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啟發誘導。教學是師生的雙邊活動。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積極主動性是辯證統一的。教師能否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主動性是教學成敗的關鍵。啟發式教學的核心就在於此。

孔子最早提出並實行了啟發式教學,“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十分明確地表述了啟發式教學原則的要點。他注意了解學生的認識水平和心理狀態,掌握恰當時機,控製教學的難易繁簡,利用已有的知識,運用學生熟悉的淺近事例,多方麵激發學生“好學”、“樂學”的興趣,使學生始終處於“欲罷不能”的狀態,培養出一批“聞一知二”,“聞一知十”,“告諸往而知來者”的學生。孟子也很重視啟發式教學,他形象地把啟發式原則喻為“引而不發,躍如也”。他特別強調培養學生自求自得的興趣和能力。他說:“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源”。“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這正是啟發式教學的真諦。《學記》對啟發式教學作了最完善的發揮,“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道而弗牽則和,強而弗抑則易,開而弗達則思。和、易以思,可謂善喻矣。”以“喻”概括啟發式原則是相當精辟的。引導而不是硬牽著走,勉勵而不強使其屈從,講解透徹但不是告以全部現成結論。都是要調動學生的積極主動性。

啟發式教學最通用的方式是問答法,但問答法必須運用得當,才能具有啟發性。“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及其久也,相說(悅)以解。不善問者反此。善待問者如撞鍾,叩之以小者則小鳴,叩之以大者則大鳴,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不善待問者反此。”“記問之學,不足以為人師,必也其曠語乎!力不能問,然後語之。語之而不知,雖舍之可也。”不能盲目地“多其訊言”,使學生來不及思考,反而擾亂學生的思路。如果教師接二連三地提問,表麵看來很是熱鬧,但學生的思維不一定在積極活動,恰好違背了啟發式教學的精神。

啟發誘導與因材施教的原則是緊密相連的。不少教育家把兩者結合在一起,運用於教學實踐中。徐斡說:“君子與人言也,使辭足以達其智慮之所至,事足以合其性情之所安,弗過其任而強牽製也”。呂祖謙說:“學者氣質各有利鈍,工夫各有深淺,要是不可限以一律。正須隨根性、識時節,箴之中其病,發之當其可,乃善。固有恐其無所向望,而先示以蹊徑者,亦有必待其憤悱而後啟之者”。

啟發式不單是一種方法,而主要是一種教育思想整體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