5×90=450元。最後,還有6次是三枚骰子點數完全相同的,譬如都是“1”,這時,隻有賭“1”點的贏,可得4元,6次,共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