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紅玫瑰紅玫瑰(3 / 3)

他言語之間,充滿了一種誠意的沉痛,可是我仍舊半開玩笑的說:

“何必學別人呢?聽說你就是實行者。女孩子欣賞你,你卻罵她們;別的男人沒有女人,你卻不要女人,但我知道你不是性變態,你沒有‘女人恐懼症’,你不像三國時代的焦先那樣,見了女人就害怕得躲起來,你傲慢的走進女人堆裏去,又傲慢的走出來,隻欠她們向你吹口哨!”

聽了我恭維他,他大笑,他說不需要女人向他吹口哨,他也反對男人向女人吹口哨,他認為表示愛情應該多用眼睛,少用嘴唇,“並且,”他說:“現在我們中國的女孩子根本不會向男孩子吹口哨,時代不同了,我們中國的女孩子身價高了,她們都驕傲起來,即使是潘安再世,王蒙複生,也沒有女人再向他們丟水果送帽子了!”

“為什麼你口口聲聲老是提中國女孩子?難道美國的女孩子不這樣嗎?”

“也許我可以武斷的說,美國女孩子不這樣。因為美國女孩子會流露她們真正的感情,而我們中國的女孩子就難以真情流露,她們流露的,至多是她媽媽的感情!”

“這話怎麼說呢?”我迷糊了。

“這話說來話長。我們從老祖宗時代開始,就是一個講道統的社會,在上層社會裏,婚姻是一個合二姓之好的外交關係,有著上事宗廟下繼後世的大使命;在下層社會裏,婚姻又帶給婆家一個不花錢的小女工,完全脫不掉宗法和經濟的目的,從來沒把感情放在第一位,更別提什麼戀愛了。所以在‘男女授受不親’的想法裏,在‘男女不雜坐親’的紀律裏,在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的風俗裏,卓文君固然是淫婦;賈充的女兒也不是好東西。人人都限定要‘以禮自防’,沒有人敢露出真感情,經書裏告誡我們叔嫂不但不能通問,寡婦甚至也不能夜哭!幾千年來,感情早就被我們放到冰箱裏!所以在中國曆史中,我們找不到幾個正常的愛情故事,更沒有羅曼蒂克的真情。愛情本身是一種浪漫的精神,它超越婚姻,但不妨害它,可是我們的老祖宗卻不這樣想,他們認定凡是男女相悅就不是好事情,所以古代的情侶要桑間濮上,今天的愛人也要偷偷摸摸。我們看到美國人夫婦公然擁吻,覺得肉麻兮兮,這種感情流露我們是禁止的;但是父母死了,你若不當眾哭得死去活來捶臉痛號,‘吊者’就不‘大悅’了!我們對開放感情的尺度真是不可思議,我們隻鼓勵無限度的公開哭喪,卻禁止有限度的公然做愛,而秘密做愛又要被淡水河邊的丙級流氓收稅,使我們的青年男女永遠達不到寶玉所盼望的沉湎境界!剛才所說的種種阻力都可說是愛情的劊子手,其實扼殺愛情的凶手還不止此。……”

“還有什麼?難道這些傳統的桎梏還不夠嗎?”

“還不夠,還不夠,愛情還有一個大劊子手,那就是我們這主婦式的社會。在我們這社會裏,已婚婦女大部分要依靠丈夫生存,柴米油鹽煤球尿布占去了她的青春和雙手;等而上之的,雖然請老媽子代勞,可是她的精力卻又寄托在麻將牌上;小部分的職業婦女雖在表麵上能得到相當的獨,但她仍逃不掉主婦的基本角色,並且她的事業和興趣若不做相當的割愛與遷就很可能就影響到丈夫的成功,得到的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果,夫妻兩人能夠相輔相成的簡直是鳳毛麟角。很明顯的,婦女獨立不應寄托於丈夫的分勞而當寄托於洗衣機、洗碗機、吸塵器、電器冰箱、電話送貨,……把家務的操勞轉嫁給工業文明,這樣家庭才不成為女人的羈絆,女人不必一定要嫁狗隨狗倚狗為生,她才能在婚前讓感情奔放,選擇瀟灑重於職業的男友;熱情多於金錢的丈夫。但是這怎麼可能呢?現實是那麼咄咄逼人,結婚為一種謀生的手段的時候,誰還把戀愛和感情放在第一排呢?愛情畢竟是奢侈品,畢竟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落伍玩意兒,現代中國的女孩子很少肯為愛而愛,她們的母親也壓根兒不肯這樣指導她們,她們人人都用媽媽的感情套在自己年輕的心靈上,不會讓愛情這匹馬在感情的原野上奔跑,——除非馬脖子上掛上一部終身大事的老木車!凡是沒有做哈老哥條件的人都著予免議了,‘戀愛’,媽媽說,‘誰要跟你這窮小子戀愛?’”

他停了一下,晃了晃腦袋,又接著說:

“偶爾有些小女人,不知天高地厚,暗違母命和一個男子大談柏拉圖式的愛情,可是那隻是曇花一現的美事,感情的瓦解是指日可待的。這並非因女人善變,而是使女人不變的客觀條件不夠,女孩子要被迫係一身安全於丈夫身上,她們是可憐的,她們穿的是七十年代的摩登衣服,卻走的是十七世紀老祖母的路線。同時社會也給她們外在壓力,人們很容易就用她母親選女婿的眼光去看她的男朋友,善意的也好,惡意的也罷,他們總要假定那男孩子就是她未來的配偶,他們不衡量他的頭腦,卻揣度著他的荷包,愛情的本身拖著嚴重的生活擔子,誰還敢流露真情呢?因此我——一個否定我們中國女孩子人——實在感覺到我不要她們了,這並不是我不想要她們,而是我沒有資格要她們,我這個三尺微命的文人,靜不能測字,動不能救火,仰不足事父母,俯不足蓄妻子,文章不見容於《聯合報》,教書不見納一女中,隻會喝幾杯老酒,吟幾句臭詩,談一談風花雪月式的戀愛,最後還鼻涕眼淚焚書退信以終,看巧婦伴拙夫而去,自己則以‘佳人已屬沙吒利’自哀,人間還有比這更公式化的事嗎?”

我靜聽他說完這段漫長的高論,然後站起來,拍拍他的肩膀,沒說話,也沒回答,一直朝宿舍走去,我知道我不可能跟他做朋友,他的言論與偏見使我燃燒、使我困惑。我甘願做凡夫俗子市井中人,追大家想追的,要別人想要的,我才不要做什麼不要女人的超人,我要做沙吒利!

三年過去了,我又走過那塊草地,可是莠草淹沒了它,風吹過來,吹動了幾朵小黃花,但我再也看不到那個不要女人的男人。他睡在大貝湖畔的一個黃土坡裏,也許他正在神遊樂土,那裏有散花仙子、美女霓裳。我想我知道,知道他一定還在繼續他的否定,否定使他遠離她們,也失掉了自己。在永隔的幽明與重泉底下,他漠視成片的雲彩,雲彩永遠不會屬於他,它隻向他默默的招手,深情的、無語的,在黯淡的天邊消失了黯淡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