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進來時臉色很不好,想必誰遇到這樣的事情臉色都不會太好。他沒有說話,隻是拿起鞋子去太陽底下看了看。看後他的解釋和琳子的一樣,說他這雙鞋是人造革的,所以上油後會起殼。那男士又要大發雷霆,被老板用言語止住了。
“買鞋上當的人多的是,我們遇到過好多了,不過這件事情我們也有錯,我們不該給你的鞋上油,如果不上油鞋是不會變成這樣的。你想怎麼辦吧?”
“你們賠我吧,這雙鞋我一千三百元買的。才穿一個多月,你們就賠我一千二百元吧!”
“哼,一雙人造革皮鞋要賠那麼多錢,怕是想錢想瘋了吧?真夠不要臉的。”這些話是我心裏想的,不敢說出來。
我們老板說:“我們賠鞋是要客人提供發票的,如果你提供不出發票,對你說的一千三百元我又如何相信?我並不是說你在撒謊,看你的穿戴你用不著因為一千多元撒謊。”
那位客人又跳起來了:“誰買東西還留著發票呢?你腳上穿的這雙鞋,你找發票出來我看看?”
“你說你這雙鞋才買一個月,還在保質期啊。如果你沒有發票或者收據的話,如果出現質量問題誰給你換?我這雙就不同了,穿兩年了,根本不涉及理賠的問題,所以發票已經沒有用處了。”
那位客人說:“你們把我的鞋弄壞了還有理了,看來得把工商局的人找來解決。”
老板說:“行,你找工商局的來解決吧,我們等著。”
那位客人掏出手機,撥了一個電話號碼:“喂,老強,我是小華,我在金華路擦鞋店,你過來一下,有點事情需要你們幫忙解決。”說完他就把電話掛了。老板找了個凳子坐下來,吩咐我去給客人端來一隻凳子。客人張開腿整個身子壓在凳子上,顯然他也罵累了。
我們等了很久,那個客人又打了電話去催促,接電話的人說他們已經出來了。大概等了半個小時,兩位穿工商製服的男同誌才來到我們店裏。他們來了以後徑直坐在擦鞋的座位上,也沒注意老板就坐在他們後麵。他們一坐下就開始訓斥我們:
“你們這些人,人家送來的鞋不好好處理,這下把人家的鞋弄壞了吧?那有什麼好說的,賠錢唄。”
那位客人也得意地看著我們,好像他已經把他要的一千二百元拿到手了似的。老板沒說話,他想聽聽工商局的所謂主持公道的同誌還會說出些什麼。等工商局的同誌把此行的目的表達清楚了,那位客人說:
“喏,工商局的同誌都說了,讓你們賠,你們還有什麼話說?賠錢唄。”
老板臉上的懊惱不知是什麼時候消失殆盡的,他說:“鞋已經壞了,要賠我們也認,但是不能他說多少就多少吧!你們工商局的同誌也看看他這鞋子大概值多少錢。”
工商局的同誌這才看了看那雙鞋,但他們絲毫沒有改變賠償額度的意思:“你們要是達不成協議的話,隻有填申訴單去工商局解決了,我們隻是調解,沒有強迫的意思。”
店裏要做繼續生意,老板不讓步大概是不行的了,有句古話叫和氣生財。“這樣吧,扯到工商局也是費時費力,你的鞋壞了心情不好我可以理解,我們的小店攤上這樣的事情也是活該倒黴,誰也不願意它發生。這樣,這雙鞋我們賠一半吧,就是六百,你們看看怎樣?”
工商局的人轉而做起那位客人的思想工作:“小華,我覺得他說得沒錯,你就接受了吧,再說如果你真申訴到局裏是很麻煩的,對雙方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