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今天我不但知道了必須避免什麼才能不致犯錯誤,而且也知道了我必須做什麼才能認識真理。因為,如果我把我的注意力充分地放在凡是我領會得完滿的事物上,如果我把這些事物從其餘的、我所理解得糊裏糊塗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我當然就會認識真理。這就是我今後將要認真加以注意的。
關於理解力
[英國]大衛休謨
作者簡介
大衛休謨(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是蘇格蘭的哲學家、經濟學家和曆史學家,他被視為是蘇格蘭啟蒙運動以及西方哲學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雖然現代對於休謨的著作研究聚焦於其哲學思想上,他最先是以曆史學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蘭史》一書在當時成為英格蘭曆史學界的基礎著作長達60至70年。
曆史學家們一般將休謨的哲學歸類為徹底的懷疑主義,但一些人主張自然主義也是休謨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謨的學者經常分為那些強調懷疑成分的(例如邏輯實證主義)、以及那些強調自然主義成分的人。
休謨的哲學受到經驗主義者約翰洛克和喬治貝克萊的深刻影響,也受到一些法國作家的影響,他也吸收了各種英格蘭知識分子如艾薩克牛頓、法蘭西斯哈奇森、亞當斯密等人的理論。
核心智慧
我們無從得知因果之間的關係,隻能得知某些事物總是會連結在一起,而這些事物在過去的經驗裏又是從不曾分開過的。我們並不能看透連結這些事物背後的理性為何,我們隻能觀察到這些事物的本身,並且發現這些事物總是透過一種經常的連結而被我們在想象中歸類。
我們的思考能力並沒有一個理性的基礎,因為沒有任何形式的理性可以證實這樣的能力。
除非依靠一種特定的感覺,我們從來不可能有任何的意識;人隻不過是由許多不同的感覺累積而成的一個集合或一個包裹,這些感覺永遠處在一種快到無法想象的流動速度中互相交替汰換。
閱讀提示
本文選自其哲學名著《人類理解論》。在哲學史上,休謨以提出“因果問題”又稱“休謨問題”而著稱於世。他首先把人類理性的對象分為“觀念的關係”和“實際的事情”兩種,但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之所以被人發現不是憑借於理性,乃是憑借於經驗”。譬如,人們過去總是觀察到太陽明天會升起,所以就推斷太陽明天一定升起;任何這類經驗上的知識都是依據“將來定和過去相契”這樣一個假設來進行的。但這種推斷僅是人們的一種習慣,並沒有必然性,因為太陽明天不升起也是可能的。休謨因此就感到困惑不解:既然這種因果推斷不是必然的,那麼人類知識的可靠性或正當性又從何而來呢“休謨問題”是有史以來最為深刻的哲學問題之一,它成為認識論或知識論的核心問題。康德就是因為受到休謨的影響而開始對理性進行反思的。“休謨問題”後來又演變成“歸納問題”,成為科學哲學的中心論題,至今仍然還具有巨大的魅力。
精彩美文
一
人類研究的一切對象可以自然分為兩種,就是觀念的關係(Relations of Ideas)和實際的事情(Maners of Fact)。屬於第一類的,有幾何、代數、三角諸科學;總而言之,任何斷言,凡有直覺的確定性或解證的確定性的,都屬於前一種。“直角三角形弦之方等於兩邊之方”這個命題,乃是表示這些形象間關係的一種命題。又如“三乘五等於三十之一半”,也是表示這些數目間的一種關係。這類命題,我們隻憑思想作用,就可以把它們發現出來,並不必依據於在宇宙中任何地方存在的任何東西。自然中縱然沒有一個圓或三角形,而歐吉裏德(Euclid)所解證出的真理也會永久保持其確實性和明白性。
至於人類理性的第二對象——實際的事情——就不能在同一方式下來研究;而且我們關於它們的真實性不論如何明確,而那種明確也和前一種不一樣。各種事實的反麵總是可能的;因為它從不曾含著任何矛盾,而且人心在構想它時也很輕便,很清晰,正如那種反麵的事實是很契合於實在情形那樣。“太陽明天不出來”的這個命題,和“太陽明天要出來”的這個命題,是一樣可以理解,一樣不矛盾的。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解證出前一個命題的虛妄來。如果我們能解證出它是虛妄的,那它便含有矛盾,因而永不能被人心所構想。
因此,我們正不妨懷著好奇心來進行研究,有什麼明確性可以在感官的當下證據而外,可以在記憶的記錄而外,擔保我們以任何事實的真實存在,並來考究那種明確性的本質。這部分哲學,我們知道,無論古人或今人,都不會加以培養。因此,在進行這樣重要的一種研究時,我們的疑慮和謬誤是更可以原諒的,因為我們在這樣艱難的途徑中來進行,並沒有任何指導可以依據。它們或者也不是沒有用的,因為它們正可以刺激起好奇心來,把有害於一切推論和自由探究的那種絕對的信念和安心消滅了。我們如果在普通哲學中發現了缺點(如果有的話),那並不足以挫沮人,反足以刺激人來試探一種較充分、較滿意的理論,以代替前人向大家所提出的理論。
關於實際事情的一切理論應該都建立在因果關係上。隻憑借這種關係,我們就可以超出我們記憶和感官的證據以外。你如果問一個人說,他為什麼相信任何不存在的事實,例如,問他說,他為什麼相信他的朋友是在國內或在法國,他便會給你一個理由,這個理由又是別的一些事實,類如他接到他的朋友一封信,或者知道他先前的決心和預告。一個人如果在荒島上找到一個表或其他任何機器,他就會斷言說;從前那個島上一定有過人。關於實際事情的一切推論都是這種性質的。在這裏,我們總是假設,在現在的事實和由此推得的事實之間,必然有一種聯係。如果沒有任何東西來結合它們,則那種推論會成了完全任意的。我們在黑暗中一聽到一些音節清楚的聲音和有條理的談話,那我們就會相信,那裏有一些人在。為什麼呢因為這些都是人類身體構造的結果,而且是和那種構造密切地聯係在一塊的。我們如果一分析其他一切這一類的推論,那我們就看到,它們是在因果關係上建立著的,而且這種關係非近,則遠;非直接,則並行。熱和光是火的並行的結果,此一種結果正可以正確地由另一種結果推出來。
二
如果我們要想得知,使我們相信各種事實的證明,究竟有什麼本性,那我們必須研究,我們如何得到因果的知識。
我可以大膽地提出一個沒有例外的概括命題說,這種關係的知識在任何例證下都不是由先驗的推論得來的;這種知識所以生起,完全是因為我們根據經驗,看到某些特殊的物象是恒常的互相連合在一塊的。一個人不論有如何強烈的自然理性和才能,他在遇到一個完全新的物象時,縱然極其精確地考察了那個物象的各種可感的性質,他也不能發現那個物象的任何一種原因或結果來。我們縱然假定亞當的理性官能一開始就是很完全的,他也不能單根據水的流動和透明就斷言水會把他窒塞住,他也不能隻根據火的光和熱來斷言說,火會把他燒了。任何物象都不能借它所呈現於感官前的各種性質,把產生它的原因揭露出來,或把由它所生的結果揭露出來。我們的理性如果不借助於經驗,則它關於真正存在和實際事情也不能推得什麼結論。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因果之被人發現不是憑借於理性,乃是憑借於經驗”。人們如果記得有一次他們完全不熟悉某些事物,則在那些事物方麵他們很容易承認我這個命題。因為我們可以意識到,我們完全不能預言出,它們會產生出什麼來。你如果向一個完全不懂自然哲學的人呈現出兩塊光滑的大理石來,那他一定不會發現出,達兩塊大理石會黏合在一塊,而且在黏合以後,在縱的一方麵我們用大的力量才能把它們分開,而它們對於橫向壓力隻有些小的抵抗力。這類事情和自然中尋常的途徑既然不相類似,所以我們都得承認,它隻有借助於經驗才能為我們所知曉。此外,任何人也不會想象:火藥的爆發,或磁石的吸力,可以被先驗的論證所發現。同樣,我們如果假設某種結果是依據於複雜的機關或各部分秘密的結構,那我們也容易把我們關於它所有的知識歸於經驗。誰能說他可以拿出最後的理由,求證明乳或麵包是人類的適當滋養品,而不是獅或虎的適當滋養品呢
但是這個真理在習見的事情方麵初看之下似乎沒有同樣的理解。各種事情如果在我們一生下來以後就熟悉了,而且它們和自然的全部途徑也很類似,而且我們以為它們隻依據於物象的簡單性質,而不依據於各部分的秘密結構;那我們就容易想象;我們單憑理性的作用就可以發現出這些結果來,並不必依靠於經驗。我們想象,假定我們突然生到世界上,那我們在一開始就可以推斷出,一個彈子在受了衝擊以後,就可以把那種運動傳達於另一個上邊;我們想象,我們並不必等待這種事情,就可以確乎斷言這回事。習慣的影響真大,在它最強的時候,它不隻掩蓋了我們的自然的愚昧,而且會把它自身掩藏了,似乎並沒有習慣那回事,這隻是因為習慣達到了最高程度。
不過要使我們相信,一切自然法則和物體的一切作用,無例外的,都隻是借經驗才為我們所知曉的,而下述的反省或許可以濟事。如果有一個物象呈現在我們麵前,要求我們不依據過去的觀察,就來斷言由此物象所生的結果,那麼我請問你,心在從事這種活動時,它將在何種方式內來進行呢它一定要造作或想象一種事情,認為它是那個物象的結果;不過我們分明看到,這種造作完全是任意的。人心縱然極其細心地考察過那個所假設的原因,它也不能在其中發現出任何結果來。因為結果和原因是完全不一樣的,因此,我們也就不能在原因中發現出結果來。第二個彈子的運動和第一個彈子的運動完全是兩件事情;第一個彈子的運動並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略為暗示出第二個彈子的運動來。一塊石頭或一塊金屬如果懸在空氣中,沒有任何支撐物,那它立刻會掉下來。但是要先驗地來考察這回事,我們在這個情勢下果然可以發現出任何東西來,使我們生起金或石的下墜觀念,而不能生起它們的上行觀念或其他運動觀念嗎
在不參考於經驗時,我們在一切自然作用方麵開始所想象、所造作的一個特殊結果固然是任意的,但是我們在因果之間雖假設有一種紐帶或聯係來結合它們,並且使那個原因不能產生出任何別的結果來,但是我們也必須認那種紐帶是任意的。當我看到一個彈子循直線向另一個彈子進行時,第二個彈子的運動縱然偶然使我想到:它是它們接觸或相撞的結果,但是我果然不能構想有百十樣相異的事情也可以一樣由這個原因發生出來嗎這兩個球果然不可以完全靜止起來嗎第一個球果然不能循直線返回來嗎果然不能由第二個球循任何線或任何方向跳出去嗎這些假設都一樣是自符的,可以想象的。那麼我們為什麼偏要選取比其餘假設並不較為自符較可想象的一種假設呢我們的一切先驗的推論都不足以指示出,這種偏愛究竟有什麼基礎。
總之,每個結果都是和它的原因不一樣的事情。因此,它就不能在其原因中發現出來;因此,人們一開始先驗的、所造作、所想象的結果一定是完全任意的。縱然在這個結果提示出以後,它和原因的聯絡也一樣是任意的,因為總有許多別的結果在理性看來也一樣是充分自符的,自然的。因此,我們離了觀察和經驗的幫助,那我們便不能妄來決定任何一件事情,妄來推論任何原因或結果。
三
我們可以看出,任何謙和的哲學家為什麼從不曾妄給任何自然的作用指出最後的原因來,並且清晰地指示出在宇宙中產生任何一個結果的那種能力的動作來。人們都承認,人類理性所極意努力的,隻是借比類、經驗和觀察,實行推論,把能產生自然現象的各種原則,歸於較簡易的地步,並且把許多特殊的結果還原於少數概括的原因。不過說到這些概括原因的原因,那我們休想把它們發現出來,而且我們縱然極其詳盡地把它們解釋一番,我們也永不能使自己滿意。這些最後的概括和原則對人類的好奇心和考究是完全封鎖住了的。……最完美的自然哲學隻是把我們的愚昧暫為攔阻一時;在另一方麵,最完全的道德哲學或形上哲學或許隻足以把更大部分的愚昧發現出來。因此一切哲學的結果隻是使我們把人類的盲目和弱點發現出來,我們每一轉折都會看到它們——雖然我們竭力想逃脫這種觀察,避免這種觀察。
我們盡可用幾何學來協助自然哲學,也不能改正這種缺點,它縱然精確異常,也不能因此使我們知道最後的原因——雖然人們因為它精確異常加以正當的稱讚。各種混雜的數學在進行時總依據於一種假設,它們都假設,自然在其各種活動中是立了一些法則的;此外,它們還用抽象的推論來幫助經驗把這些法則發現出來,或者在特殊的情況下來決定那些法則的影響——如果它們的影響是依據於距離和數量的精確程度。我們憑經驗發現了一條運動法則,因而知道,任何物體在運動時的運動量和其固體的含量與速度成複比例,因此,縱然是一些小的力量,我們隻要憑機栝或機械把它的速度增加,使它能抵抗過它的反對力量,那它就會驅除了最大的障礙,提起最大的重量來。在應用這個法則時,幾何自然可以幫助我們,因為它可以把機械中一切部分一切形象的精確大小給我們計算出來。不過我們所以能發現那個法則,仍隻是憑借於經驗,而且世界上所有的抽象理論也不能幫助我們一步,使我們知道這個法則。當一個物象或原因呈現於我們心前,我們如果不借一些觀察,隻是先驗地來推論它,考究它,那它從不能提示出任何別的物象的意念來——如結果,它更不能指示出因果之間那種不可分離不可破壞的聯係來。一個人如果不預先熟悉熱和冷兩種性質的作用,如果隻借推論就能發現出結晶是熱的結果,冰是冷的結果,那他就太聰明了。
但是關於我們一開始提出的那個問題,我們到如今還不曾得到任何勉強可以滿意的解答。每一解答又生起一個新問題來,那個新問題又和以前的問題一樣困難,於是又使我們繼續往前研究。當我們問:“我們關於實際事情的一切推論,其本性是如何樣的”而適當的答複似乎是說,它們是建立在因果關係上邊的。我們如果再問:“我們關於那個關係所有的一切推論和結論,其基礎何在”那我們又可以一語答複說,在於經驗。但是我們如果繼續縱容我們的仔細窮究的性癖,又來問道:“由經驗而得的一切結論其基礎何在”則這個又含有一個新問題,而且這個問題或者是更難解決,更難解釋的。有些哲學家雖然自命不凡,以為自己有優越的智慧和能力,不過他們一遇到愛行追問的人們,那他們會有一種艱難的工作,因為那些人會把他們推出於他們在其中退避的每一角隅,會使他們最後陷在一種危險的難關裏。要想避免這種進退失據的情形,最好的方法是我們不要自負太過了,並且在別人未向我們把這類難題提出時,就該自己把它發現出來。借這個方法,我們就可以把自己的愚昧變成一種功勞。
四
這裏,我打算隻安心於一種容易的工作,對上述所提出的問題,隻想來給一個否定的答複。我可以說,即在我們經驗到因果的作用以後,我們由那種經驗所得的結論也並不是建立在推論上的,也並不是建立在理解的任何過程上的。這個答複,我們必須努力加以解釋,加以辯護。
我們必須承認,自然使我們遠離開她的秘密,她隻使我們知道物象的少數表麵的性質;至於那些物象的作用所完全依據的那些能力和原則,自然都向我們掩藏起來。我們的感官隻告知我們以麵包的顏色、重量和硬度,不過我們的感官和我們的理性都不能告知我們說,麵包有什麼性質可以使它來營養人體,維持人體。視覺或觸覺固然可以把物體的真正運動的觀念傳達給我們,但是要說物體中還有一種奇妙的力量,可以使物體永久在繼續變化的場所中進行,而且物體在把這種力量傳到別的物體以後,才失掉這種力量。則我們對於這種力量絲毫不能有一點概念。但是我們雖然不知道自然的能力和原則,可是我們在看到相似的可感性質時,總是胡思亂想,它們也有相似的秘密能力,而且期望它們會生出一些與我們所經驗過的結果相似的一些結果來。如果有一個物體呈現於我們麵前,而且它的顏色和硬度都和我們以前所吃過的麵包相仿,那我們就毫不遲疑地來重做那個實驗,並且預先確會見到將來會有同樣的營養和補益。不過關於人心的這種過程,我的確願意知道它的基礎。我們在各方麵都得承認,在這些可感的性質和秘密的能力之間並沒有可知的聯係;因此,人心不論在它們的本性方麵知道什麼東西,它也不能借此對它們的恒常的規則的聯絡有任何結論。說到過去的經驗那我們不能不承認,它所給我們的直接的確定的報告,隻限於我們所認識的那些物象和認識發生時的那個時期。但是這個經驗為什麼可以擴展到將來,擴展到我們所見的僅在貌相上相似的別的物象;則這正是我所欲堅持的一個問題。我以前所食的那個麵包誠然滋養了我,那就是說,具有那些可感性質的那個物體在那時候,是賦有那些秘密的能力的。但是我們果能由此推斷說,別的麵包在別的時候也一樣可以滋養我,而且相似的可感性質總有相似的秘密能力伴隨著它嗎這個結論在各方麵看來都不是必然的。至少我們也得承認,人心在這裏推得一個結論;在這裏有一個步驟,有一種思想過程,有一種推論,需要我們的解釋。下邊這兩個命題絲毫不是同一的。一個命題是說,“我曾經看到,那樣一個物象總有那樣一個結果伴隨著它”;一個命題是說,“我預先見到,在貌相上相似的別的物象也會有相似的結果伴隨著它”。我也承認,後一個命題可以由前一個命題正確地推出來,而且我知道,事實上它是恒常如此推出的。但是你如果堅持說,這個推斷是根據一串推論來的,那我希望你把那串推論指示出來。這些命題間的這種聯係不是直覺的,這裏需要一個媒介,才能使人推出這個結論——如果它是借推理和論證來推出的。這個媒介究竟是什麼,我承認,那不是我所能了解的。因此,人們如果主張說,它是存在的,而且在實際事情方麵它是一切結論的源泉,那他們就必須負責把這個媒介指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