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真理和錯誤
[法國]勒內笛卡爾
作者簡介
勒內笛卡爾(Rene Descartes),公元1596~公元1650著名的法國哲學家、科學家和數學家。
笛卡爾常作笛卡兒,1596年3月31日生於法國安德爾-盧瓦爾省笛卡爾-1650年2月11日逝於瑞典斯德哥爾摩)。
他對現代數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因將幾何坐標體係公式化而被認為是解析幾何之父。他還是西方現代哲學思想的奠基人,是近代唯物論的開拓者提出了“普遍懷疑”的主張。他的哲學思想深深影響了之後的幾代歐洲人,開拓了所謂“歐陸理性主義”哲學。
核心智慧
人除了有理智外,還有意誌,並且“意誌比理智大得多、廣得多”,人們之所以會犯錯誤,是因為經常會把意誌擴展到自己“所理解不到的東西上去”,這樣就使理智“陷入迷惘”。
避免犯錯誤“就是下定決心在我沒有把事物的真相弄清楚以前無論如何不去下判斷”,因為隻有“我領會得清楚、明白的”才“毫無疑問地是實在的、肯定的東西”。
閱讀提示
本文選自其哲學名著《形而上學的沉思》。笛卡爾對“人們為什麼會犯錯誤”作了一個本體論上的說明。笛卡爾以他強烈的懷疑論思想奠定了理性主義哲學的精神基礎,這對近代科學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精彩美文
一
這幾天我已經習慣於把我的精神從感官裏抽身出來,我又正好看出關於物體性的東西有很少是我們認識得準確的,關於人的精神有更多的東西是我們認識的,關於上帝本身我們認識的還要更多,這樣,我現在把我的思維從考慮可感覺或可想像的東西上轉到考慮完全脫離物質、純粹精神的東西上去就毫無困難了。
關於人的精神,既然它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一個沒有長寬厚的廣延性、沒有一點物體性的東西,那麼我的這個觀念當然比任何物體性的東西的觀念都要無比的清楚。而且當我考慮到我懷疑,也就是說我是一個不完全的、依存於別人的東西的時候,在我心裏就十分清楚明白地出現一個完全的、不依存於別人的存在體的觀念,也就是上帝的觀念;單就這個觀念之存在於我心裏,或者具有這個觀念的我是存在的,我就得出上帝是存在的而我的存在在我的生命的每一時刻都完全依存於他這樣的結論。這個結論是如此的明顯,以致我不認為有什麼能比這件事更明確、更可靠地為人的精神所認識的了。因此我覺得我已經發現了一條道路,順著這條道路我們就能從深思真實的上帝(在上帝裏邊包含著科學和智慧的全部寶藏)走到認識宇宙間的其他事物。
原因如下
首先,我看出他絕對不會騙我,因為凡是欺騙都含有某種不完滿性;而且即使能夠騙人好像標誌著什麼機智和能力,不過,想要騙人卻無疑地證明是一種缺陷或惡意。因此在上帝麵前不可能存在欺騙。
其次,我體驗到在我自己的心裏有某一種判斷能力,這種能力和我所具有的其他一切東西一樣,無疑是我從上帝那裏接受過來的;而且,因為他不想騙我,所以他肯定沒有給我那樣的一種判斷能力,讓我在正當使用它的時候總是弄錯。因此我認為假如不是從這裏得出我永遠不會弄錯這樣的結論的話,那麼對這個真理就再沒有可懷疑的了;因為,如果凡是我所有的都是來自上帝的,如果他沒有給我弄錯的能力,那麼就應該說,我決不應該弄錯。真的,當我單單想到上帝時,我在心裏並沒發現什麼錯或假的原因;可是後來,當我回到我自己身上來的時候,經驗告訴我,我還是會犯無數錯誤的。而在仔細追尋這些錯誤的原因時,我注意到在我的思維中不僅出現一個實在的、肯定的上帝觀念,或者一個至上完滿的存在體的觀念,同時,姑且這樣說,也出現一個否定的、“無”的觀念,也就是說,與各種類型的完滿性完全相反的觀念;而我好像就是介乎上帝與無之間的,也就是說,我被放在至上存在體和非存在體之間,這使得我,就我是由一個至上存在體產生的而言,在我心裏實在說來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引導我到錯誤上去;但是,如果我把我看成是以某種方式分享了無或非存在體,也就是說,由於我自己並不是至上存在體,我處於一種無限缺陷的狀態中,因此我不必奇怪我是會弄錯的。
如此我便認識到,錯誤,就其作為錯誤而言,並不取決於上帝的什麼實在的東西,
而僅僅是一種缺陷,從而對於犯錯誤來說,我不需要有上帝專門為這個目的而給我什麼能力,而是我所以有時弄錯是由於上帝給了我去分辨真和假的能力對我來說並不是無限的。
雖然如此,我還不完全滿足;因為,錯誤並非一種純粹的否定,也就是說,不是單純的缺陷或者缺少我不應該有的什麼完滿性,而是缺少我似乎應該具有的什麼認識。而且,在考慮上帝的性質時,我認為,如果說他給了我某種不完滿的,也就是說,缺少什麼必不可少的完滿性的功能的話,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工匠越是精巧熟練,從他的手裏做出來的活計就越是完滿無缺的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麼我們可以想象由一切事物的至高無上的創造者所產生的東西,有哪一種在其各個部分上不是完滿、完全精巧的呢當然,毫無疑問,上帝沒有能把我創造得永遠不能弄錯;同時的確他也總是願意要最好的東西。那麼弄錯和不弄錯相比那個對我更有好處呢
二
認真思考一下之後,首先我想到的是,我的智慧不能理解為什麼上帝做了他所做的事,這我倒也不必奇怪;同樣,我也沒有任何理由懷疑他的存在,因為我通過經驗也許看到其他許多東西而不能理解上帝為什麼以及怎樣產生了它們。因為,既然已經知道了我的本性是極其軟弱、極其有限的,而相反,上帝的本性是廣大無垠、深不可測、無限的,我再也用不著費事就看出他的潛能裏有無窮無盡的東西,這些東西的原因超出了我精神的認識能力。光是這個理由就足以讓我相信:人們習慣於從目的裏追溯出來的所有這一類原因都不能用於物理的或自然的東西上去;因為,去探求和打算發現上帝的那些深不可測的目的,我覺得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
再說,我還想到,當人們探求上帝的作品是否完滿時,不應該單獨拿一個造物孤立起來看,而應該總地把所有的造物都合起來看。因為,如果它是獨一無二的,它也許能有什麼理由好像是十分不完滿的;可是,如果把它看成是這個宇宙整體的一部分,它在它的本性上就是非常完滿的。而且,自從我故意懷疑一切事物以來,雖然我僅僅肯定地認識了我的存在和上帝的存在,可是自從我認出了上帝的無限潛能以來,我就不能否認他也產生了其他很多東西,或者至少它能夠產生那些東西,因而我也不能否認我存在並且被放在世界裏,作為一切存在的東西的整體的一個部分。
在這以後,更全麵的打量我自己,並且考慮一下哪些是我的錯誤,我發現這是由兩個原因造成的,即由於我心裏的認識能力和選擇能力或由於我的自由意誌,也就是說,由於我的理智,同時也由於我的意誌。因為單由理智,我對任何東西都既不加以肯定,也不加以否定,我僅僅是領會我所能領會的東西的觀念,這些觀念是我能夠加以肯定或否定的。可是在把理智這樣地加以嚴格觀察之後,可以說,在它裏邊決找不到什麼錯誤,隻按照“錯誤”這個詞的本身意義來說。而且,雖然在世界上也許有無窮無盡的東西,在我的理智裏邊沒有任何觀念,卻不能因此就說它缺少這些觀念,好像欠了它的本性什麼東西似的,而僅僅是它沒有那些觀念;因為,事實上沒有任何理由能夠證明上帝本來應該給我比他已經給我的那些認識功能更大、更廣一些的認識功能;並且不管我把他想成是多麼精巧熟練的工匠,我也不應該因此就認為他本來應該把他可以放到幾個作品裏的完滿性全部放到每一個作品裏。我也不能埋怨上帝沒有給我一個相當廣泛、相當完滿的自由意誌或意誌,因為事實上我體驗出這個自由意誌或意誌是非常大、非常廣的,什麼界限都限製不住它。而且我覺得在這裏很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心裏的其他一切東西裏,沒有一個能再比它更大、更完滿的了。因為,舉例來說,如果我考慮在我心裏的領會功能,我認為它是很狹小,很有限的,而同時,我給我提供另外一個功能的觀念,這個觀念要廣闊得多,甚至是無限的;僅僅從我能給我提供其觀念這一事實,我就毫無困難地認識到這個觀念是屬於上帝本性的。如果我用同樣方式檢查記憶,或者想象,或者別的什麼功能,我找不出任何一種能力在我之內不是非常小,不是有限的,而在上帝之內不是廣大無垠,不是無限的。我體驗到,在我之內隻有意誌是大到我領會不到會有什麼別的東西比它更大,比它更廣的了。這使我認識到,我之所以帶有上帝的形象和上帝的相似性的,主要是意誌。因為,雖然意誌在上帝之內比在我之內要大得無法比擬,不論是在認識和能力方麵,或者是在事物方麵,如果我把意誌形式地、恰如其分地對它本身加以考慮的話,那麼我就覺得它就不是更大。因為它僅僅在於我們對同一件事能做或不能做,或者不如說,它僅僅在於為了確認或否認,追從或逃避理智向我們提供的東西,我們做得就好像並不感覺到有什麼外在的力量驅使我們似的。因為,為了能夠自由,我沒有必要在相反的兩個東西之間選擇這一個或在那一個上抱無所謂的態度;而是,我越是傾向於這一個,我選擇得就越自由,並且采取了這一個;而且,上帝的恩寵和自然的知識當然不是減少我的自由,而是增加和加強了我的自由。因此,當我由於沒有任何理由迫使我傾向於這一邊而不傾向於那一邊時,我所感覺到的這種無所謂的態度不過是最低程度的自由。這種無所謂的態度與其說是在意誌裏表現出一種完滿性,不如說是在知識裏表現出一種缺陷;因為,如果我總是清清楚楚地認識什麼是真,什麼是善,什麼是美,我就決不會費事去掂算我到底應該采取什麼樣的判斷和什麼樣的選擇了,這樣我就會完全自由,決不會抱無所謂的態度。
三
綜上所述,我深刻的認識到,我錯誤的原因既不是意誌的能力本身(它是我從上帝那裏接受過來的),因為它本性是非常廣泛、非常完滿的;也不是理解的能力或領會的能力,因為,既然我用上帝所給我的這個能力來領會,那麼毫無疑問,凡是我所領會的,我都是實事求是地去領會,我不可能由於這個原故弄錯。那麼我的錯誤是從哪裏產生的呢是從這裏產生的,即,既然意誌比理智大得多、廣得多,而我卻沒有把意誌加以同樣的限製,反而把它擴展到我所理解不到的東西上去,意誌對這些東西既然是無所謂的,於是我就很容易陷於迷惘,並且把惡的當成善的,或者把假的當成真的來選取了。這就使我弄錯了並且犯了罪。
舉例來說,過去這幾天我檢查了是否有什麼東西在世界上存在,並且認識到僅僅由於我檢查了這一問題,因而顯然我自己是存在的,於是我就不得不做這樣的判斷,即我領會得如此清楚的一件事是真的,不是由於什麼外部的原因強迫我這樣做,而僅僅是因為在我的理智裏邊的一個巨大的清楚性,隨之而來的就是在我的意誌裏邊有一個強烈的傾向性;並且我越是覺得不那麼無所謂,我就越是自由地去相信。但目前我不僅知道由於我是一個在思維的什麼東西因而我存在,而且在我心裏出現某一種關於物體性的本性的觀念,這使我懷疑在我之內的這個在思維著的本性,或者不如說,我之所以為我的那個東西是否與這個物體性的本性不同,或者是否二者是一個東西。我現在假定我還不認識有任何理由使我相信後一種而不相信前一種。因此對於否認它或肯定它,或者甚至不去加以任何判斷,無所謂。
而且這種無所謂不僅擴展到理智絕對認識不到的東西上去,而且一般也擴展到理智不能完全清楚地發現所有這些東西的程度。因為,不管使我傾向於當我判斷什麼事情時我所采取的猜測的可能性有多大,單是這一認識的理由,就足以給我機會去做出相反的判斷。笛卡爾表達解析幾何的例子:恩格斯高度評價了笛卡爾的革新思想。他說:“數學中的轉折點是笛卡爾的變數,有了變數,運動進入了數學,有了變數,辯證法進入了數學,有了變數,微分和積分也就立刻成為必要的了,而它們也就立刻產生了……”這幾天我充分體驗到,當我把我以前當作非常真確的一切事物都假定是假的,僅僅從這裏我就看出了我們所以對這些事物采取某種懷疑的態度。
可是,如果我對我沒有領會得足夠清楚、明白的事情不去判斷,那麼顯然是我把這一點使用得很好,而且我沒有弄錯。可是如果我決定去否定它或肯定它,那麼我就不再是像我應該做的那樣去使用我的自由意誌了;如果我肯定了不是真的東西,那麼顯然我是弄錯了。即使我判斷對了,這也不過是碰巧罷了,我仍然難免弄錯,難免不正確地使用我的自由意誌。因為,自然的光明告訴我們,理智的認識永遠必須先於意誌的決定。構成錯誤的形式就在於不正確地使用自由意誌上的這種缺陷上。我說,缺陷在於運用,而不在於我從上帝接受過來的能力,也不在於從上帝來的運用。因為,我當然沒有任何理由埋怨上帝沒有給我一個比我從他那裏得來的那個智慧更有才能的智慧,或比那個自然的光明更大的自然的光明,因為事實上不理解無窮無盡的事物,這是有限的理智的本性,是一個天生就是有限的本性。但是我有一切理由感謝他,因為他從來沒有欠過我什麼,卻在我之中給了我少量的完滿性,我決沒抱不正確的情緒,設想他不該把他所沒有給我的其他完滿性取消了或不給我。我也沒有理由埋怨他給了我一個比理智更廣大的意誌,因為意誌隻在於一件事,並且它的主體就像是不可分似的,它的本性看來是這樣的,不管從它身上拿掉了什麼都會把它毀滅。而且,當然,它擴展得越廣,我就越要感謝把它給了我的那個人的好心。最後,我也不應該埋怨上帝助長我做成這個意誌的行為,也就是說我弄錯了的那些判斷,因為這些行為既然是取決於上帝的,所以就是完全真實的、絕對善良的;在某種意義上,我能夠做成這些行為比我不能做成這些行為,在我的本性上有著更多的完滿性。至於缺陷,它不需要上帝方麵的什麼助長,因為它不是一個東西,也不是一個存在體,而且因為假如把它聯係到上帝上去,把上帝當做它的原因,那麼它就不能叫做缺陷,而應該叫做否定,按照學院所給的這兩個詞的意義來說。
因為事實上,假如說上帝並沒有給我自由讓我對於在他沒有在我的理智裏放進一種清楚、明白的認識的某些事物上去下判斷或者不去下判斷,這也不是在上帝方麵的一種不完滿,而無疑地是在我方麵的不完滿,是我沒有使用好這個自由,因為是我在我領會得不清楚和糊裏糊塗的一些事物上草草地下了判斷。
四
可是,我看得出,顯然我一直是自由的,並且具有少量的認識,也就是說,上帝在把一種清楚、明白的智慧給了我的理智,使我對於一切事物用不著我加以絲毫考慮時,或者他僅僅把我在領會得不清楚、不明白時永遠不去對任何事物下判斷這樣的一個決心深深地刻在我的記憶裏,使我永遠忘不了它,那麼他本來是很容易使我決不弄錯的。而且我看出來,隻要我把我自己看成是獨一無二的,就好像世界上隻有我自己似的,如果上帝把我造成為永遠不弄錯,那麼我就會比我現在完滿得多。可是我不能因此就否認在某種意義上,宇宙的某幾個部分難免錯誤比一切部分都錯誤,會有更大的完滿性。而且上帝在把我投入世界中時,如果沒有想把我放在最高貴、最完滿的東西的行列裏去,我也沒有任何權利去埋怨。甚至我有理由滿意:如果他沒有給我由於我前麵說過的第一個辦法而不犯錯誤的能力,他至少在我的能力裏邊留下了另外一種辦法,那就是下定決心在我沒有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以前無論如何不去下判斷。因為,雖然我看到在我的本性中的這種缺陷,即我不能不斷地把我的精神連到一個同一的思想上,可是我仍然由於一種專心一致的並且時常是反複的沉思,能夠把它強烈地印到我的記憶中,使我每次在需要它的時候不能不想起它,並且由於這種辦法能夠得到不致犯錯誤的習慣。而且,由於人的最大的、主要的完滿性就在於此,我認為我從這個“沉思”裏獲益不淺,因為我發現了虛假和錯誤的原因。
而且當然,除了我所解釋的那個原因以外不能還有其他原因了。因為每當我把我的意誌限製在我的認識的範圍之內,讓它除了理智給它清楚、明白地提供出來的那些事物之外,不對任何事物下判斷,這樣我就不致於弄錯;因為凡是我領會得清楚、明白的,都毫無疑問是實在的、肯定的東西,從而它不能是從無中生出來的,而是必然有上帝作為它的作者。上帝,我說,他既然是至上完滿的,就決不能是錯誤的原因;因此一定要斷言:像這樣一種領會或者像這樣一個判斷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