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吟遊四方(1)(3 / 3)

——終於逮著了一個機會,我借穿了一下別人的蒙古袍。第一次穿蒙古袍是在2005年的錫林郭勒,在一個牧民家。我本來就胖,穿上一層層裹著腰肢的袍子就更顯得虎背熊腰,非常難看。可是我還是拍了很多照片。這次穿是第二次,皮袍子很沉,但是我卻覺得它沉得那麼踏實。我深深地嗅著衣服上的氣息:牛羊肉的腥氣,雪的清氣,汗的濁氣,油的膩氣……這氣息並不芬芳,而是那麼厚實、厚道。袍子是靛藍色的,衣襟、袖口和領口都鑲著金和赤兩道細邊兒,尖尖的帽頂上垂著鮮紅的絲絛……在這天地間,穿著這樣的袍子,就覺得沒有比這更合適的衣裙了:可以騎馬,可以端坐,可以臥雪,所有的風雨都在這袍子之外。長生天下,綠野地上,這袍子就是一座移動的蒙古包,讓人隨時都能夠幕天席地,在任何一個地方安詳。

這沉重的、莊重的、貴重的衣服啊。它必須是重的。

平姐說我這個樣子很像是蒙古族裏的布裏亞特人。我非常榮幸。

5

本來就是不折不扣的吃貨,呼倫貝爾的美食更讓我盡顯饕餮本色,每頓飯都吃得打嗝。平姐是最好不過的飼養員,除了奶茶和手把肉,她還讓我們吃到了以毒攻毒的冷飲和凍果:雪糕,凍梨,凍柿子。我們在三十度的房間裏吃著這些冷食,聽任它們在齒間一點點香甜鬆軟……似乎生之美好,全在它們的給予。

印象最深的是那天平姐請我們吃火鍋。一個很普通的小店,火鍋卻太超凡了。我從沒有吃過那麼好吃的牛羊肉火鍋。吃著這樣的火鍋,我承認,我曾經吃的火鍋都不像是火鍋。所有的人都大口大口地吃著。當然能吃和會吃是兩碼事。最會吃的還是呼倫貝爾的朋友們,他們熟稔地使用著小刀,靈巧地為我們剔肉。有最會吃的人居然隨身帶有小刀,把每一片肉都片出美麗的形狀,最後甚至把骨頭縫裏深藏著的最犄角旮旯的肉也都剔了出來,把它們吃得幹幹淨淨,隻剩下純淨的骨頭。他們吃肉的時候是那麼歡喜,那麼珍愛,絕不浪費一丁點兒。很久以來一直有一個問題困惑著我:他們這麼愛牛羊,到宰殺牛羊的時候心裏可怎麼過那個坎兒呢?現在,看著他們吃肉,我明白了。牛羊就是他們的莊稼。他們養的時候是珍愛的,吃的時候也是珍愛的。這才是真正的珍愛。

他們說,一個牧人能證明自己是好把式的時刻之一就是:在宰殺牛羊的時候,讓它們的生命以最小的折磨得到最高度的收獲,連一滴血都不會被浪費,進而被做成絕妙的美味。他們說,小時候他們都被教育過,誰吃肉吃得越幹淨,誰將來就越有可能有美滿的姻緣:女孩子有如意郎君,男孩子有如花美眷——這顯然是一種委婉的引導和教育,讓他們懂得珍愛。他們還說,草原上的人們用樹木,轉草場,吃牛羊,做奶酪……在領受草原給予的這一切時,他們都是那麼知恩,那麼有分寸,那麼有餘地,都隻夠最基本的使用和消費,絕不貪婪,更不奢侈。不知恩、沒分寸、貪婪奢侈的都是外人——讓人羞恥、讓人鄙視、如我之類自外而來的人。

吃飯的時候,我們總是在聽故事。主講人自然是平姐。平姐講骨頭的故事,她說羊膝蓋上有塊骨頭像玉一樣,叫嘎拉哈,女孩子吃到嘎拉哈就要珍藏起來,這是女孩子特有的玩具。將來女孩子出嫁之後,如果想家,隻要摩挲一會兒從娘家帶來的嘎拉哈,就能有效地緩解一下思鄉的煎熬。狼的嘎拉哈則更好,據說還可以消災避邪……

平姐也講孩子的故事。她說在清朝的時候,鄂溫克的男人因為驍勇善戰,幾乎都被派遣到新疆去當兵,女人們在家守著,眼看人丁寥落,她們便商量:“咱們去新疆取孩子吧。”千裏迢迢,萬丈風霜,她們為了血脈的薪火相傳,就結伴徒步赴疆。“取孩子”——本是如火如荼的男女情事,想起她們的身影,我頓時覺得這三個字無比悲壯、親愛和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