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除了木材磚石之外,傳統的、最簡便經濟的夯土也被廣泛地采用。台基、牆壁、城、城門等大都是夯土築成的。在一些大體量的夯土構築物如宮室的墩台、城門、城牆中,為了加固,還在土中加水平方向的木骨,稱為“鄉土木”。這種做法自漢長安城開始,下至南北朝、唐、宋,最晚到元代還在使用。漢的西部邊城有的還在版築中加蘆葦,直到今天,一些鹽堿地區,在夯土中還加蘆葦層以隔堿。但另一方麵,統治階級用許多貴重材料作建築的裝飾,如文獻中有漢朝用銅做鬥栱和欄杆,做屋頂上裝飾性的鳳凰,以及在室內裝飾上采用黃金、玉、翡翠、明珠、錦繡等類的記載。
在建築藝術方麵,這時期的建築,除了少數漢石闕和更少數的石祠以外,雖沒有其他地麵上實物遺留到今天,但從石闕、石祠、磚石墓室、明器、畫像磚石和銅器等可以大致看出當時一般建築的形象。
商周以來的木構架建築早就以台基、屋身和屋頂作為一座房屋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但戰國時期出現了多層房屋及高大的台榭建築,使這三部的組合發生很多變化。
總的來說,戰國、秦漢建築的平麵組合和外觀,雖多數采用對稱方式,以強調中軸部分的重要性,可是為了滿足建築的功能和藝術要求,形成了豐富多彩的多樣化風格。
第一種,商朝後期已有縱深的庭院布局方法,到漢朝,高級建築的庭院以門與回廊相配合,襯托最後的主體建築,使之更顯得莊嚴隆重,可以東漢沂南畫像石墓所刻祠廟為代表。這種方式到兩晉、南北朝有更大的發展。
第二種,以低小的次要房屋和縱橫參差的屋頂以及門、窗上的雨搭等襯托巍然高舉的中央主要部分,使整個組群呈現有主有從和富於變化的輪廓,如漢明器所反映的住宅和塢堡就使用這種手法。
第三種,明器中有高達三、四層的方形樓閣和望樓,每層用鬥栱承托腰簷,其上置平座,將樓閣劃為數層。這種在屋簷上加欄杆的方法,雖已見於戰國銅器中,到漢朝又合理地運用木構架的結構技術,滿足功能上遮陽、避雨和憑欄眺望的要求,同時各層腰簷和平座有節奏地挑出與收進,使樓的外觀既穩定又有變化,並產生各部分虛實明暗的對比作用,創造了中國樓閣式建築的特殊風格,南北朝時期盛極一時的木塔,就是在這種樓閣建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漢朝組群建築的另一特點是發展了春秋以來的傳統,在宮殿和陵寢以及祠廟和墳墓的外部建闕,加強整個組群建築的隆重感。闕的形式:一種在台基上用磚石或磚石木混合的結構方法建闕身,上覆單簷或重簷屋頂,或在闕身左右再附加子闕。兩闕之間,一般為道路,也有子闕與圍牆相連的。這種左右對立中間斷開的闕,唐宋兩代的陵墓中仍然使用。另一種在左右兩闕之間建門屋或樓,連為一體,經兩晉、南北朝到唐朝,用於宮殿及其他組群建築的前部。
東漢建築的詳部處理,台基主要在夯土台的外側,用磚或磚石混合的方法甃麵。台基上的房屋,各間麵闊大致相等。但有的明間較寬,間的數目有奇數也有偶數。如祠廟中有以柱分為雙開間的。柱的形狀有八角形、圓形、方形和長方形四種。八角柱的柱礎形狀如倒置的櫨鬥;柱身短而肥,具有顯著的收分,其上置櫨鬥,而墓表與崖墓中的柱,有在柱身表麵刻束竹紋和凹槽紋的。房屋轉角處則往往每麵用方柱一個,各承受一方麵的梁架,為後代建築所少見的。據朱鮪祠石室雕刻所示,這時梁架結構已使用叉手了。
東漢和三國時期,鬥栱已發展到相當成熟的階段,使用範圍相當廣泛。其結構有些在櫨鬥上置鬥栱;有些則將栱身直接插入柱子或牆壁內;或在挑頭上再置橫栱一、二層,承托屋簷。鬥栱的組合以一鬥二升為最普遍,其次是一鬥三升。
在各種屋頂中,以懸山和廡殿的數量為最多。而後者的正脊很短,有些屋麵做成上下兩迭形式,是漢代廡殿式屋頂的重要特點。此外,還有在屋脊上用鳳凰及其他動物作裝飾,這也是漢朝建築和後代建築在形象方麵一個重要的差別。
門、窗的藝術處理。門的上檻部分顯示出門簪;門扇上有獸首銜環,稱為“鋪首”。窗子通常裝直欞,也有斜格和瑣文等較複雜的花紋,或在窗外另加籠形格子,或在門窗內懸掛帷幕。欄杆的形製以臥欞為最多。據四川樂山崖墓內雕刻和沂南漢墓的結構,這時室內的藻井至少已有“覆鬥形”和“鬥四”兩種形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