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聲嚷嚷,實際是吊起騾子給馬聽。因為,我從窗戶裏看到他從地裏回來,正走到門外邊。他見我發這麼大脾氣,又將手裏的筆狠狠地朝媽扔過去,嚇得一聲不吭,轉身進他們住的西邊的小棚屋。
打那天起,我發現他每天夜裏起得非常早,大約四五點就起床。然後,扶出他爸(實際是我爸留下的)那輛破自行車,在後架邊叮叮當當地掛隻鐵皮桶,悄不聲兒,消失在黑夜中,去替幾戶鄰居往鎮上牛奶公司送鮮奶。
從我家到鎮上,來去有八十多公裏,天亮前,還得趕回來跟他爸一起下地幹活。
我媽說,這樣起早貪黑會累壞的,不讓他幹。他爸說,讓他自己找幾個零花錢吧。
幹不到一個月,我媽收了他的車鑰匙,堅決不讓他幹了。
那一次期中考試的前一天,放學回家,我意外地發現書桌上放著一個紅褐色的鋼筆盒。我欣喜地打開一看,裏麵躺著支嶄新的美國“派克”筆!哎呀!這麼好的筆,誰買的!?怕要上百塊錢吧?再看看,筆盒下邊的紙上,還有三個字:對不起!——我認識,是他寫的字,跟蟹爬的一樣。
我拿著那個漂亮的筆盒,心中就像破了個五味瓶,什麼滋味都有。哎!接不接受他的筆呢?到底接不接受呢??……接受的話,覺得自己平時對他太過分了點。不接受的話,又覺得這確實是支難得的好筆,真真實實叫人愛不釋手!於是,我隻好來了個悶著葫蘆不開瓢,心照不宣,將筆悄悄地放進書包裏,就當什麼事也沒發生過,天不亮上學,天黑回家,一天三頓,照樣端到自己房間吃。雖然我嘴上沒對他提筆的事,打那以後,我確實少給了他許多白眼。
而這支筆呢?一直伴隨著我從高一,一直寫到高三。最後的高考,也是用的這支筆,或者說,是它幫我考上了大學。毫無疑問,幾年的大學生活,還要繼續用它。因為,我覺得這支筆太好用了!寫在紙上,滑油油的,出水不急不慢,寫字的感覺特別爽!讓你隨心所欲,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無論你斜著寫,站著寫,還是躺著寫,咋寫咋順手。平時,不管是考試,還是做課堂筆記,沒一次是因為筆的搗亂,而打斷過思路。我真佩服他,小小年紀,咋這麼會挑東西?前天,媽叫我再買支新筆上大學,到人家內地讀書,還用舊筆(媽還以為我用的是我爸買的那支舊筆),同學的會瞧不起,會說我們西部人窮。我說不買,這筆用慣了……
我這樣想著,突然,身子一震,列車又開動了。
我手摸著那支心愛的筆,抬起頭,偷偷地朝對麵的他又看一眼,很想對筆的主人說句什麼。心裏想說,嘴裏還是說不出來。就順手將小茶桌上那兩包花生,分給他一包:“嗯,給。”——這是我上車後跟他的第一句話。
他一聽,很激動的樣子,馬上笑著轉過臉,跟我說話。先說他不餓,要我自己留著慢慢吃。又告訴我,到西安早著哩!天黑了,再沒有賣東西的了。
由此,那包花生,就在小茶桌的那一邊放著。一直到西安,我收拾東西準備下車時,才將那包花生裝在兜裏。
這趟火車雖然是直達特快車,由於蘭新線西段仍單線讓車,等的時間過多,還是晚點了一個多小時,夜裏11點才到達西安。
西安火車站好大呀!
車站上,到處都是擁擠的人,看上去,使人會自然而然地想到“人頭攢動”這個詞。大城市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人太多!
下了火車,半夜涼風一激,覺得頭暈暈的,腿跟得了小兒麻痹症似的,一瘸一拐地在攢動的人流中往前挪動,根本分不出東西南北,天上滿天星,地上到處燈,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行人匆匆,滿眼也看不到一個熟悉的麵孔。這時,我才真正意識到,我已經真正離開了家,真正離開了媽媽,來到了一個陌生的世界!心裏真的好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