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裏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說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象。據荷蘭夫人(Lady Holland)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Sudney Smith)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Wit)。”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麵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間閃爍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隻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所以,複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隻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裏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齊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隻能算下等遊藝場裏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隻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隻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種脾氣,決不能標為主張,更不能當作職業。我們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體;換句話說,好像賈寶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當為一貫的主義或一生的衣食飯碗,那便是液體凝為固體,生物製成標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賣笑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馬克·吐溫。自十八世紀末葉以來,德國人好講幽默,然而愈講愈不相幹,就因為德國人是做香腸的民族,錯認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紮得停停當當,作為現成的精神食料。幽默減少人生的嚴重性,決不把自己看得嚴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對於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對於幽默本自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為一個口號、一種標準,正是缺乏幽默的舉動;這不是幽默,這是一本正經的宣傳幽默,板了麵孔的勸笑。我們又聯想到馬鳴蕭蕭了!聽來聲音倒是笑,隻是馬臉全無笑容,還是拉得長長的,像追悼會上後死的朋友,又像講學台上的先進的大師。
大凡假充一樁事物,總有兩個動機。或出於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藝術、就收集骨董,附庸風雅。或出於利用,例如壞蛋有所企圖,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來不出這兩個緣故。然而假貨畢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語稱笑聲清揚者為“銀笑”,假幽默像攙了鉛的偽幣,發出重濁呆木的聲音,隻能算鉛笑。不過“銀笑”也許是賣笑得利,笑中有銀之意,好比說“書中有黃金屋”,姑備一說,供給辭典學者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