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隋、唐、五代(581~960年)

隋唐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也是中國古代建築發展成熟的時期。這一時期的建築,在繼承兩漢以來成就的基礎上,吸收融化了外來建築的影響,形成為一個完整的建築體係。在材料、技術和建築藝術方麵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輝煌成就。

這個時期的建築材料,包括土、石、磚、瓦、琉璃、石灰、木、竹、銅、鐵、礦物顏料和油漆等。這些材料的應用技術都已達到很熟練的程度。

夯土技術在前代經驗的基礎上繼續發展,應用範圍除了一般城牆和地基外,長安宮殿的牆壁也用夯土築造。此外,在新疆發現這個時期用土坯砌築的半圓形穹窿頂、直徑在10米以上,人們不能不驚異當時技術成就之高。

磚的應用逐步增加,唐末至五代,南方較大城市如江夏、成都、福州、蘇州等相繼用磚甃城。磚墓和磚塔則更多。磚塔有四方、六角、八角和圓形的各種形式,而且從盛唐起開始模仿木建築的結構式樣,影響到宋塔的形製。大約唐代以前,磚塔結構都是環築厚壁,中央空心,上下直通,隻用木構件作分層樓板,木樓板搭在向內凸出的疊澀挑簷上。如西安市現存的兩座唐代磚塔——大雁塔和小雁塔就是這種塔的實例。木塔由於不能防火,容易燒毀。當磚的產量和用磚的結構技術達到一定水平的時候,用磚來代替木材建塔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宮殿往往用花磚鋪地。塔、墓和建築結構用石的也很多。石刻藝術見於石窟、碑和石像方麵的已達到十分精美的水平,而且往往在石麵上塗色、貼金。

瓦有灰色、黑瓦和琉璃瓦三種。灰瓦較為粗鬆,用於一般建築。黑瓦用澄漿泥做瓦坯,質地堅密,經過打磨,表麵光滑,多使用於宮殿和寺廟上。長安大明宮出土的琉璃瓦以綠色居多,藍色次之,並有綠琉璃磚,表麵雕刻蓮花,而勃海國東京城(今黑龍江寧安附近)宮殿用綠琉璃構件鑲砌於柱礎上。唐朝重要建築的屋頂,常用壘瓦屋脊及鴟吻。鴟吻形式比之宋、明、清各代遠為簡潔秀拔。瓦當則多用蓮瓣圖案。還有用木做瓦,外塗油漆,和“鏤銅為瓦”的。

在使用木材方麵,《隋書》載宇文愷造觀風行殿,能容納數百人,下施輪軸,可移動;而何稠所製六合城,周八裏(約3721米),四麵置闕,麵別一觀,下三門,夜中施工,遲明而畢。其他體形巨大的木建築如唐武則天在洛陽建明堂,高二百九十四尺(約882米),方三百尺(約90米);明堂後麵又建天堂五級,其第三級可以俯視明堂,都反映當時木建築技術所能達到的水平。而明堂有“巨木十圍,上下通貫,栭櫨撐,借以為本”,說明這座巨大木結構以中心柱保證其整體的牢固。不難推測盛唐時期的木塔內部也可能使用中心柱。至於用料標準,根據初唐以來各種壁畫和石刻中表示的柱、枋、鬥栱等構件,可以清楚地看出各構件之間具有一定的比例關係。

這種關係在唐中葉所建五台山南禪寺正殿及唐末所建佛光寺正殿的結構中則是以栱的高度為各構件的基本比例尺度,因此,我們有充分理由推測初唐時期也已經有了同樣的用料標準,甚至在唐以前業已產生,亦未可知。同時,唐代遺物的梁枋斷麵采取1∶2的比例,是符合材料力學的原則的。

在使用金屬材料方麵,用銅、鐵鑄造的塔、幢、紀念柱和造像等日益增多。如七世紀末唐武則天在洛陽曾鑄八角形天樞,高一百零五尺(約315米),徑十二尺(約36米);又鑄九鼎及十二神各高一丈(約3米)。現存的有五代時所鑄巨大的鐵獅,及南漢鑄造的千佛雙鐵塔,方形,七級,各高二丈餘(約7米),都標誌著當時金屬鑄造技術的發展情況。

單體建築的平麵,據唐大明宮及渤海國東京城遺址所示,長方形平麵中除滿堂柱和雙網平麵以外,以金箱鬥底槽的數量為最多。主要殿堂的左右兩側出現了挾屋,而前部或後部中央已有龜頭屋(抱廈)。走廊平麵有單廊與複廊二種。唐朝殿堂的各間麵闊有二種方式。雕刻和壁畫所反映的大都明間大而左右各間小,但大明宮遺跡的間距則各間使用同一尺度,且多數在5米左右,是一個重要特點。唐末佛光寺正殿麵闊七間而僅有兩種尺度,即中央五間的麵闊相等,左右二盡間略窄。五代平遙鎮國寺大殿,則和宋遼遺存的建築一樣,各間麵闊從中央明間起向兩端采取遞減的方式。

唐代組群建築的組合方式見於大明宮遺址與戒壇圖經、敦煌壁畫中的,一般沿著縱軸線采用對稱式庭院布局,縱軸線上往往以二、三個或更多的庭院向進深方麵重疊排列,構成全組的核心,再在其左右建造若幹次要庭院。其中以中央主要庭院麵積最大,正殿多位於這個庭院的後側。正殿左右翼以回廊再折而向前,形成四合院,而走廊轉角處和庭院兩側常有樓閣與次要殿堂,並用圜橋亭聯係這些樓閣的上層。整個建築組群不但主次分明,而且高低錯落,具有宏偉而富於變化的輪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