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即Jezebel,《聖經》故事人物,以邪惡淫蕩出名。

在城鎮的教堂裏,布道的時候不會缺乏新意——熟悉感也隻是漠漠粗心結出的沉甸果實罷了——更為重要的是,教眾們也無須擔心因社交而感到繁雜。但在鄉村教區裏,每個人對彼此都是知根知底,那麼期望牧師在每個周六作兩次布道演講,年複一年地將福音的大義曉之於理,讓鄰裏鄰外都能深明其義,這是很難的。對於一個諸如查爾斯·金斯利這般洋溢熱情、滿懷著對人類的興趣,總能說出充滿力量與生動的語言,讓真理的光芒如此震撼與閃耀的人而言,也許不是難事。但在鄉村教區裏,牧師也沒有什麼演講天賦,對人性的了解也不夠,每年所作的布道演說內容要是印刷起來,足有龐大的一大卷八開本的書籍。在這種情況下,還怎能強求他們去維持演說的新鮮感,給聽眾帶來任何道德或是精神上的觸動呢?要是牧師以強勢的語言直接地反對某些道德錯誤,那麼聽者就會覺得,他是在針對某些人。因為要是他不從自己的人生閱曆得出感悟,那又怎麼去做布道演說呢?這個事實無疑讓牧師們更加左右為難。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演說時既要柔和,又要激昂,不帶個人的憤怒或是苦楚——但這並不容易做到。

就如何解決當前所麵臨的困難,我想提出幾條實用的建議。對於為什麼不讓牧師從每周六布道兩次的沉重責任中解脫出來,我對此很不理解。布道演說至少也要在上午或是晚上交替一下,很多牧師無疑會深感如釋重負,甚至一些教會也會對此表示歡迎。因為,據我觀察,許多聽眾對一位牧師布道的最高讚美,就是他的演說很簡短。每個周六聽著同一位牧師的布道,要想不讓那些心情浮躁的聽眾感到厭煩或是出言反駁,這確是一大考驗。但我想,若這些改變是不可能的,那麼早晨布道的演說總是一味對《聖經》進行冗長的講解,這實屬一大遺憾。我深信,若是牧師靜靜地朗讀《聖經》,多閱讀,少講解,話不在多,隻需讓聽者明了,讓他們感到其中的故事或是先知們的明智之處,那麼就會備受教眾的歡迎。我想,第二篇布道演說則應該充滿實用知識——將福音的智慧原則應用到日常生活的瑣碎問題上。牧師應該以清晰淺白的語言談論這些嚴重的錯誤,因為即便是那些善良之人也常容易漠視自身的錯誤,自然而然地將自己劃在錯誤的圈子之外,似乎將心靈所有的陰翳都抖得一幹二淨。他還可以談論諸如談話、閱讀、守時、秩序、謙恭、幽默、悲傷、疾病、金錢、工作以及構成人生的無盡的奇遇等事情。當然,很難用震撼有力或是橫掃一切的氣勢來談論這些事情,而事實上也沒此必要。關鍵是要從人生閱曆出發,而不是照本宣科。要是牧師們能更多地進行布道演說,那麼這是很好的。無論即興演說多麼的不流暢,或是內容多麼不全麵,都具有書麵演說所不具有的力量。

我以為,在事關行為舉止這一議題上,讓聽眾深明其義而不覺冒犯的一個辦法,就是使用一些自傳體的資料。但在一些小團體裏,一定要慎用此法。

最近,我在一些偏遠地方聽到不少布道演說。我必須坦承一點,在對所有的困難都進行考量之後,我覺得這些布道演說還是實現了其應有的意義。因為,一般聽眾在此事上的態度無疑是吹毛求疵與嚴苛的。他們心中理所當然地將牧師視為性情溫和、循規蹈矩及具有陰柔氣質的人,並對此深感抱怨。而當牧師變得強勢或是演說振奮人心時,他們也照樣會搖著頭,滿口談論著這位牧師有信仰複興運動的傾向。當然,雙方都有錯誤。但我想,當牧師們花時間與腦汁去為布道演說作準備,隻是懷著能讓聽眾明曉他所說的話語這一卑微的念頭,卻看到不止一位聽眾在自己眼前故意打起盹的時候,世上沒有比這個更讓人氣憤與感到羞辱的了。我常想,要是我站在講台上一定會厲聲叱責如此不恭的行為。但是,我從未聽說過某位“不敬者”為他們不禮貌的行為道歉,即便有,也隻是敷衍了事,似乎覺得他們那樣的行為是自然且富有幽默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