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地震前11天,即5月1日剛剛開始正式生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明確規定,要重點公開“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以及“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同時要求“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
這個條例2007年便已獲得通過並公開頒布,政府、民眾和媒體都進入了正式實施前的準備階段,特別是在年初的抗擊冰雪災害中,政府和民眾都有了一次實際的體驗和感受。所以這次汶川地震發生後,有這一條例的規製,各級政府對媒體報道都給予了積極的配合與支持。
地震發生後,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第一時間發布災情信息,此後,國務院新聞辦和四川省政府新聞辦每天都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情況介紹會,通報最新災情。民政部、國家地震局、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衛生部等十餘個相關中央部委辦的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相繼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情況,發布信息,中組部、四川省的負責人也走進了新聞發布廳。一些重大新聞與信息,像震災中的傷亡人數、損失數額等都統一發布,而且及時提供精確到個位的準確數字,這就為媒體對災情信息進行真實、客觀、充分、全麵的報道提供了重要依據。
這些由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權威信息,通過媒體及時、準確地發布,不僅滿足了群眾的知情需要,消解了群眾的恐慌情緒,同時也得到了國內外輿論的普遍認可與好評,從而為我國新聞媒體地震報道贏得了聲譽。總之,在這次汶川地震中,政府實行的新聞開放政策,為地震報道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氛圍。
這次汶川地震報道的成功,還得益於全社會的積極配合,這使得新聞媒體有了堅實的基礎和強大的後盾,從而能夠順利地完成報道任務。
汶川地震的震波震動了大半個亞洲,災情牽動著全國億萬群眾的心,上至國家最高領導,下至基層普通群眾,舉國上下都在關注著災情,牽掛著受災的群眾,全社會展開了一場動人心魄的抗震救災鬥爭。
十多萬解放軍、武警、公安、消防官兵排除各種困難奮力挺進災區,投入抗震救災鬥爭;各省區市醫療救護隊伍急速趕往災區,全力救治傷員;各地組織的搶險救援隊伍帶著物資、設備支援災區搶修受損設施;中央各部門、各省區市及社會各界組織的救災物資源源不斷地運往災區;民眾自發組織的誌願者隊伍活躍在抗震救災的現場。
“一切為了災區,全力援助災區群眾”,成了全國民眾的共同心聲和行動指向。在這樣一種全社會服務災區的強大輿論氛圍和行動熱潮中,媒體和記者作為災情信息的提供者、災民心聲的反映者、災區情況的報道者自然得到了社會與公眾的關注和支持
記者們在災區采訪,時時都會感受到這種來自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送記者進災區采訪而拒絕收費的出租車司機,不顧個人安危為記者采訪帶路的災區群眾,自願為記者提供新聞報道服務的誌願者,等等。全社會的廣泛支持給新聞媒體創造了難得的工作氛圍和采訪條件,使得震災報道能夠順利進行,並取得圓滿成功。
總之,這次汶川地震報道的成功離不開黨和政府的堅強領導,離不開全社會和廣大民眾的大力支持,同時也離不開全國新聞媒體自身的頑強奮鬥和通力合作。可以說,全國各級、各類媒體(無論是中央媒體,還是地方媒體;也無論是機關報刊、台,還是都市類媒體和新興媒體)的頑強奮鬥和通力合作,是這場抗震救災報道取得勝利的重要因素。
雖然這次震災報道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教訓,但總體看應當說是十分成功的,可以作為我國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的一個曆史性的成功範例。
正如胡錦濤同誌在考察人民日報社的講話中所提到的,我們應當很好地總結這次抗震救災報道的經驗,並將其作為一種財富,這對於我國新聞媒體今後深化改革,進一步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特別是做好突發事件和災害性事件的報道,提升新聞宣傳水平和輿論引導能力將是一種有益的鏡鑒。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2007級研究生李玉潔參與了本文的資料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