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樣形式的學校類型

到2000年底,新加坡有195所小學;148所中學;4所中小學,14所初級學院(相當於我國的高中)和2所中心學院。中小學的規模都很大,如小學平均每校有學生1500名,比較好的學校一般都有3400名學生。

小學按照新加坡教育部的分類有政府小學和輔助小學;中學有四類:政府學校、輔助學校、自治學校和自主學校,另外還有為特殊兒童辦的特殊學校。

1.政府學校(Government Schools)

政府學校是由政府辦的,即所謂的公立學校。政府學校的教師由政府調配,資金由政府撥給,學校設備由政府配置。這一類學校小學有150所、中學有95所,分別占各自總數的78.5%和66.9%。

2.自主學校(Independent Schools)

這類學校不僅擁有自定收費標準、招收學生、選擇和聘請校長和教師以及課程設置的權力,而且這些學校可根據國家教育政策,如雙語教學、公民和道德教學法及國家考試標準自行決定教學計劃。

3.自治學校(Autonomous Schools)

自治學校是由政府或政府資助的學校。這種學校按地理情況適宜地分布於新加坡各地,以便於居住在各地的學生都能夠方便地上學。這種學校能得到政府額外資助和差額補貼,進行高質量的教學,當然其教學計劃也必須按照國家教育政策執行。

4.特別輔助計劃學校(The Special Assistant Plan Schools)

特別輔助計劃學校是在華文源流學校人數逐年減少的情況下產生的,主要是為了保留幾所華文源流的中學,使學生在良好的華語學校環境裏接受傳統文化的熏陶,同時使這些學校的英文程度足以和一流的英語學校相媲美。1979年,新加坡政府在9所曆史悠久的華文學校首次實施這項計劃,這9所學校是:聖公會中學、聖尼格拉女中、公教中學、華僑中學、中正中學、德明政府中學、海星中學、南洋中學和立化中學。

新加坡是一個城市國家,政府采取一級管理體製,學校管理由教育部對學校實行科學的、規範的、統一的直接管理。無論大中小學都有一套稱為“學校聯係”的全麵電腦聯網的網絡係統,學校與國家教育部通過電腦聯網保持直接聯係,以掌握最新的教育信息;這種係統具有多種功能及程序,協助學校管理教育基金,擬定課程及記錄學生的個人資料和考試成績等。中小學內部則實行校長負責製,其管理的特點如下:

1.簡明高效的學校機構

新加坡中小學雖然實行校長負責製,但由於其中小學由教育部直接管理而無中間組織,聘請教師、招生、設備添置等相當多的內容都由教育部統一管理了,所以中小學校長的主要任務是抓好對教學的管理。新加坡中小學每校約一千四百人左右,設校長一人,負責全校工作,副校長視實際情況而定。新加坡所有的中小學校長必須在教學領域中產生,由教育部選拔任命。教育部對校長的任命要經過嚴格的資曆資格的審查,校長的薪資也要高出一般教師幾倍。新加坡教育部在向校長頒發委任狀時,委任狀上寫著:“你的手中是許許多多正在成長中的生命,每一個都如此不同,每一個都如此重要,全部對未來充滿著憧憬和夢想。他們都依賴你的指引、塑造及培育,才能成為最好的個人和有用的公民。”委任狀突出了校長在學校中的關鍵作用。校長是學校的全權負責人,學校事務無論巨細,校長都要親自審查並作最後的決定。一所好的學校一定要有一個好的校長。小學的學校組織分為五個部門,分別是英文部、數學部、科學部、母語部、體育部。每個部門設主任一名。這些主任負責各科的教學和考試,相當於我國學校裏的學科教研組長,他們的級別是中層,直接受校長領導。主任和校長之間沒有教導處和政教處,便於校長直接抓教學。除了學科主任外,新加坡學校還設一個紀律主任、一個行政主任和一個“電腦”主任。從崗位設置上看,新加坡的學校機構是利於校長直接掌控學校各方麵工作的。中學一般分為八個部門,但學校校長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增減,因而各校部門的數目不盡相同。

當一個新的校長上任時(新加坡校長在一所學校的任期通常是5年,然後被派到其他學校任職),第一項任務就是刷新學校的宗旨、使命和治校政策等,因為這些是學校工作的總目標。

比如,新加坡醒華小學就製定了這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