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組群建築的藝術處理
中國古代建築的基本布局形式是若幹單個建築物的群體組合。通常,一座住宅、一座廟宇或一座宮殿,指的都是整組建築群。據漢代的建築遺址、畫像磚和畫像石上的建築圖像及明器陶屋等所示已有完整的表現。古代最早的建築僅是簡單的單座房屋,以後隨著功能要求和經濟技術水平的提高,各種用途需要的空間已不能由單座房屋來滿足,而需要擴大建築物的平麵和空間。但木結構建築擴大平麵和空間的主要方法是加大構架尺度和增加梁架數目或增加層數,而這些都受到材料、結構技術和使用要求的限製,因此,自然地發展了單個建築物的群體組合的形式。雖然是一些不大的簡單的單座建築物,也可以構成龐大的複雜的整體,從而滿足建築的功能和思想性、藝術性的多方麵的要求。
中國古代建築群體的平麵布局,除了受地形條件的限製以外,一般都具有一些共同的規律性,即當建築的規模需要擴大時,往往采取縱向擴展、橫向擴展或縱橫雙方都擴展的方式,以重重院落相套而構成各種組群建築。一般的手法是在基地的主要軸線(一般為縱軸)上布置主要建築物,附屬房屋則居於次要地位,向縱深方向布置若幹庭院,組成有層次、有深度的空間;群體的周圍還常配置一些門、廊、牆等小建築,兼起聯係和隔斷作用。
古代匠師根據各個建築物的功能聯係又結合思想性和藝術性的要求,在處理各個建築物的主次陪襯關係和掌握各部分的比例尺度上創造和積累了豐富經驗。建築群體不是一些單個建築物的雜亂的或者偶然的湊合和堆砌,而是結成一個滿足各方麵用途又成為一個完整的建築藝術群體的嚴密整體。我國古代規模巨大的建築群,例如北京明清宮殿、明十三陵、曲阜孔廟等都體現了這種群體組合的卓越成就。以北京故宮為例,它的總體布局是沿著南北軸線縱向布置起來的,以天安門為序幕,外朝三殿為高潮,景山作殿尾,既有主有從,又前後呼應,一氣嗬成,是中國宮殿建築的優秀範例。
因此可以說,中國古代大組群的建築形象,恰如一幅中國的手卷畫,隻有自外而內,從逐漸展開的空間變化中,才能了解它的全貌與高潮所在。很顯然,這種處理手法與歐洲建築有著根本的差別。
(三)室內裝飾
中國古代建築的室內裝飾是隨著人們的起居習慣和裝修、家具的演變而逐步發生變化的。自商、周至三國間,由於跪坐是主要的起居方式,因而席與床(又稱榻)是當時室內陳設的主要因素。漢朝的門、窗通常都掛著簾子和帷幕,長者尊者在床上加帳,但幾、案比較低矮,屏風多用於床上。自此以後,垂足坐的習慣逐漸增加,南北朝已有高形坐具,唐代出現高形桌、椅和高屏風。這些新家具經五代到宋完全定型化,並以屏風為背景布置廳堂的家具;同時,房屋的空間加大,窗可啟閉,增加室內采光和內外空間的流通,因此從宋朝起室內布局及其藝術形象發生了重要變化。
自明到清初,家具的造型簡潔優美,達到曆史上的高峰,並進而綜合房屋結構、裝修、雕刻、家具和字畫陳設等融為一體,而裝修、家具與大量美術工藝相結合,也是這時期的特點。其中宮殿的起居部分與高級住宅的內部,除固定的隔斷和隔扇以外,還使用可移動的屏風和半開敝的罩、博古架等與家具相結合,對於組織室內空間起著增加層次和深度的作用。宮殿與許多重要建築還使用天花與雕刻精美的藻井,以加強內部空間的華麗和尊嚴感。
(四)建築色彩
使用色彩是中國古代建築裝飾最突出的特點之一,但由於民族和地區的不同,也有若幹差別,它的卓越成就是建築的藝術要求與保護木材相結合而發展形成的。就宮殿建築而言,從春秋時代起,主要使用強烈的原色,經過長期的發展,在鮮明的色彩對比與調和方麵,創造了不少優秀手法。南北朝、隋、唐間的宮殿、廟宇、府第多用白牆、紅柱,或柱、枋、鬥栱繪有華麗的彩畫,屋頂覆以灰瓦、黑瓦及少數琉璃瓦,而脊與瓦往往采用不同顏色,已開後代“剪邊”屋頂的先例。宋、金宮殿逐步使用白石台基,紅色的牆、柱、門、窗及黃綠各色的琉璃屋頂,而在簷下用金碧交輝的彩畫,加強了陰影部分的對比,創造出一種堂皇富麗和絢爛奪目的藝術效果。這種方法在元朝基本形成,到明朝成為製度化。
在古代封建社會中,由於封建等級製度,色彩的使用也有著嚴格的限製。如宋代有“凡庶人家,不得施五色文彩為飾”;明代有“庶民居舍,不許飾彩色”的規定。因此,隻有宮殿、壇廟和府第建築才能施用這種金碧輝煌的色彩。而一般民居住宅因受等級製度及經濟條件所限,多用白牆、灰瓦和栗、黑、墨綠等色的梁、柱、裝修,形成秀麗雅淡的格調,與居住環境所要求的氣氛相協調,在色調的處理上取得了很好的藝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