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農民朋友了解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與50年代合作化運動的區別。
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與50年代農業合作社的區別
所以,20世紀50年代,在全國農村普遍開展的合作化運動,雖然先後成立了許多農業合作社,並發展為人民公社,強行改變了農村的所有製形態,違背了農民的意願,不具有自願合作、民主管理的合作性質,也不符合農業生產自身的特點和規律,最後隻能在80年代宣告終結。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哪些特點?
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一些顯著的特點,形成了自己的優勢。
(一)自願組合,入社自由
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自願結成的一種經濟互助組織。由於分散經營的農戶麵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自發自願聯合組織起來,希望通過聯合經營,提高農產品競爭力和農業的效益,讓自己的錢袋子鼓起來,過上好日子。在選擇是否成立或加入合作社的問題上,完全是依照農民自己的意願,農民擁有絕對的自主選擇權,不會受到任何單位或行政命令的強迫。農民專業合作社遵循的是“入社自願”的原則。
(二)相互合作,利益共享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員遵循著“生產在家,服務在社”的模式,相互協作,發揮“人多力量大”的優勢,使生產經營形成規模,逐步做大做強,完成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不好,或是辦了不劃算的事。在開辦合作社的過程中,隻要大家聯合起來,擰成一股繩,力量就會增加很多。合作社辦得好了,大家就能有福同享。如甘肅省涇川縣丁寨裕民養豬專業合作社自2008年5月成立以來的4年間,共為社員銷售生豬23萬頭,已實現純利潤6800萬元,戶均增收17萬多元。
(三)一人一票,民主管理
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朋友自有、自管、自我謀利的組織。第一,合作社的經營負責人由社員民主選出,一般都是頭腦活、路子廣、工作能力強、辦事公道、受到大夥兒信任的人。第二,合作社內部的重大問題都由社員共同決定;合作社內部社員地位平等,享有“一人一票”的同等的表決權,就是說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進行選舉和表決時,每個成員都具有一票表示讚成或反對的權利。第三,合作社的賬目對社員公開,社員可以通過社員大會了解到合作社的運營及財務和賬目情況,可以通過社員大會、社員代表大會等渠道,自由地表達意見、提供信息、參與監督,讓農戶以主人翁的角色參與合作社的經營當中,自己也能當家做主。
(四)因地製宜,形式多樣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方式、經營業務和種類多種多樣。根據每個地方的不同情況,在開辦合作社的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模式,如能人帶頭型、農業管理部門倡導型、企業帶動型、農民自辦型等等。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領域更是因地製宜、各有特色。以甘肅省為例,就涉及種植業、養殖業、漁業、林業、服務業、手工業、農家樂等各種農村產業,其中經營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合作社約占2/3以上。種植業中又以蔬菜、水果和特色農產品居多。其中較有影響的,如靜寧格瑞蘋果專業合作社、榆中縣國美水果玉米專業合作社、隴西縣弘泰馬鈴薯購銷專業合作社、秦州區天澤果蔬經銷專業合作社、西和縣民旺馬鈴薯專業合作社等;養殖類合作社中形成一定規模的有西峰區綠園金豬養殖專業合作社、會寧縣眾望養雞專業合作社等。
總之,隻要大家開動腦筋、齊心協力、因地製宜、有效經營,相信咱們自己的合作社一定能越辦越好。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哪些主要優勢?
近年來,農村以家庭為單位的承包經營生產,由於自身生產規模比較小、相對分散,要購買農業生產資料、尋求技術服務,會有許多困難;到市場上出售農產品時,也因為能夠提供的農產品數量少、質量不統一、缺乏競爭力,造成售價相對低。要解決這些難題,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自願聯合,互助共贏”為起點,以“規模化、市場化、合作化、產業化”為目標,在最大限度地保證入社農戶利益的基礎上,最終要實現“建造一個基地、帶動一批農戶、形成一種特色產業、發展一方經濟”的目的。這是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和八大主要優勢所決定的。
(一)整合資源,擴大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