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羅素不是科班出身的哲學家,而是由一個科學家“半路出家”的,他的哲學不是從前輩哲學家那裏學來的,而是他自己在搞科學時悟出來的,因此他對哲學的看法就沒有科班出身的哲學家那樣的學究氣。這裏讀一讀他關於哲學的通俗而有趣的看法,是很有必要的:“哲學,就我對這個詞的理解來說,乃是某種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的東西。它和神學一樣,包含著人類對於那些迄今仍為確切的知識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學一樣是訴之於人類的理性而不是訴之於權威的,不管是傳統的權威還是啟示的權威。一切確切的知識,我是這樣主張的,都屬於科學,一切涉及超乎確切知識之外的教條都屬於神學。但是介乎神學與科學之間還有一片受到雙方攻擊的無人之域就是哲學。思辨的心靈所最感興趣的一切問題,幾乎都是科學所不能回答的問題,而神學家們信心百倍的答案,也已不再像它們在過去的世紀裏那麼令人信服了……對於這些問題,在實驗室裏是找不到答案的。各派神學都宣稱能夠做出極其確切的答案,但正是它們的這種確切性才使近代人滿腹狐疑地去觀察它們。對於這些問題的研究如果不是對它們的解答的話,就是哲學的業務了。”
羅素認為,哲學不是卓越的個人所做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各種社會性格的產物,人們對哲學問題的解決主要是受人們生活的環境決定的,當然反過來他們的哲學又在決定他們的環境上起著很大的作用。因此一部哲學史就是人們的生活環境與哲學問題交互作用的曆史。
基於這樣的哲學史觀點,羅素的《西方哲學史》與科班出身的哲學家所寫的標準哲學史相比較,具有以下極為突出的特點:
第一,羅素不大注重哲學本身的發展規律,而更重要的是強調政治、社會的發展規律,有時甚至用後者來剪裁前者。這是標準哲學史的大忌,但羅素顯然是要反其道而行之。他說:“我的目的是要揭示,哲學是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並不是卓越的個人所做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曾經有各種體係盛行過的各種社會性格的產物與成因。這一目的就要求我們對於一般曆史的敘述比通常的哲學史家所做的更多。”此外,羅素認為,如果要想對一個哲學家有深入而同情的理解,也有必要敘述一般的曆史。這樣,比起標準哲學史來,羅素常常用較大的篇幅來敘述一般的曆史。
第二,羅素不大注重哲學家的學術有多麼深刻,而是更為強調一門哲學對於它的時代所起的影響有多大,所以羅素在論述哲學家時,將那些對社會影響大的寫得就詳細,而將那些對社會影響較小的就寫得較為簡略。有一些人,不是真正的哲學家,如盧梭和拜倫,前者的主要貢獻是在政治學方麵,而後者純粹是一位詩人,是不入標準哲學史家的法眼的,但是羅素認為,他們“如此深遠地影響了哲學思潮的氣質,以至於如果忽略了他們,便不可能理解哲學史的發展”。因此他用大量的篇幅來闡述他們的思想。此外,對於那些對哲學的發展有過影響的政治家,羅素認為在哲學史上也應有其一席之地,比如他認為“很少哲學家對於哲學的影響之大是能比得上亞曆山大大帝、查理曼或拿破侖的。”因此羅素在他的《西方哲學史》中對他們也著墨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