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閑言碎語,五八年冬祖光去北大荒的第二天我就搬進劇院集體宿舍,把整個家撂給了婆婆。那時正好是大躍進,我們一天演出六場,困累不說,我頭上還有頂內定右派帽子,不單演出,還有勞動改造,加上祖光一走工資沒有了,全部經濟負擔落在我一人肩上,困難真不小。錢真緊,但是再沒有錢,我也不向劇院借。我不能讓人看出祖光離家,我們經濟困難。我每月一分一厘的算計開銷,每月三塊五毛錢月票都得計劃好,而我自己父母照樣一個不少給。我心裏有什麼話都跟婆婆說。婆婆把別的兒女給的零用錢拿出來,給孩子買營養品。那幾年東西真貴,為補貼家用,我賣了幾件大衣。有次,我帶婆婆和孩子去飯店改善生活。婆婆一個勁給我夾菜,說我太苦了,吃完把剩下的菜裝進飯盒,一定讓我帶回劇院吃。我又一定讓婆婆帶回去和孩子們吃。這時婆婆流了淚,說:“你瘦多了,我不要緊,你忙嗬!”我住劇院,每月發薪才回來一次。送錢回家時,我總要給婆婆買些她愛吃的糕點,可她都分給了孩子。我一看不成,後來買回就分成份兒,一人一份兒,我要看著婆婆吃完她那一份兒才開心。孩子們也知道謙讓奶奶,常把食物向奶奶嘴裏送。
因為我很少回家,孩子們和我生分了,都不跟我親,心裏就有奶奶。孩子們怎不親奶奶呢?給他們補衣服奶奶手不離針,給他們洗衣服奶奶手不離水,奶奶處處克扣著自己,想方設法讓他們吃飽吃好,天天要等他們都睡著了她才睡,還為他們流了不知多少淚,對他們說:“爸爸到遠處去了,不知什麼時候回來。媽媽天天忙,顧不上你們,你們要乖……”我一回家婆婆就說:“鳳霞,你看霜霜瘦了呢。”我說:“三個都胖了!”困難時期像我們這樣家的孩子能胖嗎?都瘦了。我不能說出讓老人傷心的話啊!
一九五九年孩子的祖父病逝了,外地的弟妹們都回北京了,隻有祖光在北大荒不許回來。我怕婆婆難過,老在她身邊陪她。婆婆克製著自己的悲傷反來勸我。一晚,我們婆媳等祖光直到深夜不見他回來,婆婆說:“鳳霞,你想開點,還要演戲呢。你要是病了,這個家可就更難了……祖光就是回來,還要趕回去,更難受。再說,你一天演五場六場,他來了你也不能在家……”。
祖光在北大荒那幾年,我心裏常很難過地想念他。可是看看婆婆,我就想,我要好好地工作,要為親人爭口氣。我在婆婆勸解下,一點都不叫人看出我孤獨痛苦。春天,我和大夥一樣,帶上三個孩子參加劇院野遊。同誌們都羨慕我的三個孩子,個個白白胖胖、活潑可愛。他們關懷地問祖光在北大荒怎麼樣?我告訴他們,他常來信,身體好,精神也好……真有意思,圍了一圈人聽。我借機就講我的家庭和睦情況,讓劇院人都知道我有個好婆婆。
“文革”一開始,祖光就被關起來了。我們的四合院,硬搬進人來住,我嚇壞了,吃不下睡不著,每天躲進一間房子裏,孩子們更提心吊膽。婆婆很沉得住氣,她勸我,千萬別慌亂,說東西搶走、砸爛不算什麼,那都是身外之物,人是重要的。她講給我聽,當年日本帝國主義侵華、逃難失物的經曆,多少箱子、家具、貴重物品都丟了,有些古董、字畫是無價之寶嗬……造反派抄我們家,抄走公公婆婆很多東西,留下的古董、字畫被抄得一幹二淨。婆婆看著那些東西被砸,被抄走,她從沒對我說過一句怨言。
婆婆無論遇到什麼事,都是安詳穩重,處理得體,幾十年沒跟誰吵鬧過一句,對任何人都用尊重的口氣說話。對家裏雇用的阿姨、孩子的保姆,工友,都是低聲細語:“請你們做點事。”無論誰有困難,婆婆都是想盡辦法幫助。記得小女兒霜霜的奶媽和丈夫吵架要離婚,婆婆勸了他們三天三夜,終於和好了。她又給了他們路費,讓他們一道回順義縣,走前還送給他們衣物。我還為他們女兒張樹蘭找了工作。婆婆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對婚,成全了一對是真金哪!奶媽夫妻和好走了,霜霜哭著要找她。她是早產兒,先天不足,日夜哭鬧。婆婆不顧年老自己把孩子管起來,還說:“咱們孩子哭哭沒什麼,人家夫妻和好了可是大事,凡事得為別人多想想,老想自己就永遠不得人心。”
“文革”中有一段時間我和祖光都被關押隔離起來。婆婆一人帶三個孩子生活。這時很少人來我們家了,連我的父母弟妹都不來了,照顧家的隻有孩子六叔六姑。婆婆不讓孩子隨便出去,教育孩子在家裏學畫畫,教他們做飯洗衣服。小歡懂事,我回家跟他講:“爸爸不在家你要聽話,乖乖的。”他點頭說:“媽媽好,我再不跟小朋友吵架了,我愛媽媽。”說完,把頭貼在我身上,雙手摟著我。這在當時對我是多麼大的安慰啊!現在老大吳鋼和小女兒霜霜什麼都能幹,這都是婆婆培養出來的。那時期我們的工資停發了,每人隻有十二塊錢生活費。婆婆更加克扣著自己,為讓孩子吃飽吃好。這時她不再當孩子麵哭了,自己偷偷流淚,她說:“不能讓孩子看見哭,他們大了、懂事了,要他們知道要強。”後來我和祖光又去了幹校勞動,三個孩子都跟奶奶學得很堅強。
我從幹校回來又去挖防空洞,近七年之久天天早出晚歸。祖光還在幹校,雖說有了一點點自由,但我們寫信都要被檢查的。婆婆常提醒我,寫信可要注意,要報喜,別報憂。當時我不僅幹重勞動,隨時還要接受審問,有時回家一晚,婆婆就擔心。一次,我碰壞了腿,走路困難,婆婆天天灌好熱水袋為我熱敷。她對我說:“千萬要搞好身體,我們家夠苦了,再搞壞身子就更苦了。”每天多麼晚也要等我一起吃飯,稍晚點不見我回來就到街上等我去,有時我已經到家了,她還在路上等我呢。
她在高興時我問:“娘,你要點什麼?”她總是說:“我什麼也不要。”每月我發工資總給她買點吃的,過年過節給她買塊衣料,她總是說:“好,我喜歡……”我初學用機器縫衣服,縫得很不好,為她做了一件衣裳。她試試說:“真好,正合適。”而且立即穿上了。
婆婆知書識字,每天在家務中都要抽點閑空讀書看報,但她一生卻隻是一個家庭婦女。可就她所承擔的家務勞動、教育兒女和孫子孫女,那重量決不下於任何一個工作、農民或幹部。她十八歲嫁到吳家,侍候自己的婆婆,照顧丈夫,撫育了兩代人,經曆了舊社會多少天災人禍,和解放後多次政治運動的磨難……現在一切的災難都過去了,我的孩子都長大了,工作,生活都一天天好起來。可惜,我的婆婆,祖光的母親,孩子們親愛的祖母,在一年前的一個春夜卻永遠離開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