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名況,字卿,因古代荀、孫二字同音,故亦稱孫卿,戰國後期趙國人。荀子是先秦最後一位儒學大師。他主要活動於齊、楚兩國,三次遊學於“稷下學宮”,其間三為祭酒。不久為讒言所傷,適楚為蘭陵令。晚年失官在家,著書立說。荀子生活的時代,新興地主階級已基本掌握了政權並謀求在全國的集權和統一。荀子的學術思想代表了地主階級上升時期的思想,在學術上比孔子、孟子要深。他評判和綜合了百家學說,反映了他所處時代社會發展的需要,為將要出現的大一統封建帝國製造輿論。他的禮法結合的思想,為新的封建等級秩序確立了理論基礎,為封建社會的發展發揮了實際的作用。荀子的教育思想在繼承孔子、孟子觀點的基礎上,依據時代潮流,融合各家所長,提出了較為全麵而且更加理論化的教育觀點,很有獨到之處。

依據孔子、孟子、荀子的教育主張,下麵簡要地介紹先秦儒家的教育觀點。

教育作用論

按《說文解字》,儒,“從人需聲”,從形旁看儒字是指一種人,或一種職業。在春秋時期,儒是士階層中的一類,是這群人中掌握禮樂知識的一類。或者說,儒是指以操持儀禮為職業的一類人。中國自古崇尚祭祀,從祭祀鬼神,到祭祀祖先,再到日常生活的婚喪嫁娶,其儀式皆有講究,因而也需要一批精通儀禮的專門人才。儒便是這種專門人才,他們憑借所掌握的禮樂知識替貴族富人相禮為生,主要是為人操辦喪事、婚禮,因而他們比較精通具體的禮儀和規定。有人認為儒起源於殷周時代參與儀禮操持的巫祝史宗一類文化人,這個觀點對深入理解儒與儒家很有啟發。

孔子原本是儒士,早年經常替人操辦婚禮喪事。但他在通曉這套禮樂知識後,深入探討中國文化,進而將這些禮樂知識上升為理論,將隱藏在禮之深層的“道”,亦即禮的本質揭示出來,從而形成儒學。換句話說,自西周禮製成型之後,實際上在社會上已經形成了一套體現宗法等級秩序的象征性規則。而將這套規則理論化和倫理化,則是孔子的貢獻所在。至此,孔子開門授徒,傳授禮樂理論,逐漸形成為儒家學派。儒家學派是適應春秋戰國的社會大變革而產生的一個政治學派。這個學派與原來的儒相比有兩點明顯的變化:一是知識層次上的變化,儒家再不以操辦禮儀為能事,而是進一步深入探討禮儀中所蘊含的文化底蘊和所象征的文化秩序;二是人生觀的變化,儒家不再以謀生為生活目的,而是以謀道,即把追求個人道德的完善和治國安民之道作為人生目標。這兩點變化標誌著由儒向儒家的轉化。

儒家從他們所擅長的儀禮知識中,看到了蘊含其中的所象征 的社會秩序。而這一社會秩序又反映了血緣宗法社會中的人倫規則。儒家認為社會是個集合體,這個集合體以血緣為基本紐帶,以家族為基本細胞,為著共同的利益組合而成。個人則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員,每個人在這個群體中各有自己的位置和職責。人人各盡其職,各守本分,社會方能有秩序地從事生產和生活。而個人在群體中的位置和職責則體現在“禮”中。

禮是周初確定的一整套的典章、製度、規矩、儀節,是以宗法血緣關係為基礎的,明確上下等級、尊卑長幼的法規和製度。它起源於原始社會的氏族共同體的禮儀,是以尊老為核心的。在原始社會,靠著這套禮儀將群體組織和團結起來,按照一定的社會秩序和規範來進行生產和生活。因之,它對氏族的每個成員具有極大的強製力和約束力。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統治階級又將其演變成階級統治的工具。孔子借鑒了曆史經驗,認為隻有推行禮治,才能維持穩定的社會秩序。他說: “民之所由生,禮為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明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姻疏數之交也。” 《禮記·曲禮》中說:“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荀子·禮論》中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在這一群體觀的基礎上,儒家學派從維護社會宗法等級秩序的角度出發,提出了建立一個仁禮統一的理想社會的目標。儒家認為,西周時期,在宗法血緣基礎上製定的典章製度即所謂周禮是十分美好十分合理的,因而提出了“為國以禮”的政治主張。

儒家又認為,維護“禮”的關鍵在人不在天,隻要注重人的道德教化,用禮的規範約束自己,即按孔子所說的“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去做,禮的秩序便能維持。但孔子不主張消極被動的克己,而主張通過主觀努力,通過修己,即加強道德修養,使之能自覺地達到“仁”的境界,那麼人與人之間就可以相親相敬,各守本分,整個社會也就和諧美滿了。如果不具有仁心,徒行儀禮,也不能有助於人際關係的和諧。《論語·八佾》中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為政》中又說:“今之孝者,是為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所以孔子特別強調“克己複禮為仁”,就是要把“仁”和“禮”密切聯係起來。在孔子看來,禮的實質,就是按一定的準則擺正各類人之間的位置,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們隻有具有“仁”的道德,以“愛人”之心去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禮的秩序就能得到維護。因此,孔子所定道德教育的內容以“仁”為最高道德。在以“仁”為核心的道德思想體係中,孔子視“孝悌”為本,視“禮”為規範,視“忠恕”為一貫,視“中庸”為準繩。此外,他還提倡智、勇、信、義等道德。孔子將這些道德推及社會關係的各個方麵,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間各有其禮,各遵其德。這樣,孔子就將守禮的外在規約轉向了人的內在情感的修養和追求,將人們對儀禮的關注轉向了對道德取向和心理本原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