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這樣的不禮貌話會引起有些人的反感,所以還需要辯解幾句。古人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升我是常人,自然也要飲食男女。因而也就不反對變茹毛飲血為(間或)吃烤鴨,(更間或)吃紅燒魚翅,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這說堂皇了是由野蠻趨向文明,除禪師以外是都應該讚成的吧?還是單說吃,我反對的是以多花錢為榮譽,即擺譜兒。理由有淺深兩種。淺是放眼全國,看大眾,我們還不配,也就不應該。深呢,可說的像是不少,隻說兩點。其一是就文明或向上說,如果視擺譜兒為榮譽居然成為風氣,曆來書麵上傳為有價值的,如知識、道德、科學、藝術之類,也就無影無蹤了吧?其二是就詩意說,算做偏見也罷,我總覺得,相知,少則三二,多則三五,相聚,把酒閑談,詩意總是與下酒物的簡約有不解緣的,所謂“盤饗市遠無兼味,樽酒家貧隻舊醅”是也。到此,既已請來杜老助威,我就無妨來一句總而言之的大話,是,家鄉飯,不隻好吃,還可以上升為精神,使在吃的方麵慣於擺譜兒的諸公對照著想想。
說起想,由家鄉飯不由得又引來一陣悵惆,一不做,二不休,也就說一說。讀者諸君大概會以為,這是因為想吃而吃不著。所以因嘴饞而心煩。但情況並不如此單純。說來也有三四年了,一位鄉友淩公住在城內我住處的附近,他夫人一半居鄉,一半來京城,每到在城內,一定在星期三(我二、三、四在城內)招待我吃晚飯。言明是家鄉飯。淩夫人年過花甲,長期居鄉,自然也隻能做家鄉飯。但做得好,比如特產的京東肉餅,她加些青菜,反而比家鄉名餐館純肉的好吃。且說近三四年來,已經記不清有多少次,在淩公的家裏吃家鄉飯。所吃也有些花樣,其中有些是由家鄉帶來的,都市見不到,就既感到新鮮,又可以溫兒時之夢,所以特別有意思。有意思就值得描寫,隻述說有那麼一次,淩夫人剛從家鄉來,當然要帶來一些土產,我照例去吃晚飯。依家鄉舊習,淩夫人是先做而後(在廚房)吃,我和淩公是先吃而不做。下酒菜是家鄉帶來的,一冷,拌豆腐絲,一熱,炸咯喳盒。白酒,淩公三兩,我半兩,之後是肉餅,最後是玉米渣粥。吃時的感受不好說,隻好說吃後,是還想吃,可惜肚子已經不能容納。參加各種形式的宴會沒有這種感覺,而是菜嚐到一半就沒有興趣再下箸,可見原因未必是不合口味,而是違背了聖人之道,所謂過猶不及。家鄉飯簡,不過,味道有鄉土氣息,至少是我覺得,有張季鷹的詩意。然而不幸,我這鱸魚蓴菜的美夢做得照常興高采烈的時候,忽然傳來消息,淩夫人病了,送往醫院。記得是星期二上午,我趕往醫院。知道是腦溢血,在急救室搶救。我同親屬多人圍在病床四周,都默默地看著。忽然淩公像是想起什麼,衝著我說:“前天還算計,這個星期三吃什麼,想不到……”他落了淚,我也落了淚。淩夫人終於沒有救過來,不久就乘靈車回家鄉了。從此,在北京我就不再有吃家鄉飯的機會,也就不能不更加增強了對家鄉飯以及其精神的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