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相當寬闊、草木蓊鬱的山穀裏,我們看到了一個奇特的景象:兩邊的山坡下半部長著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筆直得能夠從頭看到尾,要走完這段路可能需要一個半小時。這個可愛的山穀實在是太吸引我了,還沒走幾步,塞姆突然就勒住馬,專注地觀察起來。
“上帝啊!它們來了!沒錯,它們真的來了,第一批!”他大聲地喊道。
“誰?”我滿臉地疑惑。
在我們的前方遠遠地有十幾、二十個黑點在緩緩移動。
塞姆開始變得很興奮,在馬背上扭來扭去,“問這麼一個問題,你不覺得不好意思嗎?我才想起來,你是個‘青角’!你一向是睜著眼睛什麼都不看的。猜一猜你那雙好眼看著的是些什麼東西!”“讓我猜嗎?我知道鹿群一般不會超過十幾隻,所以我不會認為它們是鹿。再考慮到距離,我得說那些野獸肯定比鹿大得多,雖然現在看它們還很小。”他笑了:“鹿,嘿嘿!鹿不會出現在這麼高的地方!不過你說的另一點,倒是考慮得周全。很明顯,那些野獸可比鹿大得多了。”“親愛的塞姆,你說的不會是野牛吧?”“我說的就是野牛!它們是真正的野牛,正在遷徙,這還是今年我第一次見到它們。看來懷特先生說得沒錯,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隻是留下了腳印,野牛可是活生生的就在我們眼前。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我們要跟著他們!盯緊他們!我還從沒見過野牛,想要近距離觀察一下!”說這句話的時候我並沒有感到害怕,隻有想當動物學家的好奇。可小個子塞姆並不是這樣想的,他猛地拍了一下手,說:“隻是看看嗎?就像小孩子去偷窺一隻兔子一樣?噢,‘青角’,我今天跟著你真是長見識了!我要進行的可是一場真正的打獵!”“不要忘了,今天是星期天!”我說這話的時候完全是脫口而出。
然而,這句話把他惹惱了,他盛氣淩人地訓斥我道:“你就不會說點別的嗎,先生!任何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牛仔見到野牛,就不會再管什麼星期天!你知道這是什麼肉嗎?如果我沒搞錯的話!一塊野牛肉堪比古時候的神仙們吃的仙肉、神肉,或者說不管與什麼肉相比,都要好吃得多。我今天必須要弄一塊牛裏脊,就算是把命搭上我也不在乎!今天的風向是朝著我們這邊的,這對我們非常有利。山穀這邊的坡上陽光很亮,而右邊有陰影。如果我們守在陰暗的那邊,那些畜生們就不會過早地發現我們!”他先檢查了一下他的“利迪”,看看兩個槍膛是否正常,然後把馬帶到了南麵的山坡。我也檢查了一下我的獵熊槍,這個細節被塞姆發現了,馬上勒住他的馬問道:“你也要打野牛嗎?如果你還想保證十分鍾內有性命,我看還是放棄吧!野牛可不比金絲雀那般乖巧,人可以讓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多經曆一下西部的風風雨雨,你才能和野牛展開較量。”“可是我要……”“不要再說了,你得聽我的!”還沒等我說完,他就打斷了我,他的這種口氣我從來沒有聽過,“我可不想在這裏讓你丟掉性命,免得你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後你想幹的話再幹,現在我可決不容許你違抗我!”如果不是因為我們之間友好的關係,我肯定會反駁他幾句。但現在,我隻好聽從他的建議,默默把馬騎到他身後森林邊緣的陰影裏。
塞姆漸漸平靜下來,說道:“據我估計,一共有二十頭牛,如果是有千百頭一起出現,那我們就隻能躲在一邊看看!我曾經遇到過一萬頭以上的牛群,印第安人把他們當食物來看待,可是白人就隻會跟他們搶。印第安人知道善待這些野獸,正是有了這些野獸,他們才得以生存,他們會很據自己的需要來索取。可是白人見了數不清的牛都要發瘋了,就像一頭沒有人性的猛獸一樣,吃飽之後還要殺死更多獵物,滿地的鮮血根本引不起他們的同情。如果讓事情這樣繼續下去,就不會再有野牛,印第安人也會隨之而消失!這實在是太悲哀了!野馬的命運和野牛的一樣,過去的馬群一群有上千隻,但現在如果能看到上百匹的一群,就已經是非常幸運了。”就在說話的這段時間,我們到了離牛群四百來步的地方。野牛群並沒有發現我們,霍肯斯勒住了馬,牛群正沿著山穀往上走,埋頭吃草。領頭的是一頭老公牛,牛身高達兩米,身長也肯定超過三米,這龐大的身軀太讓我吃驚了。那時候我所知道的知識還不能夠推測出一頭野牛的體重,但是今天的我可以斷定,這頭牛可能重達一千五百公斤,該有多少肉和骨頭在它身上啊!它跳到了一個泥潭裏,在裏麵愜意地打起滾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