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放注定不會被文學的世態炎涼打敗,文學不能讓人東山再起,幹脆就遠離文學而去,天底下可以幹的事情太多,好男兒沒必要非得在文學這棵老樹上吊死。這部小說是林放文學活動的絕唱,接下來很多年,他又一次在我麵前消失了。既然長篇不能出版,我們不再繼續往來倒是個不錯的選擇,起碼可以避免見麵時的尷尬。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事在人為,有些事怎麼努力都沒用,相信林放不會埋怨我舉薦不力,不會認為我沒真心幫忙,他肯定也知道,小說最後發表不發表,能不能出版,絕對不是我能左右。
況且大家心裏都明白,就算小說有機會出版,也不會產生了不得的影響。文學一跺腳滿世界轟動的風光年代早已一去不返,說句不客氣的話,他的小說根本不像想象得那麼出色。林放的優點在於永不服輸,他這樣的人永遠不會承認失敗。與離婚相比,與坐牢相比,小說不能出版又算什麼。林放這輩子還沒怎麼被退過稿,這部小說的遭遇,正好讓他也體驗一下不成功的滋味。一個真正男子漢是不會被打垮的,就像當初與李明霞離婚分手時滿不在乎一樣,林放對自己的坐牢,不但不當一回事,甚至還有那麼點得意洋洋:
“男人嗎,必須有了這樣兩件事,才能算功德圓滿。你得像我一樣,離一次婚,坐一次牢,沒這個,你的人生一定會有缺憾,一定。沒經曆過這個,你成不了好作家。”
差不多有十年時間,我們沒再見過麵。他的長篇還放在我家裏,伴隨著灰塵和十多封退稿信,靜靜地躺在書架上。如果我們見麵,那些退稿信完全能夠交待,足以證明我曾為他不懈地努力過。和過去一樣,多多少少還會有些他的消息,或者正麵或者負麵,所有傳聞都和文學無關。出獄後的林放並沒像大家想得那樣一蹶不振,他的膽子越來越大,人也活得越來越瀟灑。物極必反,否極泰來,人生就是這樣,越是看上去走投無路,路越是可以走得更多更開闊。
這期間,林放開過餐館茶館,經營過畫廊和寵物店,還與人投資拍攝過一部電視紀錄片。賺了不少錢,又賠了不少銀子,坑害過別人,也被別人所坑害。有一段時間,林放讓自己變成了一個傳奇,交往的女人一個接著一個,中外不拒老少通吃,都是逢場作戲,都是時間不長久。有錢的時候,儼然是黃金王老五,專泡那種沒心沒肺的傻妞。做買賣虧空了,走投無路了,便跟在富婆後麵瞎混,幫有錢的闊太太打理生意。雖然算不上什麼小白臉,年紀也不小了,憑借文化人的文化招牌,應付那些有錢的婦人卻綽綽有餘。用林放自己的話來說,富婆沒一個有文化,有文化的男人對她們就是天生的殺手。
那些日子的林放肆無忌憚,像神仙一樣快樂。有一天,開車違章闖單行線,被交警攔下來,一言不合吵起來。交警又要罰款,又要扣駕照。他急中生智,便給當年一起寫小說的鄒越華打電話,鄒越華剛新提拔為處長,正是如魚得水神氣得不行,立刻幫林放打電話找關係,七轉八轉,一波三折,終於解決問題。最後雙方握手言和,那時候很多事不太正規,時間已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末,街上還沒有那麼多私家車,交通也不是那麼容易堵塞,林放揚言有路子要找人,交警同誌的執法權威受到挑戰,恰巧也不是省油的燈,咽不下這口氣,就在大馬路上與林放僵持。僵持了很長時間,許多人在圍觀看熱鬧,臨了,一名交警騎著摩托趕過來,對先前的那位交警耳語了幾句,又對林放說了幾句,然後假裝要批評他,裝腔作勢輕描淡寫,然後揮手請旁邊的圍觀者趕快散開。
林放屬於最早擁有私家車的人,無憂無慮自由自在,過著一種是男人都會羨慕的快活日子。很顯然,無拘無束的他現實生活中既無權也無勢,卻很會借力打力,巧妙利用別人的權勢化解危機。林放結識了許多與文學無關的朋友,荒唐之處在於,這些人心甘情願地樂意結交,恰恰都是覺得他曾經是個作家,是個文化人。很多人都相信,林放的小說出版不了,文學道路上不能再繼續走下去,最直接的原因是與政治有關,是因為參與了小說中帶到一筆的那場運動。太多與文學無關的成功人士,年輕時都做過天真的文學夢,都有過不成熟的政治熱情,現在這些人混好了,混闊了,林放放下架子和他們交往,跟他們成為好朋友,正好可以提供一個機會,幫助他們回憶逝去的青春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