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教師的任務。韓愈說:“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意思是說,古代求學的人一定有老師,老師的職責是傳授道理,教導學業,解除疑難。人不是生來就懂道理有知識的,誰能沒有疑難問題呢?有了疑難問題卻不去請教老師,那些疑難問題終究得不到解決啊!他的所謂“傳道”,是指傳授儒家的道統,傳授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義,對學生進行當時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他的所謂“授業”,是指教授古文典籍和儒家經典,使學生掌握一定的古籍文獻、具有一定的讀寫能力,受到文化知識技能方麵的教育;他的所謂“解惑”,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斷解答學生們在“道”與“業”兩方麵的疑惑。他認為這三項是教師的基本任務,而這三項任務是緊密相連的。但是應以傳道為第一位,授業為第二位,傳道是主導方麵,授業是從屬方麵,“道”統率“業”,“業”體現“道”。在他看來,教師的任務重在傳道,古文、六經之類隻不過是載道的工具;授業是為傳道服務的,傳道是通過授業來完成的,如果教師認為自己的任務隻是教學生識字、讀書而不去傳道,那是因“小”而失“大”,忘記了自己的根本任務。很明顯,韓愈重師是為了衛道,強調教師的基本任務是為恢複儒道的傳統。我們今天的教師仍具有傳道、授業、解惑的任務。雖然同韓愈講的“道”與“業”有本質的不同,但他所分析的教師的基本任務仍是很有意義的,把“傳道”作為第一位的任務,把“授業”當作第二位的任務,還把“解惑”提到應有的地位,這樣排列也是明確的。這裏不僅包含了在傳道、授業、解惑的整個教學過程中,教師應起主導作用的意思,而且還包含了寓德育於智育之中、德育通過智育進行的思想。

第二,教師的標準。韓愈反對以社會地位和年齡資曆作為擇師的標準。他說,無論社會地位是高或是低,無論年齡是長或是少,誰掌握了道,誰就是教師,如果一個教師不掌握“道”,那就不成其為教師。學生“從師”,是“從師道”,是向教師學習其道。學生追求的是道理,何必一定計較教師的年齡比我大或者比我小,出生在我先或者後呢?所以不論地位高低,不論年齡大小,誰掌握了道,誰就有擔任教師的資格。為人師,必須忠於道,必須傳道衛道;而傳道又是通過授業來實現的。所以衡量教師的標準,首先是“道”,其次是“業”。凡是具備了“道”與“業”的,就具備了做教師的基本條件。因此,作為教師就應當在“道”與“業”兩個方麵加強自己的修養。他的這種看法,也是有價值的。

第三,師生關係。韓愈不僅把“道”與“業”作為衡量教師的標準,而且還指出在此標準下,師與生的關係也應隨著各自對“道”與“業”的掌握情況而確定。這就是說,誰先掌握了“道”,誰就可以為師;誰先具有學問專長,誰就可以為師,而不必顧及其他條件。這樣韓愈就首次明確地提出相互為師、能者為師的新型師生關係。他認為師生之間的關係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可以轉化的,所以說弟子不一定不如老師,老師不一定就比學生賢能,隻不過掌握“道”有先有後的不同,術業有專長、不專長的區別,就是這樣罷了。韓愈的這一思想是很深刻的,不僅說明了教師不一定是萬能的人,不一定是完人,破除了對教師的盲目迷信,解除了“弟子必不如師,師必賢於弟子”的老教條;而且把千餘年來“尊師重道”的關係做了新的解釋,提出了“道”重於“師”,重道而尊師的見解,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以“先覺”覺“後覺”,以“知”教“不知”的這一教學過程和知識積累的客觀規律。這是“教學相長”思想的新發展。

韓愈反對生而知之,強調後天學習的重要性,強調文化繼承和知識傳授的必要性。他甚至提出:聖人之所以為聖,愚人之所以為愚,其皆出於此乎!即肯定“聖”與“愚”的根本原因不在於先天,而在於後天是否肯於從師問道。他還提出“巫醫為工,不恥相師。”即下等人也有值得上等人學習之處,這就是提倡人們要向道行高尚、學有專長的人學習,提倡相互為師、誰在某一方麵比自己強就拜他為師。這既有“能者為師”的思想,又有“教學相長”,的含義,他的這種觀點,有利於擴大師資的來源,有利於人才的培育。

總之,韓愈在闡述教師的任務、教師的標準及師生關係的問題中,看到了道與師、道與業、師與生之間的既矛盾又統一的關係,包含了樸素辯證法的因素。他提出了教師既應忠於理想、傳播真理,又要學有專長、認真授業。他暗示了教師既要起主導作用,又要重視教學相長、能者為師。這些卓越的見解,不但大大豐富了我國古代的教育思想,而且對我們今天正確理解教師的職責,正確處理政治與業務、德育與智育、教書與育人、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也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唐以後的教育家,曾以《續師說》、《廣師說》等為題,發表了對師道問題的見解,這多是受韓愈的師道觀的啟發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