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2 / 2)

二十二年二月,不雨至夏五月,穀湧貴,饑民大噪,掠劫城中,越三月乃定。先是歲比不登,至三四月間,鬥米百錢。倉有備賑穀數萬石,知府何繼高執以先經報部,不肯發,而巡撫許孚遠又下令抑民短價和糴。東門李章以賣米為活,有陳七者向李求糴,勒從短價,李與爭,遂至相毆,觀者塞道。李家素饒,饑民乘機盡掠之。巡撫遣坐營古應科往諭,不聽。是夜,無賴嘯聚群集,首攻仙塔許家,去軍門僅數武,喧聲如雷。巡撫驚縮,莫敢問也。一夕遂連掠十數家。明日,布政使管大勳、兵備僉事張喬鬆出道上,見眾洶洶,相顧倉皇,力求撫院寬其討。於是眾益肆,而鄧三、吳和尚等跳梁無忌,通國之戶晝閉矣。越三日,亂未已,始部浙江巡城中,縛行劫者馘以徇,仍發倉廩,眾乃安戢。後巡撫金學曾至,奉旨斬鄧三等於市。

二十七年,督礦稅太監高宷至。

二十九年八月,九仙山新台毀。初,內使建台於九仙山之巔及烏石山之麓,形家以為非宜,後諸生以關路毀其亭,尋複建。三十九年,撫院丁囗言之內使,遂撤去。

三十年七月,颶風作,長樂渡舟覆,溺死三十餘人。

八月二十五日夜,長星亙天,頭大紅色,尾尖白色。

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日,地大震,有聲。時方夜,動搖不止,屋若將傾,人爭驚避,牆垣多頹塌,江浙之震皆然。

三十四年八月初七日,大風,陽岐江五舟並覆,溺死千餘人。是時,興、泉、漳三郡生儒就試,不得入,急欲發舟,舟人止之,不從,中流起風,五舟俱覆,乃訛以為峽江,誤也。

三十六年夏五月,大饑。時連年荒旱,巡撫徐公學聚給引招商,聽其興販。於是商賈轉運,鱗集江幹。穀價雖騰,民鮮饑色。故江淮蘇鬆之米浮海入閩,自徐公始也。民受其賜大矣。

秋九月,閩縣鼓山石崩,有聲如雷。

冬十一月二十二日,東門守門軍蘇九郎妻鄭氏一產二男二女。

十二月十七日已時,布政司火藥庫火。庫四旁皆隙地,鎖扃甚嚴,中有佛狼機大銃數門,忽火自內出,奔突衝擊,人皆驚仆,滿城屋瓦盡震。

三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大水入城。本年五月二十四日,建寧蛟水發,衝壞城郭,漂流廬舍,壓溺男女以數萬計。是日,延平之將樂、順昌等縣蛟水亦發,所蕩村落悉為丘墟。二十六日,澎湃而下,勢若奔馬,倏忽間,會城中平地水深數尺,郭外則丈餘矣。一望氵彌漫,浮屍敗椽,蔽江塞野,五晝夜不絕。故老相傳以為二百年來未睹也。水皆鹵濁色,人不敢飲於江者浹月。當事以異災聞奏,請囗蠲賑。然是時水旱遍宇內,朝廷亦不能每人濟矣。

八月,大雨。初六日,烏石山崩。山南有新立阮公祠近仁王寺,是日雨暴山崩,祠盡毀,壓死者數人。

是月,風雨彌旬。初六日,貢院內水深數尺,文場垣舍傾壞,巡按禦史陸夢祖改初場試期,至初十日始入試。

三十九年,改大田驛官路由扈嶼至仙岐渡江抵陽岐入省。尋又改從吳航過江。

四十年二月十一日,大風,馬江渡覆,死者百餘人。

論曰:《春秋》,魯國史耳。然上下二百四十年間,災異必書,垂鑒戒也。其所謂礻幾祥而大有年而已,非若後世之芝房興歌,寶鼎紀瑞也。餘記閩事,竊以前車戒焉。夫禹湯水旱,郅治之世不能免也。顧早圖豫計,即九年水七年旱,不為憂矣。閩省僻在南服,地狹民稠,水耨火耕,僅足糊口,一逢旱澇,將朝夕之不給是虞,安所望卒歲哉?曩在甲午,饑饉相仍,士大夫有廑桑梓憂者,告於大中丞敬庵許公,曰:“救荒無奇,其備在豫。”中丞公以為迂也,笑而不答。居無何,而民變告矣。餘言父老言“甲午之饑,不甚於嘉靖甲辰也”。甲辰之按閩者,為東粵古林何公,高價招商,興販雲集,糶漸以平,是歲饑而不害民,至今德之。若甲午,則官靳於發,棠民抑其減糴,是所令非所好,直教之亂耳。昔宋範文正公浙西救荒,價聽其翔湧,俾四方商賈逐利競趨,穀漸增則價漸短矣。若減價以救荒,猶抱石而拯溺也,亡其何日之有?蓋中丞公夙以道學鳴,迨建節也,日談性命,民務鮮關其衷,故一遇變生,莫知所應。嗚呼!時值臥鼓息烽,尚可哆口高論,假令戎馬生郊,其去佛門誦經有幾哉?今故不諱言之,願後之秉詮者,勿以唇吻性命之倫,輕莞海國封疆之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