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用好你的合作夥伴(2 / 3)

或者就讓朋友們甘願平庸,千萬不能指望著有什麼奇跡發生。但是,假如你非得與朋友共事,並且堅信不會造成任何有損於友誼的不良後果,那也可以,但你必須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去承受失敗。說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桃園三結義的劉關張,友誼可謂轟轟烈烈,千古流芳,但他們共事的結果是什麼呢?一事無成而已。這裏麵更可怕的潛台詞是劉備太倚重兩個兄弟,結果諸葛亮對關、張二位就縱容了,華容道那檔子事,以諸葛亮的脾氣關羽該斬,但看在劉備的麵子上,這事連提也不能提了,耽誤多大的事。

一個人有“鐵哥們”多半是為了更好地生存,更好地成就一番事業,而古今中外能夠有所作為的人恰恰是那些不指望“哥們”的人。還是說三國,曹操一代奸雄,秉性多疑,沒有一個朋友,但偏偏是他打下了基業,別人隻能望其項背,自歎弗如。結論是:要想成大事不能依賴“鐵哥們”。

“鐵哥們”更像一種信仰。在現世裏是沒有任何回報的,它隻是存在於心裏,更確切一點說,在你有“鐵哥們”的時候,碰到任何事,你心裏都有底。就像我們常說的:上帝保佑。

誠信無疑,相互信任

日本鬆下電器公司的前總經理鬆下幸之助用人的一條原則是用而不疑。鬆下電器的創業初期就以價廉物美的產品名揚四方,這是他博采眾家之長的基礎上加以創新而成的。一般來說,在商品競爭激烈的情況下,發明者對技術都是守口如瓶,視為珍寶,但他卻十分坦率地將技術秘密教給有培養前途的下屬。曾經有人告誡他:“把這麼重要的秘密技術都捅出去了,當心砸了自己的鍋。”但他卻滿不在乎地回答:“用人的關鍵在於信賴,這種事無關緊要。如果對同僚處處設防、半心半意,反而會損害事業的發展。”當然,也發生過本公司的職工“倒戈”的事件,但是鬆下堅持認為:要得心應手地用人,促使事業的發展,就必須信任到底,委以全權,使其盡量施展才能。這是他根據自己的親身體驗而建立的人生觀和經營哲學。

一般企業中老板與員工相處的原理是這樣,合夥企業中合夥人相處的原理也是這樣。合夥人的經營管理方式,不盡相同,個人的意見也可能不被其他合夥人接納。如果大家都有互信、互諒的雅量,相信彼此都是為了把生意做好,決不會有其他的意思,自然諸事太平。然而,不管朋友之間的感情多麼好,彼此一旦發生猜疑,起了疑心,就等於在合夥基礎上養殖一隻“腐蝕之蟲”,如讓它繼續繁殖下去,合夥的事業就很難長久了。演變到最後,很可能反目成仇,各走各的路。

誠信無疑,相互信任是合夥人相處的一條重要原則。當然,這條原則是與疑而不用聯係在一起的。凡是居心不良、對人沒有誠意、不能誌同道合、缺乏能力的人不能使用這一方法。總之一句話,凡是經過考察,認真研究,覺得不可信任的人,則不能與之合夥,不能對他使用這一方法。如果失之斟酌,盲目與之合夥,盲目信任,就會自食惡果。但是,如果經過仔細考察,認真研究,覺得可以信任,與他合夥後,就要推心置腹,充分信任,絕不幹預。信任是人與人之間一種最可貴的感情,信任合夥人,就是尊重他的人格,沒有這種信任,就不可能使他產生自尊、自重、自愛,也就不可能使合夥人在工作中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合夥生意等於是組織戰,合夥人之間必須要團結一致,才會發生力量。換言之,幾個人在互信的基礎上密切的結合在一起,才能凝聚成一股龐大的力量,否則,彼此的力量不但會相互抵消,而且還會產生反效果,形成四分五裂的局麵。

可是,有些合夥人的信心不夠堅強,或是在外麵聽了別人的閑言閑語,或是在公司裏聽到員工的議論,便私下裏動了疑心,認為合夥人對他不夠忠實。隻要疑心一動,就等於合夥事業亮起紅燈。

俗語說:“疑心生暗鬼。”如果你用懷疑的眼光去看一件事情,必然會發現很多疑慮,認為這件事或這個人有問題。最後必定會鑽進牛角尖去,你的行動不是為了更好地把合夥事業搞好,而是忙於證實你的懷疑是正確的,但這種懷疑卻往往是錯覺。

很多事情都有好壞兩麵的看法,信任合夥人也是一樣,關鍵在於你怎麼看。曾經有兩人合夥經營,在經營中一人提出要去外地學習技術。你說他是為了公司的發展當然沒有錯,可是,你說他是去充實自己的技術,為自己將來的事業找出路,而不是為了大家的事業,也不能說錯。因為誰都不能保證他倆能合作到底。盡管他會提出保證,他學的技術歸公司所有,但這種話也不是百分之百靠得住的。他學會了技術,自然他說話的分量就重了,萬一他到時候變了卦,其餘的合夥人就奈何不了他。

當然,相信另一人也像做生意一樣,帶有幾分冒險性質,難免最後會吃虧上當。然而,除非你不打算合夥做生意,否則,你必須相信你的合夥人,一定要有“用人不疑”的決心,才能使生意有更大的發展,千萬不可以抱著懷疑的態度試試看。如果一開始你就疑神疑鬼,擔心別人會坑你,你最好不要跟人家合夥,免得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一個各懷鬼胎的合夥生意,決不可能做得長久的。這就像投資做生意一樣,如果你心裏老是擔心虧本,什麼生意也做不成。

在合夥企業中,合夥人要做到誠信無疑、相互信任,起碼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不可主觀亂猜疑。合夥人之間,既然大家都走到一起來了,就應該精誠團結,同心同德,為合夥企業的發展而奮鬥。合夥人要以誠相待,切忌對張三懷有戒意,對李四放心不下,滿腹狐疑,最後鬧得互相猜疑,分崩離析。曾經有過一個寓言,講的是一個人的斧頭不見了,他便毫無根據地懷疑鄰居偷了他的斧頭,並且看鄰居的說話、行動都像偷了他的斧頭,後來斧頭找到了,則看鄰居的言行都不像偷斧頭的。這則寓言中的人雖然看起來荒唐可笑,實則現實中疑人偷斧頭的合夥人不乏其人。有的合夥人無端懷疑合夥人,你提防我,我警惕你,內耗叢生,“戰火”四起,矛盾愈演愈烈,給合夥企業的發展帶來極大的危害。

第二,不要聽信流言蜚語。有時合夥人之間本來是相互信任、誠信無疑的,但聽了親戚朋友、企業員工或其他人的議論,便對合夥人產生了懷疑,影響了合夥人之間的團結。曾經有兩人合夥做服裝生意,由於進貨時銷售方一般都不出具發票,因此起初都是兩人同時去進貨。後來,彼此信任感增強了,同時也為了節約進貨成本,便由一人去進貨。另一人的親屬便懷疑進貨人在中間做手腳,有意抬高進貨價,以便可以從中侵吞進貨款。開始時他並不相信,後來他的親屬在他麵前說多了,慢慢地他也相信了。他想,你在進貨的時候侵吞進貨款,我現在也不好說又與你一起去進貨,我就在銷售方麵侵吞銷售款,不拿白不拿,這樣大家就扯平了。這時,剛好進貨的合夥人進貨回來病倒了,而一些貨又急需補進,他便去進貨。等他親自去進貨,他才發現以前親屬說的都是無中生有,錯怪了自己的合夥人。試想,如果他沒有發現事情的真相,仍然抱著以前的態度去做,合夥企業如何搞得好。因此,合夥人不要輕信別人的流言蜚語,聽到別人有什麼議論,要認真調查,多問幾個為什麼,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輕易相信別人的議論。

相互尊重,取長補短

合夥企業與其他企業最大的不同之點在於,其他企業中老板隻有一個,他有絕對的決定權,不管他對人事的處置是否公平合理,沒有人會幹涉,旁人隻有建議權,沒有否決權。合夥企業就不同了,老板有好幾個,雖然也有形式上的領導人,但終究不是純老板、純員工,合夥人處於平等的位置,不存在誰領導誰的問題。重大的決策、決定要由合夥人集體討論決定,實行的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任何人不得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人。因此,合夥人之間的關係,不同於老板與員工關係。如何維護作為老板的合夥人的自尊心,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就是合夥經營中的一個重要課題。相互尊重、取長補短,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基本方法,也是合夥人友好相處的基本原則之一。

在合夥經營中,合夥人容易鬧矛盾的一個原因,就是一些合夥人不能正確地認識自己,不尊重合夥人。他們或是自認為自己比別的合夥人強,獨斷專行,武斷地否定其他合夥人的意見;或是在合夥企業中,時刻不忘露一手,以顯示自己的所謂才能;或者指手畫腳,大發議論,肆無忌憚地吹噓自己的不凡。這種做法,雖然在剛開始時沒有什麼,或許對方隻有一點點不滿,但如果日積月累,長期下去,總有一天矛盾會爆發出來,嚴重影響合夥企業的運行。我的一個朋友與人合夥經營,在三年之後終於分手了,究其原因,既不是為了利,也不是為了名,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對方經常簡單粗率地否定他的意見和建議,讓他受不了。據我的朋友講,起初的合夥還是比較愉快的,那時規模不大,涉及的事情還不是太多,有時有一點爭論,但大家都心平氣和。隨著規模的擴大,涉及的問題與事情增多,許多問題就出現了分歧。這本來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對方逐漸認為自己的能力強;看問題高明,心態上有了變化。加上對方本來性格倔強,說話直來直去,毫無回旋餘地,在工作中難以愉快合作。我的朋友說,每當我提出建議時,對方總是簡單地予以否定,總是從反麵提出種種理由加以拒絕,有幾次甚至在員工麵前與我發生衝突。有一次,他自認為對市場需求有確定的把握,未經大家的同意,擅自增加了訂貨數量。當我向他提出這一問題時,他以種種理由來為自己辯解,最後還反過來指責我不懂市場規律。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隻好分手了。

為什麼要做到相互尊重,取長補短呢?其實道理非常簡單。中國有句古話說:“三人行,必有我師”。大千世界中,有本事的人比比皆是。在合夥企業中,合夥人既然走到一起來,說明各人總有可取之處,總有其優勢,不然就沒有必要合夥了。當然,十個指頭都有短長,合夥人的工作能力和長處也不可能一樣,必然有人某些方麵強一點,某些方麵弱一點,切不可就以為自己什麼都比別人強。合夥經營的目的之一就是集個人微弱的力量,會合成一股巨大的合力。“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合幾個人的智慧、財力,自然要比一個人“孤軍奮鬥”有利得多。因此,明智的做法是,從維護合夥人的自尊心出發,尊重合夥人,謙虛謹慎,認真向對方學習,真心實意地相互合作,求得幫助,這樣既贏得了友情,又增強了合夥企業的凝聚力。

即使你的工作能力強,思考力也比其他人深遠,在合夥人中居於無形的領導地位,你仍然不能仗著“自己比別人強”的想法獨斷專行。做生意也跟為人處世一樣,合夥人之間的鬧意見,決不會是偶發的事件,都是平時一點一滴的不滿累積起來的。如果事事都由你做主,而你也認為是“當仁不讓”的事,慢慢會形成你的優越感,視其他人的意見都沒有可取之處,總有一天會讓合夥人受不了。

曾經聽到過一個合夥企業的故事,三人相互尊重、取長補短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那是在七年前,三個在電力工程界工作多年的青年人決心合夥創業。三人當中,以徐明達的思考力較為成熟,平時不管對事對人的評價,他都有獨到的見解,其餘兩個人遇到什麼事都愛找他商量,久而久之,他無形中成為三人的領導中心。創業之時,徐明達雖然已想到了做電機生意,但他不願首先提出來,而是要其餘兩人多想一想,大家做什麼事情更好。其餘兩人都認為徐明達的謙辭是多餘的,他們都相信徐明達出的點子比他倆想的高明,到底做什麼生意應該由徐明達一手包辦,但徐明達仍堅持要他們去想一想。有人認為徐明達這種做法是多此一舉,其實這正是徐明達的聰明之處,正是合夥經營的正確想法。合夥創業,成敗無法預料。如果徐明達自告奮勇出主意,將來成功了,固然皆大歡喜,但萬一遇到挫折甚至失敗了,他就難免受抱怨。大家想辦法,如果其他兩人的意見與他不謀而合,那麼將來要做的事情就是三人的意見了,一旦生意做得不順,誰也不會怨誰。假如其他兩人的想法與他不同,他可以衡量一下,他所設想的行業是否有利,如果比他想得更好,他不妨順從他們,如果他們想的不切實際,他可以設法說服他們。這種迂回式的作法,體現了徐明達不攬權、不獨斷的作風,體現了他對合夥人的尊重,體現了合夥企業中合夥人取長補短的優勢。

誠然,蛇無頭不行,合夥經營的生意也要有個頭,也要有個總管來主持公司全盤的業務,來推動、策劃業務的發展。但這種主持人的產生,必須基於合夥人百分之百的信任、擁護,而且讓他們發自內心的敬重你。合夥經營不像獨資生意,靠權力可以樹立起你的威嚴,你必須讓合夥人心悅誠服。換言之,你的決定是正確的,必須使合夥人也打心中相信它的正確;他們的看法是錯誤的,你要有足夠的理由說服他們才行。切忌抱著“我決定就這樣做了”的心態,而武斷地否決了別人的意見。

前麵提到的那個合夥企業,初期隻是進行電機的銷售、修理,後來慢慢地業務擴大了,大樓電梯修理也成了他們的服務項目之一。當時,徐明達產生了一個新的想法,認為電梯製造業將是一個很有發展前途的行業。可是他向兩個合夥人說明之後,他們的反應並不強烈。他們的看法是,現在公司的生意基礎還不牢靠,電梯的需求量也不大,不如等幾年再說。然而徐明達並沒有仗著自己在這方麵的能力比別人強,仗著自己處於領導地位,就抱著我決定就這樣做的心態去武斷地否定其他合夥人的意見。他認為,像這類重大的決策,必須經過其他合夥人的認可,不能自己一人說了算。這樣做,不僅能保證決策的正確,而且能充分發揮合夥人的積極性和智慧。如果由個人說了算,那麼其他合夥人就會不負責任,無法負責任,一些不同的意見和想法就表達不出來,久而久之,使分歧積累起來,就會影響合夥人的團結。因此,徐明達的作法是暫時不要忙著去說服其他兩位合夥人,而是先收集有關電梯發展的資料,如高層建築的趨勢、電梯使用量的多寡等。把各種資料收集完備之後,再與合夥人正式協商,並把他們顧慮的問題一一加以解說、分析。他最後的結論是:“要做這行生意就要早下手,等有錢的大老板想到要做的時候,我們就沒有競爭力了。”

從這個事例可以看出,合夥企業掌舵人一角非常不好幹,因為合夥生意,大家都是老板,跟老板管理員工完全是兩回事。如何不傷害合夥人的老板尊嚴,如何使彼此的友誼不受到傷害,而又能順利地發展業務,這的確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在處理事情時,太獨斷、跋扈固然不行,但事事都要征得合夥人一致的同意,也是不可能的事。發展事業要靠頭腦、魄力、遠見,在這些方麵,合夥人的能力不可能是完全相等的,必然有的人較保守,有的人較沒有主見,這就要看主持人如何運用自己的權力去完成應推行的計劃了。如果主持人不能建立起合夥人對他的完全信賴,不能尊重合夥人,充分發揮取長補短的優勢,那麼這個合夥生意就等於亮起紅燈,遲早會走上瓦解之路。

十個指頭都有長短,合夥人的工作能力和長處,當然不可能一樣,其中必然有某方麵能力較強,某方麵能力較弱。在開始合夥時,許多合夥人彼此基於“莫逆之交”的友誼,你能原諒他,他也能原諒你。可是,等生意賺了錢之後,每個人就難免會生出這樣的念頭,生意能有今天這樣的成就,我出的力最多。既然每個人都有了這樣的念頭,自然就會都在心裏產生優越感,對生意上的事務,難免也會產生“應該多管一點”的心理。於是,你也想多管一點,他也想多管一點,在意見上,就慢慢發生了摩擦,大家都忘記了當初合夥創業的理想,也忘記了現在的成就是幾個人合力創造出來的,隻一味的想著如果不是我,這個生意上就如何如何了,每個人都自覺比別人強,比別人出的力多,誰也不服誰。由於這些偏見的滋生、壯大,合夥經營的生意,往往會形成能夠同甘苦,不能同富貴的現象,使好朋友變成仇敵。這類的事例,在工商界簡直不勝枚舉。這些教訓值得我們從事合夥企業的人深思。

人我兩利,義利相濟

人與我、義與利是合夥人相處時接觸最多,也是最難處理的關係。合夥企業是由幾個合夥人組成的,為什麼不一人創業而要幾人合夥創業呢?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或許是因為勢單力薄,一個人單打獨鬥不能創業或創業困難,或許是需求某種優勢,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不管如何,合夥創業的根本原因在於集個體單獨的力量,形成比原來更大的合力。這就是合夥人相處的基礎。大家隻有在一起,才能闖蕩商海,搏擊市場,才能在殘酷的競爭中求得生存。在一定的曆史階段和時期內,合夥企業存,則合夥人的事業存;合夥企業亡,則合夥人的事業亡。因此,合夥人在經營中要注重合夥企業的整體利益,注重與其他合夥人的關係。但是,作為合夥人之一的“我”,又有自身的個人利益,在管理決策上又有個人的觀點和意見,這又可能與其他人不一致,甚至衝突。簡單言之,就是個體與整體的關係,全局與局部的關係,人與我的關係,義與利的關係。可以說,任何一個合夥人在經營合夥企業時,腦海中必定思索過這一問題,這些問題有時甚至困擾著他們。

單純地講整體的利益,講合夥人應該如何維護別人的利益,先人後我是不現實的,也容易陷入說教的誤區。因為作為商人的合夥人,謀利乃是其本質。他們不是宗教家,也不是救濟者,他們不可能隻講求利人,而忘了自己。如果一定要他們這樣做,必然壓抑他們的創造性與積極性,但是,如果走向另一個極端,同樣也是不行的。如果在合夥企業中,合夥人都隻講個人的利益,隻想著個人如何爭權奪利,合夥企業遲早會被搞垮。在合夥企業中,合夥人最容易犯的錯誤經常是後一種。這時,合夥人之間明爭暗鬥,勾心鬥角,爭權奪利,根本就不可能友好相處。

合夥人友好相處,就是要在人與我、義與利之間保持適度的平衡,人我兩利,義利相濟。此時,合夥人既不會放棄個人的利益,又不會損害其他合夥人的利益,在個體與整體之間求得了最佳平衡點。在這種狀態下,合夥人就能友好相處。

有許多合夥人之間關係緊張的原因都是雙方在利益分配上自覺不自覺地站在了彼此對立的角度上。他們認為“蛋糕”隻有這麼大一點,你多分了一點,我必然就要少分一點。因而,雙方在利潤分配上便產生了一種鬥爭性,甚至到了錙銖必較的程度。如果你陷入了這一誤區,你與合夥人之間的關係必然很緊張,大家在合夥經營中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相互很難友好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