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劑的分類,由於曆代醫家見解不同,擬定了多種分類方法。其中主要的分類是七方、十劑。具體的說是按病證、按主方、按病因、按治法分類。
七方
大方:指藥味多,或藥味雖少而藥量大。治邪氣盛的實證,或下焦疾患。
小方:指藥味少,或藥味多而量小,治病邪輕淺,或上焦疾患,或量重而須分次頻服的方劑。
緩方:指藥性和緩的方劑。治療一般虛弱的病證,需長期服用者。
急方:指藥性峻猛的方劑。常用於病勢危急,須迅速治療,急於取效的方劑。
奇方:藥味總數為單一的奇數的方劑。
偶方:藥味總數為偶數的方劑。
複方:兩方或三方結合在一起即藥味多的方劑。《內經》的七方是以君、臣、佐、使而分之,如《素問“至真要大論篇》說:“君一臣二,製之小也。君二臣三佐五,製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製之大也。”故謂君臣佐使多少君,乃君一君二等故多少君也。
(二)十劑
來源於《傷寒明理論》,是根據功用來歸類方藥的一種方法。既可分類方劑,也可分類藥味。
宣劑:宣發解表去壅塞。
通劑:通利瀉下去積滯。
補劑:滋補營養治虛損。
瀉劑:瀉下攻堅去瘀積。
輕劑:輕清上浮治上焦。
重劑:重濁下沉鎮怯。
滑劑:去鬱。
澀劑:固脫。
燥劑:去濕。
濕劑:潤燥。
綜上所述,曆代對於方劑的分類,各有取義,繁簡不一。這是因為方劑的數量極多,還由於一方可以多用,一方常兼幾法,所以如何整理曆代方劑使分類細而不繁瑣,簡而不致籠統,還須要很好的研究。本教材從有利於教學和臨床應用出發,將方劑分為解表、瀉下、和解、清熱、祛暑、溫裏、表裏雙解、補益、安神、開竅、固澀、理氣、理血、治風、治燥、祛濕、祛痰、消導化積、驅蟲、湧吐、瘡瘍等共分二十一劑。法與方統一。使之有綱有目概念明確,首尾相貫,多而不雜,詳而有要,便於學習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