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以幸福為目的,所以道德的作用隻是有意識的向善。所謂善者,必須以意識做引導。雖貌似善事,而實無意識可言的,總不在善的範圍之內。所以道德的觀念,必有清楚的知識;道德的作用,必有自動的能力。真正的道德是有理性的,適於當時的,助社會進化的;決不是專守著死板板的具體條件,去範圍一切。如此說來,種種陳腐遺跡,違背理性的偽善,必將漸漸天然淘汰,是無可疑的了。
道德原為達到幸福而設的。但是有時候,因為社會上道德觀念不很一致,便大起衝突,反給人生添許多痛苦,竟和本來目的顯然相反了。然而這是一時的現象,無論當時如何危險,隻要努力把它解決了,前邊便是光明。我們人生總是向著最後之目的走去。
我們要看新舊道德觀念衝突的現象,不必在遠,中國便是—個極好的例。現在國內社會的情形,真是五光十色,新舊參雜在一團體,或一家族之中,顯然分出絕對相反的兩種人來。這兩種人說話做事,根本上不相容納;偏同在一處營公共的生活,衝突就從此多了。我想解決這個衝突,大約有兩種辦法。
(一)漸進的解決法。主張這一種辦法的人,以為凡事都有個順序。新舊道德觀念雖差得很遠,但是也可暫且施行一部分的改革,調和兩麵思想,使他們漸漸接近,衝突自然會無形消滅的。他們的辦法,是一麵進取,一麵遷就。這種漸進派在社會上很占多數;他們的方針,可以叫做調和的解決法。
(二)急進的解決法。這是極少數人的主張。他們以為要有真正的建設,必先有根本的破壞,是非之間總要分清楚,決沒有遷就的餘地。一種的見解都是糊塗籠統的主張,真理隻有—個,不能講什麼調和。他們是想一方推翻舊的,一方創造新的來替代舊的。這辦法可以叫做不容忍的解決法。
我的意思,是後項而非前項;現在約略寫在下麵。
原來社會進化,從古到今,不知改革了多少次。但變化從不十分劇烈,卻也有一定的形跡。大凡人生做事的精神,一方創造,一方便因襲,兩種好像矛盾,卻是一件東西的兩麵。宇宙間所有事物,是一息不息的往來:兩個概念,瞬息變化,時間本割不斷。所謂新舊不過假定而言。種種革新事業,未必把舊的完全去掉。換句話講,新組織也含有舊的分子。即退一步講,我們的理想物已經完全變新了,絲毫不留舊的影子了,但這個“創始”這個“新造”依然另有所承受。所有完全靠著個人想得的學說,完全不憑摹仿造出來的新事業,都不是突然而來,都是有個端緒,都是有所承受。因為人類決沒有憑空結撰的知識,決沒有極端獨立不由啟發不由經驗的知識。這樣看來,新舊兩個字竟是世俗的說話,不通的名詞:就真實道理講起來,並沒這種分別。從此可知道德不能分新舊。隻能分真偽。我們隻能說有偽道德,不能說有舊道德,隻能說有真道德,不能說有新道德。道德不能自相矛盾,就不允許有這矛盾名詞加上。若把新舊兩種道德同時並舉;豈不是認道德可以反背嗎?豈不是認道德的標準不一嗎?豈不是認近時的偽道德可以亂真嗎?
現在所謂舊道德,隻是習慣。道德必須有靈性,有意識,能達幸福的目的,能滿人生的要求;所以道德必和社會的真相吻合,必不和幸福的效用相矛盾。現在所謂舊道德全是宗法時代的遺傳,和現代的生活每每矛盾。非特不能達到人生向上的目的,而且使人墮落在九淵之下,感受許多苦痛(參看《新青年》五卷二號《我之節烈觀》)。一般的人所以認它為道德,還不是為習慣所束,不曾仔細在它的效果上著想嗎?道德其名而習慣其實,真可謂之偽道德了。
我既用真偽來代替新舊,而且以為現在所謂道德是個偽的,這種真偽道德的衝突,當然不便用調和的方法解決了。調和兩字應用的範圍,總在兩方麵大體相合,不過條目上有些不同的時候,至於真和不真,未可容中,根本正相反對,調和決無從著手。從這裏看來,漸進的方法絕對不適用,非常明顯。然則不管犧牲多麼樣大,根本把偽的推翻,去建設自由的,活潑的,理性的,適應的真道德,真是刻不容緩的事件!
既要破壞偽的道德,先要把它的罪狀逐樣指出,叫大家知道有不得不破壞的原故。古人的倫理觀念,原適應於當日的社會情形。我是說它不適應於現今的生活;不是硬說它不宜於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