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商戰中必須及時、準確地掌握情報,科學合理地利用情報。無論怎樣好的經濟情報,不認真對其進行研究,利用時不掌握好時機,都不能發揮其應有的效應。研究和利用經濟情報,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①要保證情報的準確可靠,這是有效利用的前提。商品市場的變化頻率很快,即使瞬時的變化都可能對企業的經濟活動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對經濟情報一定要認真研究,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確保準確無誤。②要提高情報的靈敏度,及時反映經濟發展變化趨勢,一方麵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用較先進的現代化工具,另一方麵要提高情報人員素質。③要利用具有極強的適用性、針對性、效益性的情報,真正從自己的實際需要出發,正確確定收集範圍,排除那些無關信息的影響。在變化莫測的形勢麵前,要認清、看準、分析透,而後就要毫不遲疑地實行相應的策略和措施。如果始終是觀望等待,不敢下決心,就會痛失時機,經營上也必遭失敗。

商業戰場裏充滿了機遇與陰謀,像草叢中潛伏下來的蛇,隻有事先探明情況,才能不致被傷害,並能反敗為勝。在經商過程中,更需要事先謀劃好之後出擊,這樣才能戰無不勝。因此,謀而後戰,是一個精明的經營者所必須采取的方式。謀而後戰,需要在事先做大量的調查研究,在眾多的資料中進行分析研究,而後研究出經營的方略。

探明“蛇”情的最好方式,往往是打草驚蛇。隻要經營者事先調查,研究,分析,預測,準確掌握市場行情,了解對手,認識消費者需求等各個環節,準確把握後麵的經銷活動,一方麵虛張聲勢,一方麵謹慎防範,保證經營有的放矢,達到自己真正的經營目的。

第十四計 借屍還魂

【原文】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譯文】凡是朝氣蓬勃,有作為的事物,都不能利用;而腐朽落後,無可作為的事物,要加以利用。利用看似沒有用處的事物,並不是我受別人支配,而是我支配別人。

【計名由來】

秦朝實行暴政,天下百姓“欲為亂者,十室有五”。大家都有反秦的願望,但是如果沒有強有力的領導者和組織者,也就難成大事。秦二世元年,陳勝、吳廣被征發到漁陽戍邊。當這些戍卒走到大澤鄉時,連降大雨,道路被水淹沒,眼看無法按時到達漁陽了。秦朝法律規定,凡是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戍卒,一律處斬。陳勝、吳廣知道,即使到達漁陽,也會因誤期被殺,不如一拚,或許尋求一條活路。他們知道同去的戍卒也都有這種想法,正是舉兵起義的大好時機。

陳勝又想到,自己地位低下,恐怕沒有號召力。當時有兩位名人深受人民尊敬,一個是秦始皇的大兒子扶蘇,溫良賢明,已被陰險狠毒的秦二世暗中殺害,老百姓卻不知情;另一個是楚將項燕,功勳卓著,愛護將士,威望極高,在秦滅六國之後不知去向。於是陳勝公開打出他們的旗號,以期能夠得到大家擁護。他們還利用當時人們的迷信心理,巧妙地做了其他安排。

有一天,士兵做飯時,在魚腹中發現一塊絲帛,上寫“陳勝王”(這個“王”字是稱王的意思),士兵大驚,暗中傳開。吳廣又趁夜深人靜之時,在曠野荒廟中學狐狸叫,士兵們還隱隱約約地聽到空中有“大楚興,陳勝王”的口號。他們以為陳勝不是一般的人,肯定是“天意”讓他來領導大家的。陳勝、吳廣見時機已到,率領戍卒殺死朝廷派來的將尉。陳勝登高一呼呼,揭竿而起。他說:“我們反正活不成了,不如和他們拚個你死我活。”部下擁立陳勝為王,天下雲集響應,取得了節節勝利。

【商場智慧運用】

“借屍還魂”之運用於經營活動中,陷於困境之時,可借助外力或謀略,以求恢複生機,東山再起;可使產品煥發二度青春,從而達到“化腐朽為神奇、重新占領市場”的目的。

巧借“屍”,福勒施展“還魂術”

福勒是美國一位黑人佃農七個孩子中的一個,他決定選擇經商作為生財的一條捷徑。他首先選擇經營肥皂,於是,他挨家挨戶出售肥皂達12年之久。後來他獲悉供應肥皂的那個公司即將拍賣,售價是15萬美元,他決定買下這家公司。但他在過去12年的經營中,一點一滴地隻積蓄了2.5萬美元,最後雙方達成協議:他先交2.5萬美元的保證金,然後在十天的限期內付清剩下的12.5萬美元;如果他不能在十天內籌齊這筆款子,就喪失已交付的保證金。

福勒在他當肥皂商的12年中,獲得了許多商人的尊敬和讚賞,現在隻有去找他們幫忙了。他從私交的朋友那裏借了一些款子,也從信貸公司和投資集團那裏獲得了援助。

福勒回憶說:“當時我已用盡了我所知道的一切貸款來源。那時已沉沉深夜,我在幽暗的房間裏自言自語:‘我要驅車走遍第61號大街。’”夜裏11點鍾,福勒驅車沿芝加哥61號大街駛去。駛過幾個街區後,他看見一所承包商事務所亮著燈光,他走了進去。在那裏,在一張寫字台旁坐著一個因深夜工作而疲乏不堪的人。

福勒意識到自己必須勇敢些:“你想賺1000美元嗎?”福勒直截了當地問道。這句話把那位承包商嚇得向後仰去。“是呀,當然啦!”他答道。

“那麼,給我開一張1萬美元的支票,當我奉還這筆借款時,我將另付1000美元利息。”福勒對那個人說。他把其他借款給他的人的名單給這位承包商看,並且詳細地解釋了這次商業冒險的情況。

那天夜裏,福勒在離開這個事務所時,衣袋裏已裝了一張1萬美元的支票。以後,他不僅在那個肥皂公司,而且在其他七個公司,包括四個化妝品公司、一個襪類貿易公司、一個標簽公司和一個報館,都獲得了控製權。

福勒成功了,這很大程度上歸功於他冒險的勇氣與他的自信心。假如他沒有尋找到這燈光呢?假如他沒有勇氣去向這個陌生人求助呢?那他也許就要徹頭徹尾地失敗了。可見,“借屍還魂”是一個非常好的計謀,但這同樣需要極大的勇氣。

“借”風采,SB公司起死回生

日本有一家SB咖喱粉公司。現在一提起SB公司的咖喱粉,消費者對其產品無不稱讚,說SB的咖喱粉使他們的餐桌變得更加豐盛了,可見其產品是很受顧客喜愛的。但就是這一家公司,十幾年前,卻由於產品滯銷,造成公司入不敷出,幾乎到了瀕臨破產的境地。是什麼力量使一個瀕於死地的企業,成為今日人們交口稱讚的知名公司的呢?這一切都要歸功於當時新上任的總裁K先生,歸功於K先生的英明果斷、機智過人、善用計謀。

那一年,公司陷於危境,產品積壓、效益低劣、人心渙散,新上任的總裁K先生,為此坐立不安,食不甘味,夜不成寐,怎樣才能將積壓的產品變為暢銷貨?因為他深知,隻有打開產品銷路,企業才可能有所轉機。滯銷的產品如何打開銷路呢?他思考良久,想出了一招:製造輿論,借輿論的導向來推銷自己的產品,挽救企業,正所謂“借屍還魂”之術。

因為當時日本市場的私家車價很貴,一般家庭無力購買,因此盡管有許多人考取了駕駛執照,但苦於無力購車,而“望車興歎”,不能一過“開車癮”,當一回“有車族”。SB咖喱粉公司決定從這裏開刀,於是,幾天後當地許多家報紙上出現了這樣的大篇幅的廣告:

“征求有照無車者,本公司出租咖喱色小轎車,租期一年,收費低廉。”

果不出總裁之所料,這則廣告一刊出,隨即就吸引了無數想過開車癮的中低層收入的人士前來求租,甚至有些人因稍晚一步,而未能租到汽車。東京街頭川流不息、五顏六色的車流中,出現了為數不少的咖喱色小轎車。每當人們看到這種顏色的汽車,總免不了議論一番:“看!那是SB咖喱公司的汽車”,“瞧!那輛咖喱色的車多神氣呀!”這種稱讚與議論起到了活廣告的效應,一時間,本無名氣的SB咖喱粉公司出名了,知名度與聲望直線提高。而作為SB公司的產品咖喱粉,也隨之暢銷起來。由於產品的暢銷,帶來了可觀的利潤,SB公司真正死而複生了。

SB咖喱粉公司正是借用了廣大工薪階層的租車者,造成一種聲勢,這種聲勢對於SB公司的知名度的提高,可以說是非常有效的。正是借助於公司知名度的提高,才有了產品的暢銷,最終公司名聲大噪,被人們認為“財大氣粗”、“資本雄厚”,成為今天婦孺皆知的大公司。可見,“借屍還魂”之計的恰當運用,確實可使企業東山再起,雄霸一方。

再宣傳,派克公司“還魂”生

曆史是不停地向前發展的。經過不懈努力,匈牙利人拜羅兄弟發明了原子筆。實用 、方便、廉價的原子筆一問世,就深受廣大消費者的歡迎,相對的高價位的“派克筆”受到了強有力的挑戰。

麵對這個不利的形勢,派克公司為了與原子筆競爭,曾一度以其雄厚的資本為後盾,降價銷售鋼筆。但是,原子筆的低廉成本是鋼筆無法比擬的,使用起來也比鋼筆方便。結果派克公司耗盡元氣,頹勢仍然無可挽回,身價也因此一落千丈,派克公司瀕臨破產。

派克公司並不乏有識之士,其歐洲高級主管馬科利就是其中之一。他認為,派克公司在原子筆的市場爭奪戰中犯了致命的錯誤,不是以己之長,攻人之短;反而以己之短,攻人所長,無異於唐?吉訶德手持長矛進攻風車。

馬科利籌集足夠的資金,買下了派克公司。跟著,他立即著手重新塑造派克筆的形象,突出其高雅、精美和耐用的特性,使它從一種大眾化的實用品成為一種顯示高貴社會地位的象征。他就從這樣的戰略思想出發,采取了兩項戰略措施。

首先是削減派克鋼筆的產量,同時將原來的銷售價格提高30%。其次是增加廣告預算,加強宣傳以提高派克鋼筆作為社會地位象征物品的知名度。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派克公司做了兩件聞名於世的大事。

英國女王是英聯邦的元首,其所有用品無不顯示其地位的高貴,因此其用品的商標及生產廠家也跟著打上了高貴的烙印。馬科利深知這一點,他煞費心機,再三努力,讓派克鋼筆獲得了伊莉莎白二世禦用筆的資格。

1987年,美蘇兩國元首裏根和戈爾巴喬夫簽訂了限製核武器的協定。事隔不到3天,派克公司透過廣告大肆宣揚,“筆杆的力量勝過刀槍!”這裏所說的筆杆當然是指兩國領袖簽字用的筆,正是“特製的銀質75型派克鋼筆”。方向對頭,措施得力,馬科利的戰略目標實現了。1989年,派克鋼筆又提高了一次售價。老的以實用為標誌的派克鋼筆沒落了,老派克公司也因此不複存在;新的派克鋼筆卻以炫耀、裝飾為標誌的形式還魂了,派克公司也隨之新生。

深分析,道彌爾專買“破爛”

如果說,有人專門收買破產企業以此為生,可能有不少人會大吃一驚,在美國確實有一個這樣名叫保羅?道彌爾的人,一個名副其實的“破爛王”。

根據美國的法律,一家公司或企業一旦依法宣布破產,作為債權人的貸款銀行,就有權將企業拍賣。銀行發現,道彌爾經常出入破產企業被公開拍賣的場合,甚至拍賣的消息一傳出,他就不請自來。

“哈羅,你們又有什麼破產的公司、企業要拍賣嗎?”道彌爾向銀行經理打過招呼後問道。“有啊,但不知你想買哪一類的?道彌爾先生。”

“哪一類的都行,你們賣什麼,我就買什麼。但一定是難以維持、別人不願要的。”

“你總是買那些破產的企業,是出於對失敗者的同情、施舍嗎?”銀行經理和道彌爾逐漸熟悉了,好奇地問完後又加上一句:“我隻是隨便問問。當然,你可以不回答。”

“不,我很樂意告訴你。”道彌爾巧妙地答道:“我這樣做,開始是為了他們,最後是為了我。”

“為了你?難道說,這樣做有很高的利潤嗎?”

“我這個人又笨又懶,不是從頭創業的料子,接手別人現成的生意,省力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