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絳老王老王(1)(2 / 3)

泥濘裏無法快走,得步步著實。雨鞋愈走愈重;走一段路,得停下用拐杖把鞋上沾的爛泥撥掉。雨鞋雖是高統,一路上的爛泥粘得變成“膠力士”,爭著為我脫靴;好幾次我險些把雨鞋留在泥裏。而且不知從哪裏搓出來不少泥丸子,會落進高統的雨鞋裏去。我走在路南邊,就覺得路北邊多幾莖草,可免滑跌;走到路北邊,又覺得還是南邊草多。這是一條坦直的大道,可是將近磚窯,有二三丈路基塌陷。當初我們菜園挖井,阿香和我推車往菜地送飯的時候,到這裏就得由阿香推車下坡又上坡,連天下雨,這裏一片汪洋,成了個清可見底的大水塘。中間有兩條堤岸;我舉足踹上堤岸,立即深深陷下去;原來那是大車拱起的輪轍,浸了水是一條“酥堤”。我跋涉到此,雖然走的是平坦大道,也大不容易,不願廢然而返。水並未沒過靴統,還差著一二寸。水底有些地方是沙,有些地方是草;沙地有軟有硬,草地也有軟有硬。我拄著拐杖一步一步試探著前行,想不到竟安然渡過了這個大水塘。

上坡走到磚窯,就該拐彎往北。有一條小河由北而南,流到磚窯坡下,稍一停洄,就泛入窯西低窪的荒地裏去。坡下那片地,平時河水蜿蜓而過,雨後水漲流急,給衝成一個小島。我沿河北去,隻見河麵愈來愈廣。默存的宿舍在河對岸,是幾排灰色瓦房的最後的一排。我到那裏一看,河寬至少一丈。原來的一架四五尺寬的小橋,早已衝垮,歪歪斜斜浮在下遊水麵上。雨絲綿綿密密,把天和地都連成一片;可是麵前這一道丈許的河,卻隔斷了道路。我在東岸望著西岸,默存住的房間更在這排十幾間房間的最西頭。我望著望著,不見一人;忽想到假如給人看見,我豈不成了笑話。沒奈何,我隻得踏著泥濘的路,再往回走;一麵走,一麵打算盤。河愈南去愈寬,水也愈急。可是如果到磚窯坡下跳上小島,跳過河去,不就到了對岸嗎?那邊看去盡是亂石荒墩,並沒有道路;可是地該是連著的,沒有河流間隔。但河邊泥滑,穿了雨靴不如穿布鞋靈便;小島的泥土也不知是否堅固。我回到那裏,伸過手杖去紮那個小島,泥土很結實。我把手仗紮得深深地,攀著杖跳上小島,又如法跳到對岸。一路坑坑坡坡,一腳泥、一腳水,曆盡千難萬阻,居然到了默存宿舍的門口。

我推門進去,默存吃了一驚。

“你怎麼來了?”

我笑說:“來看看你。”

默存急得直罵我,催促我回去。我也不敢逗留,因為我看過表,一路上費的時候比平時多一倍不止。我又怕小島愈衝愈小,我就過不得河了。灰的天,再昏暗下來,過那片水塘就難免陷入泥裏去。

恰巧有人要過磚窯往西到“中心點”去辦事。我告訴他說,橋已衝垮。他說不要緊,南去另有出路。我就跟他同走。默存穿上雨鞋,打著雨傘,送我們一段路。那位同誌過磚窯往西,我就往東。好在那一路都是剛剛走過的,隻需耐心、小心,不妨大著膽子。我走到我們廚房,天已經昏黑。晚飯已過,可是席棚裏還有燈光,還有人聲。我做賊也似的悄悄掠過廚房,泥濘中用最快的步子回屋。

我再也記不起我那天的晚飯是怎麼吃的:記不起是否自己保留了半個饅頭,還是默存給我吃了什麼東西;也記不起是否餓了肚子。我隻自幸沒有掉在河裏,沒有陷入泥裏,沒有滑跌,也沒有被領導抓住;便是同屋的夥伴,也沒有覺察我幹了什麼反常的事。

入冬,我們全連搬進自己蓋的新屋。軍宣隊要讓我們好好過個年,吃一餐豐盛的年夜飯,免得我們苦苦思家。

外文所原是文學所分出來的。我們連裏有幾個女同誌的“老頭兒”(默存就是我的“老頭兒”——不管老不老,丈夫就叫“老頭兒”)在他們連裏,我們連裏同意把幾位“老頭兒”請來同吃年夜飯。廚房裏的烹調能手各顯其能,做了許多菜:熏魚,醬雞,紅燒豬肉,咖喱牛肉等等應有盡有;還有涼拌的素菜,都很可口。默存欣然加入我們菜園一夥,圍著一張長方大桌子吃了一餐盛饌。小趨在桌子底下也吃了個撐腸拄腹;我料想它尾巴都搖酸了。記得默存六十周歲那天,我也附帶慶祝自己的六十虛歲,我們隻開了一罐頭紅燒雞。那天我雖放假,他卻不放假。放假吃兩餐,不放假吃三餐。我吃了早飯到他那裏,中午還吃不下飯,卻又等不及吃晚飯就得回連,所以隻勉強啃了幾口饅頭。這番吃年夜飯,又有好菜,又有好酒;雖然我們倆不喝酒,也和旁人一起陶然忘憂。晚飯後我送他一程,一路走一路閑談,直到拖拉機翻倒河裏的橋邊,默存說:“你回去吧。”他過橋北去,還有一半路。

那天是大雪之後,大道上雪已融化,爛泥半幹,踩在腳下軟軟的,也不滑,也不硬。可是橋以北的小路上雪還沒化。天色已經昏黑,我怕默存近視眼看不清路——他向來不會認路——幹脆直把他送回宿舍。

雪地裏,路徑和田地連成一片,很難分辨。我一路留心記住一處處的標誌,例如哪個轉角處有一簇幾棵大樹、幾棵小樹,樹的枝葉是什麼姿致;什麼地方,路是斜斜地拐;什麼地方的雪特厚,哪是田邊的溝,麵上是雪,踹下去是半融化的泥漿,歸途應當回避等等。

默存屋裏已經燈光雪亮。我因為時間不早,不敢停留,立即辭歸。一位年輕人在旁說:天黑了,他送我回去吧。我想這是大年夜,他在暖融融的屋裏,說說笑笑正熱鬧,叫他衝黑冒寒送我,是不情之請。所以我說不必,我認識路。默存給他這麼一提,倒不放心了。我就吹牛說:“這條路,我哪天不走兩遍!況且我帶著個很亮的手電呢,不怕的。”其實我每天來回走的路,隻是南岸的堤和北岸的東西大道。默存也不知道不到半小時之間,室外的天地已經變了顏色,那一路上已不複是我們同歸時的光景了。而且回來朝著有燈光的房子走,容易找路;從亮處到黑地裏去另是一回事。我堅持不要人送,他也不再勉強。他送我到燈光所及的地方,我就叫他回去。

我自恃慣走黑路,站定了先辨辨方向。有人說,女同誌多半不辨方向。我記得哪本書上說:女人和母雞,出門就迷失方向。這也許是侮辱了女人。但我確是個不辨方向的動物,往往“欲往城南往城北”。默存雖然不會認路,我卻靠他辨認方向。這時我留意辨明方向:往西南,斜斜地穿出樹林,走上林邊大道;往西,到那一簇三五棵樹的地方,再往南拐;過橋就直奔我走熟的大道回宿舍。

可是我一走出燈光所及的範圍,便落入一團昏黑裏。天上沒一點星光,地下隻一片雪白;看不見樹,也看不見路。打開手電,隻照見遠遠近近的樹幹。我讓眼睛在黑暗裏習慣一下,再睜眼細看,隻見一團昏黑,一片雪白。樹林裏那條蜿蜓小路,靠宿舍裏的燈光指引,暮色蒼茫中依稀還能辨認,這時完全看不見了,我幾乎想退回去請人送送。可是再一轉念:遍地是雪,多兩隻眼睛亦未必能找出路來;況且人家送了我回去,還得獨自回來呢,不如我一人闖去。

我自信四下觀望的時候腳下並沒有移動。我就硬著頭皮,約莫朝西南方向,一納頭走進黑地裏去。假如太往西,就出不了樹林;我寧可偏向南走。地下看著雪白,踩下去卻是泥漿。幸虧雪下有些黍秸稈兒、斷草繩、落葉之類,倒也不很滑。我留心隻往南走,有樹擋住,就往西讓。我回頭望望默存宿舍的燈光,已經看不見了,也不知身在何處。走了一回,忽一腳踩個空,栽在溝裏,嚇了我一大跳;但我隨即記起林邊大道旁有個又寬又深的溝,這時撞入溝裏,不勝的喜,忙打開手電,找到個可以上坡的地方,爬上林邊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