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1 / 3)

朋友之信

《皇王大紀》:舜年二十,孝友聞於人,有友七人焉:雄陶、方回、續牙、伯陽、東不訾、秦不虛,靈甫。當此之時,口不設,言乎不指,麾執玄德,於心而化,馳若神使。苟無信,雖口辯而戶說之,不能化一人。

錄曰:七人,皆不可考。若以三墳五典人所不見而言,所不知尚多矣。錄之。

《大學傳》曰:與國人交,止於信。

錄曰:文王之國,所與之交者,何人也。有伯夷太公為之表師,有大顛閎夭散宜生南官括為之左右,有疏附先後奔走禦侮為之服從。芍根衹不立,則一言一行無非佞僥。苟且責戾罔極之事,而以服事殷,亦虛文矣。故不日朋,而日國人,蓋以三分天下,有其二言也。

《論語》:孔子曰:朋友信之。

錄曰:五常之信,猶五行之土,所賴以踐履篤實,成始成終者。苟為不然,則性與天道不過口耳之傳。躬行君子未為允蹈之學,而以我為異,以我為隱,以我為有知,畎我為多學,紛紛然矣。惟信也,故無言如天,無輓如地,兩端不以為竭,四教不以為煩。語而難顯,默而難藏,果而確而已矣。厥後以萬世為士,其崇德報功,亦惟在是。然則,豈非聖誌之所立乎。

又論弟子之職,曰: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論君子之學,曰: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

錄曰:弟子之職,未誌於學者也。若夫君子之學,則皆大人之事。然一則日饉而信,一則日主忠信,無相別,何也。蓋學與時習,悅與朋來,皆夫人性分中事,由初學以至入聖,一也。人惟不察乎此,或於初學之士,問隊饉信為務,至大人之事,便以信為末節,友為戲弄,不知治國平天下之要道,不外乎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然則君子豈可不務忠信,以為之本乎。

曾子曰:與朋友交而不信乎。

子夏曰:與朋友交,言而有信。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

錄曰:從古有言信,萬事之根柢也。何獨倦倦於朋友歟。蓋父子天性,兄弟懿親,君臣義合,夫婦形交,皆有截然之定分,心誌不容於不同,言行不容於不顧。至於朋友,東西南北之人,一旦聚首,無骨肉之親,無天定之分,其中之所底,意之所從,未可必然。苟非信以存乎其間,其勢未有如君臣之不可進,夫婦之不可反,父子兄弟之不可離者。衷之不恤,握手何知;言之不顧,拍肩徒若,又不啻如穀風之所怨,鬼域之所譏矣。然而至要至要者,莫如約信而合其宜。苟不合於宜,則固有所謂死黨者,有所謂市交者,有所謂尾生白公之行者。三子在於聖門,守約莫如參,篤信莫如商,務本莫如若,信道立矣。有朋之樂,直其如此,學者其可忽諸,其可忽諸。

子使漆雕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說。

錄曰:孔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己者欲得之於己,吾斯之未能信也。為人者欲見知於人,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也。嗚呼,知子羔之賊,則知夫子之說矣。

告樊須曰:上好信,則民莫不敢用情。夫如是,四方之民褪負其子而至矣,焉用嫁。

錄曰:他人有心,予忖度之。聖人未常廢情也。無情者,不得其辭,亦未嘗任情也。然此豈須之所可及哉。雖然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伊尹躬耕,周公明農,跡也。推其心,則樂堯舜之道,與兼三王之事。是故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已推而納諸溝中,何嘗不用情乎。天無烈風迅雨,海不揚波,已三年矣。意者中國有聖人,何嘗不好信乎。吾儒所以配天享地,不與區區四民同者,正惟在此。以是為訓,猶有陳良之徒陳相,盡棄其學,而學許行者。

《左傳》:季劄使過徐,徐君好劄劍,弗敢言,劄心知之,為使上國未獻。還至徐,徐君已死,乃解其劍擊徐君家樹而去。從者曰:徐君已死,尚誰與乎。禮曰:不然。始吾心已許之,豈以死而倍吾心哉。

錄曰:徐君欲劍之意,未露也,劄以心而知之。即壽夢立劄之意,亦未露也,劄亦以心而知之。其繫非劍也,將哄明己之信也。是故心不可倍,則國之不可受,斷然明矣。

韓宣子有環,其一在鄭商,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起請夫環,執政弗義,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敢以為請。子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比地,斬之蓬蒿華翟,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母或自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於今。今吾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昔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敢私布之。韓子辭玉,私覲於子產,且以拜賜。

錄曰:此與國人交,止於信也。可以見古人雖一物之微,一事之小,不肯背信負約。而後世或以為無害也,不旋踵,害亦隨之。然則得玉而失諸侯,春秋之時則已然矣。而能如韓子之不吝改過,果何人歟。錄之。

鄭人遊於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如何。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遊焉,以議執政之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失使道,吾聞而藥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實不才,若果行此,其鄭國實賴之。

錄曰:韓愈氏嘗作頌日:在周之興,憲老乞言,及其已衰,謗者使監,維是子產,執政之式,維其不遇,化止一國。蓋以惜之乎既往也。又曰:誠率是道,相天下君,交暢旁達,施及無垠,於乎四海,所以不理,有君無臣。蓋又惜之乎方來也。然以君子之自處觀之,邦有道,危言危行者,鄭人之遊於鄉校也。邦無道,危行言遜者,周王之德於衛巫也。故以僑之時而論執政則可,以厲之時而議監謗則不可。不思其可不可而獨計其毀不毀。則亦徒然而已。此又不可不知。

海烏曰:爰居止於魯東門之外。二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日;越哉,臧孫之為政也。夫祀,國之大節也,聖王之製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抒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凡締郊宗祖報五者,國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皆有功烈於民。及天之三辰,民所瞻仰;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九州名山大川,所以出財用也。今海烏至,已不知而不問,又無功而祀之,以為國典,難以為仁且智矣。今茲海其有災乎。夫廣川之烏獸,怛知而避其災也。是歲也,海多大風冬慄。文仲聞柳下季之言曰:信吾過也。季子言,不可不法也。使書以為三莢。

錄曰:柳下惠,和者也,何其言之鑿鑿,不為雷同耶。夫海烏不知,其失者小,不知而不問,其失者大。蚓堂堂執政,國之瞻望,民之從違係焉,將鈴至於遂非,文過終於不聞,有之矣。可畎見古之從政者,虛襟樂善,心平氣和,無一毫穿鑿自用之私。或以為非仁。且知而不知,能受盡言,知過叉改,其為智也夫,其為信也夫。

程嬰、公孫杵臼者,趙朔客也。下宮之難,杵臼謂程嬰胡不死。嬰曰:朔之妻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吾徐死耳。無何,免而生男,屠岸賈聞而索之。朔妻置兒拷中,祝曰:趙宗滅乎,若琥。即不滅,若無聲。及索兒,竟無聲。已脫,嬰謂杵臼曰:今一索丕得,後且復之,奈何。杵臼曰:立孤與死,孰難。嬰曰:立孤難。杵臼曰:趙氏先君遇子厚,子強為其難者,吾為其易者。二人謀取他嬰兒,負以文褓,匿山中,飴以告,發師攻之。杵臼曰:小人哉,程嬰。既不能死,與我謀匿孤,今又賣之。抱而呼,請活之,不許,並殺杵臼,諸將以為喜。然真孤兒乃在,嬰與俱匿。後十五年,景公病,卜之日.二大業之後,不遂者為。崇公問韓厥,厥知趙孤存,乃曰:大業之後絕,杞者其趙氏乎。且以實告。乃召見之。諸將入問疾,景公因韓厥之眾,以脅諸將,而見趙孤兒。厥日:昔者之難,屠岸賈為之。微君之病,群臣固將請立趙後。今君有命,群臣願之。於是召趙武,褊拜諸將,攻屠岸賈,滅其族,復與趙氏田邑。於是嬰乃辭武曰:昔我不死,以立趙氏後。今子既立,我將下報趙孟與公孫杵臼。武號泣固請日!願苦筋骨,以報於至死。而子忍棄我乎。嬰曰:不可。彼以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下報之,以我事為不成也。遂自殺。